作為一種新興的經濟業態,平臺經濟以其高成長性、廣覆蓋性、強滲透性及跨界融合、智能共享等特性,深刻改變著傳統經濟的生產方式、商業模式和發展軌跡。與此同時,平臺經濟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也對政府治理提出了新挑戰。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的《關於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鬆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明確提出,堅持審慎包容、鼓勵創新原則,充分發揮平臺經濟行業自律和企業自治作用,引導平臺經濟有序競爭,反對不正當競爭,規範發展線上經濟。
承擔著網絡交易監管職能的市場監管部門,積極應對新形勢的挑戰,一直在探尋平臺經濟治理的新模式、新舉措,以監管創新助力平臺經濟最大限度地釋放活力,助推平臺經濟高質量發展。圍繞促進平臺治理提質增效和推動網際網路治理體系現代化相關話題,中國市場監管報記者近日採訪了北京大學電子商務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薛軍教授和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劉鵬教授。
薛軍
劉鵬
■問
記者:您如何評價平臺企業加強自律在構建網際網路治理體系中的作用?對於更好地發揮平臺企業的作用進而提升網際網路治理效能,您對市場監管部門以及企業有哪些具體建議?
■ 答
薛軍:對市場主體的經營行為進行規制的方法多種多樣,自律是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而且能夠發揮獨特的作用。針對市場主體制定強制性規則,這種他律的方法,有優點也有缺點。優點在於具有強制性,如果市場主體不遵守相應的規則,依法處罰之。缺點在於,被規制的市場主體可能存在牴觸心理而尋求規避的方法。如此,實現強制性規則的最終目標的效率會大打折扣。相比之下,通過強化自律、自我承諾的方式規範經營行為,相關主體不會把規則看做為外部強加的約束,而是內化為自發的行為準則。從這個角度看,強化自律的實踐效果更好。在網際網路時代,各種商業模式快速發展,技術迭代也在加速進行。在這種情況下,針對平臺制定的諸多外部強制性規則往往趕不上商業實踐的發展,藉助自律手段實現平臺治理,是一種科學的選擇。
需要強調的是,相應的自律規則的制定,要充分聽取平臺企業的意見,使其更加切合商業實踐的內在邏輯。平臺企業的主動參與,無疑有助於提高網際網路治理效能。在市場監管總局的引導下形成的《網際網路平臺企業關於維護良好市場秩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承諾》,正是政企協同強化治理的實踐成果,恰逢其時。下一步需要做的是,認真落實,將各項承諾貫徹到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與此同時,市場監管部門應深入研究和把握網際網路新業態的發展規律,本著審慎包容度的監管理念,進一步將監管與服務相融合,釋放市場活力,促進我國網絡市場繁榮發展。
劉鵬:加強企業自律,從本質上看是一種企業自我規制的方式。強化企業自我規制的作用,是世界各國開展網際網路治理的重要方式。市場監管總局引導20家網際網路平臺企業發布《網際網路平臺企業關於維護良好市場秩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承諾》,是我國市場監管部門創新監管理念和方式的有益探索,也是我國網際網路領域實現社會共治的必然要求。網際網路經濟的規模效應強,信息不對稱程度較高,相對於其他線下行業,平臺企業在整個行業治理體系中發揮的作用和影響更大,也具有更強的核心示範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講,平臺企業加強自律是網際網路行業加強自我規制的重中之重,對於提升整個網際網路經濟的自我淨化能力具有關鍵性作用。
在發布承諾之後,要強化制度建設,推動成立行業自律組織,建設自律平臺,加強行業組織和自律平臺對經營者的統合能力;挖掘一批具有指導意義的企業自律案例,樹立一批具有典型意義的企業自律典範,推廣一系列具有普遍意義的企業自律經驗,為企業願意自律、樂於自律提供更好的政策引導和激勵。
對於平臺企業而言,要完善和細化自律規範,積極參與行業組織、自律平臺的活動,與誠信自律的企業形成合作聯盟,打造高質量企業自律品牌效應,以共同的商業品牌信譽維繫制度化的自律平臺。
■問
記者:對於平臺企業切實踐行承諾的六方面內容,您有何建議?
■ 答
薛軍:要樹立誠心正意的合規發展理念。對於自己鄭重作出的承諾,必須認真貫徹落實,不變相規避、不踩線、不打擦邊球,以負責任的態度贏得監管部門和社會公眾的信任,換來更加包容的態度。很多時候,政府監管部門之所以採取強化監管的措施,主要原因在於一些違法違規行為損害了多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市場秩序、破壞了公平競爭。如果平臺企業能夠做到自我約束、規範發展,政府部門的監管思路自然也會具有包容性。在20家平臺企業承諾的六方面內容中,維護消費者權益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是兩條主線。在這方面,平臺企業應該有所作為,也能夠有所作為。企業恪守承諾,不僅對於淨化網絡交易環境具有重要意義,對於優化營商環境、增強消費信心、提升社會美譽度都有積極作用。政企雙方建立互信、良性互動,有利於建立協作型監管體制,進而大大提升監管效能。
劉鵬:承諾的六方面內容均涉及平臺企業在市場經濟競爭體系中的重要行為和規範,有些與現行法律法規要求一致,有些是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自我要求,體現了多層次、多維度、立體化,具有非常重要的針對性和現實意義。建議未來監管部門能夠對平臺企業踐行六方面承諾的情況進行可操作、更細化的評估,比如委託第三方機構定期對承諾實施情況進行評估,評選具有典型意義和推廣價值的案例,同時將平臺企業踐行承諾的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以社會力量共同監督企業行為,進而將承諾變成可評估、可兌現、可監督的完整體系。需要強調的是,應定期對承諾的內容進行更新和調整,以適應日新月異的網際網路市場發展形勢。
■問
記者:推進市場監管領域網際網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您有哪些具體建議?
■ 答
薛軍:市場監管領域的網際網路治理一定要有網際網路思維。這種網際網路思維表現為:第一,相應的監管規則與措施一定要尊重網絡時代商業活動的內在規律,不能簡單地將傳統的監管思路套用在網絡交易監管上。要想做到這一點,必須時刻注意研究和分析新的網絡商業模式,了解網絡技術發展的實際情況。不合時宜的規則,很可能對網絡市場的繁榮發展帶來很大的傷害。第二,要加強數位化監管能力建設。網際網路時代的監管,無論是執法環境還是管理對象,都已發生了深刻變化。沒有強大的數位化監管能力,就無法對網際網路上的交易活動進行有效監管。為此,必須強化數位化監測、預警、排查,提升數據處理和分析能力,完善在線取證等技術措施及配套制度,通過對大數據的分析、挖掘,抓住監管的重點與方向。第三,必須堅定不移地推動協同監管,加快協同監管體系建設。網際網路平臺企業已經成為經濟社會的主角,建立科學高效的監管機制離不開政府與平臺企業開展協作。良性的協作關係,必須有通暢的信息交流、執法協作以及日常化的溝通與反饋機制。第四,必須集中精力建立一套適應網際網路經濟發展的新的監管政策框架。對傳統的監管政策及時進行廢改立,建立適應網際網路技術特徵和發展特點的政策體系,迫在眉睫。
劉鵬:第一,大力推進智慧監管。摒棄傳統的機械式監管模式,積極引入大數據監管思維和手段,對網際網路平臺經濟開展新型智慧監管。第二,加強部門協作。加強與網信、工信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與溝通,推動跨部門合作監管,推進數據共享、執法合作,形成監管合力。第三,引導企業加強履行社會責任系統化建設。明確平臺企業的權利義務,發揮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鼓勵制定網際網路市場競爭行為企業規範和標準。第四,加大消費者參與力度。鼓勵第三方機構參與監管,綜合應用行政、民事和刑事多種手段開展綜合治理,鼓勵消費者通過網際網路渠道對企業經營行為進行監督和制約,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推動網際網路市場競爭的社會共治。
網際網路平臺企業關於維護良好市場秩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承諾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平臺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保障廣大消費者、平臺經濟各方主體合法權益,維護網際網路領域良好消費環境和公平競爭秩序,我們充分協商,鄭重向社會作出以下承諾: 一、依法合規,促進行業有序發展。遵守法律法規,恪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住、公平競爭,認真履行法定義務,切實落實法定責任,主動承擔起更多社會責任、道德責任,共同維護網絡市場良好秩序。 二、堅持互利共贏,實現共同發展。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本原則,尊重平臺內經營者的自主選擇權,不強制要求平臺內經營者進行「獨家合作」「獨家授權」,不對平臺內經營者的選擇平臺行為實施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 三、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維護良好競爭秩序。不利用技術手段,通過影響用戶選擇或者其他方式,實施妨礙、破壞其他經營者合法提供的網絡產品或者服務正常運行的行為。不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者誤導性信息,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 四、落實平臺責任,強化平臺治理。對平臺內經營者未取得相關行政許可從事經營活動、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刷單炒信、虛假宣傳、以不正當價格行為誤導消費者,通過合同格式條款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等行為,依法進行嚴格規範和有效治理。認真落實七日無理由退貨有關規定,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建立智慧財產權保護規則,對發現的侵犯智慧財產權行為採取必要措施,並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查處侵權行為。 五、堅持正確價值觀,加強企業自治。遵守社會道德規範,自覺樹立企業良好經營價值觀。對企業員工開具《電子商務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培訓;加強企業內部管理,決不縱容企業內部人員直接或間接參與不當競爭行為。 六、加強溝通協調,依法維護自身利益。當發現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線索時,通過正當途徑及時向政府監管部門舉報,並積極配合調查處理,或採取訴訟等方式維護自身權益。 我們將踐行以上承諾,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共同營造更加安全放心、公平有序的網絡市場環境。
中國市場監管報記者 龐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