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號 | 00588193-5/2020-01506 | 分類 | 公開日期 | 2020-11-27 | |||
發布機構 | 文號 | 公開時限 | |||||
公開方式 | 五公開 | 決策公開 | 公開範圍 |
永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永城市創建河南省家庭農場示範縣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永城市創建河南省家庭農場示範縣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20年11月18日
永城市創建河南省家庭農場示範縣實施方案
按照《河南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創建河南省家庭農場示範縣的通知》(豫農文〔2020〕35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為高標準、高質量完成河南省家庭農場示範縣創建目標,制定本方案。
一、創建目標
通過開展河南省家庭農場示範縣創建,進一步完善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的體制機制,確保有機構、有人員、有經費;家庭農場培育發展數量取得較大突破,處於河南省前列;建立健全家庭農場登記認定辦法和永城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評選機制;形成家庭農場高質量發展模式,以示範促發展,帶動家庭農場發展水平整體提升、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
二、創建內容
(一)健全工作機制。
1.建立組織領導、政策引導、典型示範的「三聯動」工作機制,即建立市政府主導、市農業農村部門綜合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推進機制,統籌家庭農場發展,形成發展合力。
2.將家庭農場發展資金納入市財政預算,建立動態增長機制。
3.開展示範家庭農場評選。按照「自願申報、擇優推薦、逐級審核、動態管理」的原則,制定永城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評定及監測辦法,開展永城市級示範家庭農場創建,出臺示範家庭農場培育扶持政策。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申報省級、商丘市級示範家庭農場,探索形成可模仿、可推廣、可複製的家庭農場發展經驗。到2022年,永城市級以上示範家庭農場數量佔家庭農場總量的15%以上,商丘市級以上示範家庭農場數量佔家庭農場總量的5%以上。
4.健全工作體系。建立健全市、鄉鎮兩級農村經營服務體系,明確家庭農場管理職能,做到有機構、有人員,確保專人負責家庭農場培育發展工作。
(二)完善政策體系。建立基礎設施、項目支持、金融保險、用地保障、人才培訓「五位一體」政策支持體系,探索支持政策落實的具體辦法和路徑,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實現項目建設可參與、設施用地有保障、風險有效防控、貸款可得性增強、經營者三年輪訓一次等,形成家庭農場高質量發展的良好環境。
(三)提升數量質量。
1.探索形成「三個一批」(轉化發展一批、創辦發展一批、培育發展一批)的數量增長模式,建立家庭農場數量質量「雙提升」發展機制。到2022年底,每個行政村家庭農場發展數量達到10個以上(包括種養大戶)。
2.探索形成「五化」質量提升機制,即規模適度化、生產標準化、管理規範化、經營合作化、產品品牌化,示範家庭農場全部實現農產品質量可追溯,擁有註冊商標和通過農產品質量認證的數量年均增速10%以上。
3.開展家庭農場經營者培訓。加大對家庭農場經營者培訓力度,制定培訓計劃,積極選派家庭農場經營者參加各項技能培訓,使家庭農場經營者逐年分批得到輪訓。引導家庭農場發展合作經營,鼓勵家庭農場主參與產業化聯合體,引導扶持組建家庭農場協會或聯盟。
(四)發展成效突出。探索形成小農戶融入現代農業的有效機制和路徑,家庭農場收入佔農戶家庭收入80%以上,使家庭農場在促進農民增收、帶動小農戶、發展現代農業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成為農產品特別是大宗農產品的主要提供者。
三、組織實施
(一)制定配套政策文件(2021年4月底前)。制定完善全市加快培育發展家庭農場實施方案、家庭農場認定標準和認定辦法、永城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評定監測辦法以及扶持措施等配套政策文件。
(二)開展登記認定(2021年8月底前)。各鄉鎮按照我市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選定重點發展區域,進村入戶開展家庭農場申報認定工作,引導開展工商登記,建立登記名錄,並錄入全國資料庫統一管理。
(三)積極組織申報(2021年12月底前)。各鄉鎮按照永城市級示範家庭農場評定辦法要求,組織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積極開展永城市級示範家庭農場申報工作。
(四)開展家庭農場經營者培訓(2021年—2022年)。每年至少開展1次家庭農場經營者培訓,切實提高家庭農場現代農業科技水平。積極選派家庭農場經營者參加各項技能培訓,使家庭農場經營者分批得到輪訓;組織家庭農場骨幹到先進地區參觀學習。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長為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的永城市創建河南省家庭農場示範縣工作領導小組,完善工作機制,明確部門職責,形成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格局,確保家庭農場發展工作紮實推進。
(二)加強宣傳報導。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廣泛宣傳家庭農場的示範典型、扶持政策,營造家庭農場發展的良好氛圍。
(三)強化監督考核。把發展家庭農場納入鄉鎮績效考評內容,將培育和發展家庭農場作為鄉村振興的工作重點,統籌協調、整體推進。建立家庭農場電子信息檔案和示範家庭農場「一場一檔」資料,加強市、鄉鎮兩級輔導員隊伍建設,組織人員定期指導,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四)規範土地流轉。健全完善市、鄉鎮、村三級農村土地流轉服務體系,有效提供農村承包土地流轉供求信息以及合同指導、價格協調、糾紛調解等服務,引導農村承包土地依法、自願、有償、有序向家庭農場流轉。
(五)落實扶持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申報實施各類涉農項目,支持有條件的家庭農場建設試驗示範基地,擔任農業科技示範戶,參與實施農業技術推廣項目。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家庭農場開展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農產品地理標誌的申報認證和註冊商標,鼓勵和引導家庭農場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開展標準化生產。建立完善農產品質量可追溯制度,不斷提升產品質量。貫徹落實國家關於農業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政策,保障家庭農場生產設施用地及附屬設施用地需求。
附件:永城市創建河南省家庭農場示範縣工作領導小組
附件
永城市創建河南省家庭農場示範縣工作領導小組
一、成員名單
組長:梁廷振(副市長)
副組長:蔣清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白皓(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孫立峰(市農業農村局局長)
成員:張瑞東(市發展改革委主任)
黃傳印(市財政局局長)
翟慶新(市市場監管局局長)
劉聖良(市稅務局局長)
王紅雲(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局長)
胡偉(市供銷社主任)
王雲生(市林業發展服務中心主任)
練超(市財經金融服務中心主任)
李東林(人民銀行永城支行行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局,孫立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二、部門職責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創建實施方案各項任務的推進、落實、檢查等工作;對家庭農場發展情況和群眾舉報的家庭農場違法違規線索進行摸底排查;組織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加強與省、商丘市主管部門的溝通聯繫;幫助解決鄉鎮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總結試點工作典型經驗。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各類經營主體依法登記註冊並按照規定時間進行年報,指導家庭農場申請商標註冊和創建著名商標;對全市不規範家庭農場依法給予註銷或吊銷;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抽查抽檢存在異常情形的家庭農場,及時通報至相關單位。
市稅務局:負責整理提供家庭農場稅務登記情況,與市農業農村局、市林業發展服務中心、市供銷社等單位共享信息資源;配合市農業農村局開展工作。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發展服務中心、市供銷社、人民銀行永城支行等單位:負責落實家庭農場有關扶持政策和開展涉及各業務領域家庭農場清理整頓規範、培育壯大工作。
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負責積極聯繫相關部門,切實做好宣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