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因認為在第三方APP中搜索「快手」二字,置頂搜索結果為「抖音短視頻」。快手開發及運營主體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將北京微播視界科技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並索賠500萬元。
海澱法院網發布文章
有網友認為,支持維權!
有網友表示,不是應該告第三方搜尋引擎嗎?
還有的網友表示,神仙打架了。
「神仙打架」,互告侵權
快手認為,被告將「快手」設置為付費關鍵詞的行為,利用了其公司在春節期間斥巨資推廣運營產品的契機以及「快手」商標知名度,對自身產品進行推廣宣傳,且因雙方產品功能高度相似,相關網絡用戶本欲通過搜索「快手」搜索相關產品,但搜索結果卻被連結到「抖音」所運營的產品,因此使得快手公司提供的產品與其註冊商標之間的特定聯繫被削弱,從而實質上損害了快手公司獲取的商標專用權,因此構成商標侵權。
但在快手起訴抖音之前,抖音在今年年初以相同原因起訴了快手。
抖音母公司字節跳動表示,我們尚未收到法院通知,具體情況還在了解中。頭條、抖音一貫支持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今年年初,我們發現在相關應用商店搜索「頭條」、「剪映下載等」,出現的均為快手下載連結,為了達到更好的導流效果,快手的下載連結甚至使用了今日頭條的商標。我們已就此向快手提起訴訟。海澱法院已於3月6日立案。該案目前已經完成了證據交換。
律師:僅構成不正當競爭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虎表示,這樣的案件並不罕見,主要涉嫌侵犯商標權和構成不正當競爭。若原告已經註冊商標,則可能侵犯商標權。同時,還有可能因被告「搭便車」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根據類似案件,法院判決的關鍵有兩個,一是原告是否註冊相應的商標,二是除了關鍵詞之外,是否有關於該產品的詳細描述,若是通過描述和關鍵詞,能引發用戶誤解,誘導下載,就更能有可能構成侵權。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輝則認為,本案中,抖音並沒有使用快手商標,也沒有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因此,僅根據媒體現在的報導情況分析,抖音並沒有明顯侵犯快手商標專用權的表現。
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婷婷也表示,據目前獲知的案件情況,本案中被告的行為不構成商標侵權,僅構成不正當競爭。本案中被告將「快手」設置為關鍵詞的行為不是商標性使用,儘管商業行為涉及對原告商標的商業性利用並因此獲利,但沒有用於商品或服務上。該行為對「快手」的使用並不具有標識服務來源的作用,因而並非構成商標使用,進而不構成商標侵權。
中信建投研報認為,在直播電商行業逐漸成熟的過程中,各大平臺勢必將轉向爭奪控制流量的權力。無論是電商平臺內嵌直播功能,還是直播平臺自建電商業務,都可以看出各個平臺的決心。目前抖音和快手的活躍用戶數量已經積累很多,但二者的自營電商平臺是否能夠做大,仍有待探討。
在短視頻領域,一直是「南抖音,北快手」難分伯仲。作為吃瓜群眾,你更喜歡哪個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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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思洋 校對|堅果 視覺|牛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