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務員考試資格覆審:2021北京市公務員考試成績暫未發布,成績發布預計在1月下旬發布,資格覆審時間在一月底或二月初進行,考生們可以參考往年公告,提前準備資格覆審所需材料;本文整理2021京考資格覆審:北京市房山區公務員考試資格覆審注意事項。
北京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招考簡章》中規定的面試人選比例,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人選,並在「北京市人事考試通用考試平臺」統一公布。
參加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的人選須進行資格覆審,資格覆審包括審查考生戶籍、身份、學歷、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材料。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覆審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者參加面試的資格。
經資格覆審後,達到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比例低於規定面試比例的招考職位,將進行調劑。調劑職位、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名單、調劑職位聯繫方式,在「北京市人事考試通用考試平臺」統一公布。調劑報名工作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且符合擬調劑職位的資格條件的人員,方可參加調劑。調劑的人選,按照調劑報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資格覆審、調劑報名等具體事宜和筆試成績同時公布。
重要參考:2020北京市房山區資格覆審公告
一、資格覆審時間
2020年2月3日—2月5日(9:00—17:00)
二、資格覆審地點
房山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北大廳(房山區良鄉蘇莊東街9號,房山區良鄉三中對面)
三、資格覆審需攜帶材料(所有證件均需複印件,且複印材料一式兩份)
(一)參加資格覆審須提供的材料
進入資格覆審範圍的考生,須持網上列印的報名表、成績通知書、身份證原件以及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由各招錄機關、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招考簡章中公布的資格條件要求進行覆審。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報考面向2020年應屆畢業生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學生證、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對於京外普通高校中最高學歷學習期間獲得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或者校級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供所獲獎勵證書原件。對於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
對於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並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複印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非北京市常住戶口留學回國人員還需提供護照、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出入境記錄查詢結果等材料;
參加本市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報考面向2020年應屆畢業生職位的人員,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複印件)、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2、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兩年以上(含兩年)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複印件),並提供能說明工作經歷和年限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及社保繳費記錄等);
3、報考要求「基層工作經歷最低年限」為「無限制」職位的考生,如為符合面向2020年應屆畢業生招考職位條件的人員,則須提供本條第一項所列要求應屆畢業生提供的材料;如為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的人員,則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複印件);
4、報考選調生職位的考生,除須提供參加面向2020年應屆畢業生招考職位資格覆審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校級教務部門蓋章的已修課程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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