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案 件 名 稱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名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主 要 違 法 事 實
行 政 處 罰 的 種 類 和 依 據
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
備註
1
(渝)藥監妝〔2020〕1號
重慶卡美佳化妝品有限公司銷售未取得批准文號的特殊用途化妝品案
重慶卡美佳化妝品有限公司
915001053459186346
王茂
當事人銷售的標示委託方為重慶卡美佳化妝品有限公司,受託方為廣州市西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化妝品「新麗顏堂活膚美白®CC霜」包裝上未標註特殊用途化妝品批准文號,且不能提供該產品的特殊用途化妝品批件,該產品為未經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妝品。
依據《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該公司不得銷售未經批准的特殊用途化妝品,同時處以:1、處停止經營化妝品7天;2、沒收違法所得;3、罰款。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2
(渝)藥監藥〔2020〕10號
重慶眾妙藥業有限公司生產假藥羅布麻葉案
重慶眾妙藥業有限公司
915002260656602020
李正倫
當事人生產的190401批羅布麻葉,經瀘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性狀】和【鑑別】不符合標準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版)第四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為假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版)第七十三條的規定,處以:1、沒收違法產品;2、沒收違法所得;3、並處罰款。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3
(渝)藥監藥〔2020〕11號
重慶浮於嘉醫藥有限公司未按規定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案
重慶浮於嘉醫藥有限公司
91500108331525899F
楊建
當事人在驗收百咳靜糖漿時,發現外包裝破損後,未按規定拒收,而是用該藥品生產企業郵寄來的該批次藥品的空藥盒進行替換後繼續銷售,該行為不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第七十二條的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年修訂版)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處以:警告。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4
(渝)藥監藥〔2020〕12號
重慶弘僑醫藥有限公司銷售劣藥「制何首烏」、「淫羊藿」案
重慶弘僑醫藥有限公司
91500223054845631W
夏燕
當事人銷售的中藥飲片「制何首烏」(產品批號:18120401,生產廠家:江西樟樹成方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淫羊藿」(產品批號:19010102,生產廠家:江西樟樹成方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在零售環節中經重慶市潼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樣,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制何首烏」游離蒽醌含量不符合規定;「淫羊藿」淫羊霍苷含量不符合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5年修訂版)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上述批次藥品為劣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5年修訂版)第七十四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2016年修訂版)第七十五條的規定,處以:沒收違法所得。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5
(渝)藥監藥〔2020〕8號
重慶和平製藥有限公司使用與國家標準不符的「雙向拉伸聚酯/低密度聚乙烯藥用複合膜(葡萄糖粉劑)」案案
重慶和平製藥有限公司
915002247562420424
虞文
當事人使用四川通國醫藥印刷包裝有限公司的雙向拉伸聚酯/低密度聚乙烯藥用複合膜(批號為TG201907513)用於生產葡萄糖粉劑,該批次藥包材經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檢驗,【阻隔性能】水蒸氣透過量、氧氣透過量不符合標準規定。
依據《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處以:罰款。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6
(渝)藥監械〔2019〕15號
重慶五點三醫療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的弱視治療儀案
重慶五點三醫療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915001060863414387
張佔中
當事人生產的「弱視治療儀」(出廠編號:WDS20190218038,規格:DL-E),經重慶醫療器械質量檢驗中心檢驗,以下檢查項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1、正常工作溫度下的電介質強度,2、控制器和儀表的標記。
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責令該公司改正,處以:1、沒收違法產品。2、罰款。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7
(渝)藥監械〔2019〕16號
重慶海威康醫療儀器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的無創顱內壓監測儀案
重慶海威康醫療儀器有限公司
91500104622055698P
朱光輝
當事人生產的無創顱內壓監測儀(型號:NIP-100D,整機編號:S.N.D1910001),經重慶醫療器械質量檢驗中心檢驗(報告編號:SCY191570),檢驗結論為控制器和儀表的標記項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規定。
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二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不予行政處罰。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8
(渝)藥監械〔2019〕25號
重慶澳浦光電技術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的正置顯微鏡和倒置顯微鏡案
重慶澳浦光電技術有限公司
9150010974748412X6
鄧章林
當事人生產的編號為1901252、型號為UB102i的正置生物顯微鏡經重慶醫療器械質量檢驗中心檢驗,「標誌;電源(銘牌)」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
當事人生產的編號為1900467、型號為DSZ2000X的倒置生物顯微鏡,經重慶醫療器械質量檢驗中心檢驗,「標誌;電源(銘牌);端子、連接件和操作裝置」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
對正置生物顯微鏡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二項和《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不予行政處罰;
對倒置生物顯微鏡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處以:罰款。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9
(渝)藥監械〔2019〕30號
重慶多泰醫用設備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的血液灌流機)案
重慶多泰醫用設備有限公司
91500107202894073A
王佳
當事人生產的「血液灌流機」(出廠編號:D091A000089,規格:DTB-100A),經重慶醫療器械質量檢驗中心檢驗,該產品以下檢查項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1、靜脈壓監控;2、控制器和儀表的標記;3、符號。
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責令改正,並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產品,2、罰款。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10
(渝)藥監械〔2019〕32號
重慶川儀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醫療器械分公司生產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的超聲清創機案
重慶川儀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醫療器械分公司
91500000795870084M
遊軍
當事人生產的編號為2019040345、型號為UW I-I/MB的超聲清創機,經重慶醫療器械質量檢驗中心檢驗,「設備或設備部件的外部標記」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
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不予行政處罰。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11
(渝)藥監械〔2019〕35號
重慶市宏冠醫療設備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的脫脂棉球案
重慶市宏冠醫療設備有限公司
95100108060545977A
周金連
當事人生產的20180802批次脫脂棉球(型號:中500克)銷售到重慶市長壽區紫晶醫院有限公司後,2019年4月24日經重慶市長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樣,經重慶醫療器械質量檢驗中心檢驗,其下沉時間項和表面活性物質項均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
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責令該公司改正,同時處以:罰款。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12
(渝)藥監械〔2019〕36號
重慶文穗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不符合技術要求的醫用嬰兒床案
重慶文穗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915001137659475899
曾憲文
當事人生產的醫用嬰兒床(產品批號為20180201,型號WS-A1),經重慶醫療器械質量檢驗中心檢驗,「腳輪」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
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責令該公司改正,同時對該公司處以:1、沒收違法產品。2、罰款。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13
(渝)藥監械〔2019〕37號
重慶航天火箭電子技術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用制氧機和紅外線治療器案
重慶航天火箭電子技術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的「紅外線治療器」和「醫用制氧機」 案
91500000795870420R
張波
2019年4月,重慶市大渡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焱亮醫療器械(重慶)有限責任公司」對重慶航天火箭電子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醫用制氧機」(規格:YQ-531,出廠編號:00321)抽樣送檢,經重慶醫療器械質量檢驗中心檢驗, 送檢樣品以下檢查項不符合要求:1、設備或設備部件的外部標記,2、控制器和儀表的標記,3、識別、標記和文件。
2019年5月,巴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四川省儒龍醫藥有限公司」對重慶航天火箭電子技術有限公司生產的「紅外線治療器」(規格:CQ-32,出廠編號:002246C 8D)抽樣送檢,經四川省醫療器械檢測中心檢驗,送檢樣品以下檢查項不符合要求:電壓和(或)能量的限制。
對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的紅外線治療器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責令該公司改正,同時處以:罰款。
對標籤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的醫用制氧機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的規定,責令該公司改正,同時處以:罰款。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14
(渝)藥監械〔2020〕3號
重慶華倫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產品技術要求的特定電磁波治療器案
重慶華倫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91500107621915588E
吳紀倫
2019年5月28日,由眉山市東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眉山市樂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抽取的標示重慶華倫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的特定電磁波治療器(型號規格:CQJ-25B,批號:1812323),經四川省醫療器械檢測中心檢驗,「正常使用時的穩定性」不符合規定。
2019年8月2日,由成都市武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成都胡記華生大藥房有限公司抽取的標示重慶華倫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產的特定電磁波治療器(型號規格:CQJ-25B,批號:1810259),經四川省醫療器械檢測中心檢驗,檢驗結論為「正常使用時的穩定性」不符合規定。
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六條的規定,處以:罰款。
重慶市藥品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