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6日,解放日報·上觀新聞刊發了《想健身得先去跑馬拉松?上海市民閒魚買二手健身卡被套路》一文,曝光了上海一家健身房門店員工假冒消費者在二手平臺低價轉讓健身卡,將消費者騙至門店後,又以卡要激活必須要跑馬拉松為由,欺騙消費者掏錢續費的套路。報導刊發後,不少消費者反映,健身房類似的套路層出不窮。市民張先生也反映了他在二手平臺買卡的遭遇,以此提醒其他消費者切莫上當。
「公司團購卡」作為誘餌
小張剛工作不久,為了省錢打算在「閒魚」App購買健身卡。今年1月10日下午5時,他在平臺上看到有一位賣家正在出售上海某知名連鎖健身房的會員卡,價值1600元,有效期還有28個月。當天,他與該名賣家約定在徐匯區某門店辦理轉卡手續。但是現場見面的並不是賣家本人,而是另一家分店的店員趙某,自稱手裡有某公司的團購卡。小張認為,這可能是員工內部的轉卡操作「潛規則」,就沒有在意。
△小張在支付費用的前後兩天分別以不同帳號詢問同一賣家,均有出售公司團購卡。
進入健身房後,趙某帶其到洽談區說,這張卡是健身房與「麗人麗妝」公司合作團購的內部福利卡,可以在員工之間互相轉讓。她讓小張以員工身份填寫一張帶有工號數字的信息登記表,並提醒他牢記,「後續回訪會問到。」隨後,小張在沒有看到轉讓合同的情況下支付了全款,趙某則拿著他的身份證去辦卡。
半小時後,一位自稱姓劉的經理向小張責問:你是不是來辦公司團購卡轉讓的?小張表示肯定後,劉經理又問,「你是這家公司(麗人麗妝)的員工嗎?」小張想到此前趙某所說的「回訪」,便說「是的」。劉經理緊接著便要求小張出示公司的員工證,「沒有員工證這卡是辦不了的。」
小張拿不出員工證,便聯繫趙某。趕來的趙某和劉經理在健身房裡開始一場「為什麼卡不能辦」的爭論。劉經理堅持一定要有員工證才能辦,又說看到趙某在辦公室修圖做假,錄入團購員工信息。趙某不否認,只表示會打電話和「領導」請示。在她打完電話後,又改口稱,帶小張去另外一家門店辦轉卡手續。經歷1個小時的爭吵後,小張被趙某帶離健身房,期間趙某仍在多次打電話向領導請示。最後她告知小張,員工卡無法實現轉讓,又帶他折返回原來的門店去退款。
小張身陷「冒名之罪」
再次回到健身房門店後,小張又遭遇了劉經理帶來的「噩耗」。對方稱,健身房總公司發現員工趙某給非合作公司員工辦理團購卡的行為,決定開除趙某,而且由於小張支付的1600元轉卡費已經轉到總公司的帳戶上,所以無法當場退款。在場的趙某則不斷聲稱自己很委屈,不停地打電話向領導求情。小張聽到了幾句諸如「有很多其他員工也在這樣做」、「信息作假是違規操作她並不知情」以及「她的領導知道違規還讓她繼續操作是在坑她」等等話語,這引起了小張的同情。
晚上8時,所謂的領導又通過趙某轉述了兩個解決方案,供小張選擇。第一個方案是,繼續幫小張辦理公司團購卡,但是這張卡用幾天就可能會被凍結,沒有保障。第二個方案則是讓小張填寫一份會員投訴單申請退款,寫明趙某的違規操作情況,然後等總公司退款,退款流程要30-40天,趙某也將被開除。小張同意了第二個方式,寫下了整個過程。
與此同時,趙某一邊哭,一邊繼續和「領導」糾纏開除事宜。這時候,劉經理又提供了第三個解決方案:他們可以幫小張申請了一個高性價比套餐,總價18792元的10年「董事卡」。如果用花唄分期,他們還可以減免一部分手續費,最終合同價是17888元。只要小張選擇了這個套餐,不僅之前支付的1600元可以用來抵扣這個套餐,而且通過這樣正常辦新卡的記錄,就可以把之前違規辦公司卡轉卡的操作覆蓋掉,趙某也可以不被開除。
小張聽完有些心動,但還是擔心10年的卡自己無法用完,便詢問董事卡的轉卡規則。劉經理口頭承諾稱,一年後提出轉卡申請的話,一個月內可以免費轉讓。同時,健身房免費贈送小張不少體育用品和消費券。
△經歷4個小時的周折,小張被勸說購買17888元的「董事卡」。
發現騙局後狀告法庭
出於對趙某的同情,小張最終選擇第三個更為「周全」的方案。正在此時,劉經理又跟小張透露了一個消息,原來這家健身房兩年之後租期就滿了,且不續租直接關門。屆時,擁有董事卡的小張可以轉到別的門店,並獲得更多有效時間的補償。如果選擇退卡,剩餘時間按合同價平價退錢給他,但要收取一定的手續費。晚上9時左右,騎虎難下的小張分別用支付寶和花唄分期支付總計19088元的費用(含一些卡券費用),分期的手續費最終也沒有減免,協議上只留下一句「免費轉卡一次」。不過,經歷了4個多小時的周折,小張沒有耐心再耗下去,不再理論回了家。
第二天,越來越感到不對勁的小張用自己另一個閒魚平臺的帳號登錄,發現這名賣家仍掛著轉讓健身卡的消息。小張以新客戶的身份詢問,對方的答覆別無二致,依然是相同的轉讓費以及有效時間。小張確認自己受騙了。
在留存好一系列憑證後,小張當天前往門店交涉退費,健身房員工稱要收取總價25%的手續費,即4000餘元。雙方爭論無果後,小張將整個過程記錄下來,寫下了一份詳盡的起訴書,向浦東新區人民法院起訴健身房。小張表示,由於該健身房的糾紛太多,有人專門做了起訴的模板,列明準備材料、立案流程、起訴書樣式、健身房常見話術等內容。
4月29日,法院在開庭前進行庭前調解。健身房所在企業派出兩名訴訟代理人,小張則自己出面表達訴求。雙方就退款手續費比例展開了兩輪協商。在協調中,法官曾向小張透露,由於他在店內被騙的經過沒有證據證明,無法形成邏輯閉環,就算正式開庭,勝訴的機率也很低,不如和健身房協商降低手續費。最後雙方達成一致,手續費比例從25%降至16%。一個月後,小張終於收到退款。
△感到被欺騙後,小張選擇走起訴的途徑。
健身房推銷騙局層出不窮
在相關健身卡的維權群、某知名點評網站上,以公司團購卡為誘餌騙取消費者再次充值案例絕非個案,已經堂而皇之在各家健身房被運用多年。據記者觀察,推銷誘餌也在不斷升級變化,諸如健身房被收購、或要上市,需要消費者額外支付費用,享受更長時間的權益;又如消費者在籤署常規合同之外,贈送一份空白合同。在退款時若被收取手續費可以轉成相對應金額的合同,以此鼓勵消費者充資。一旦消費者支付費用,就會發現相關權益無法兌現,退款仍要被收取高額手續費。
△類似的推銷伎倆一直在上演。
這些騙局之所以得逞,一方面是利用了消費者對摺扣促銷的盲目追捧,另一方面則通過模糊的合同條件和虛假承諾,使得消費者在退款時面臨「理虧」的被動局面。不少維權的消費者通過12345、12315、信訪、訴訟等方式反映自己的遭遇,但處理結果各有不同,或是杳無音訊,或是協商到較低的手續費比例,全部退款的情況則非常少。消費者在選購健身卡時務必謹慎,切莫輕信二手交易平臺的所謂低價轉讓。
像健身卡這樣的預付卡消費領域,很多不法商家會利用格式合同等手段,對預付卡退費層層設卡。而往往因為維權成本太高,消費者只能吃啞巴虧。記者搜索發現,已經有省市制定了單用途預付卡付款「反悔期」的相關規定。如江蘇省自2017年7月1日開始施行的《江蘇省消保條例》中明確,經營者以發行單用途預付卡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消費者有權自付款之日起15日內無理由要求退款。建議申城借鑑相關做法,規範預付費卡消費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