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曾經轟動一時的「瑪莎拉蒂撞寶馬致2死4傷」事件,在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宣判。
頗受輿論關注的被告人,車主譚明明意外地沒有被判死刑,而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其餘兩名同車乘坐的被告人:劉松濤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被告人張小渠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另據了解,就在宣判前的11月5日,受害人家屬與當時的被告人就民事賠償達成了和解,譚明明賠償受害人家屬600萬元,而其餘兩名嫌疑人則分別賠償受害人200萬元。
宣判結果出來後,很多人都奇怪,為什麼譚明明醉酒駕車在先,同時涉嫌酒駕後逃逸,又嚴重違反交通規則,致使無辜車輛及人員無端喪命,最終卻沒有被判處死刑,這背後是不是有什麼不合理合法的地方。
明眼人都看得出,譚明明這條命,是用將近千萬的民事賠償款挽留回來的。雖說其行徑令人不齒,但法理之間,仍然有罪者生存的餘地和機遇。
其實本案之所以激起如此巨大社會影響,主要還在於以下這些因素的綜合效應:
1. 譚明明家庭背景特殊,網傳為其家庭為當地首富,擁有皮革廠等財富實業;
2. 譚明明性格張揚,經常高調在社交媒體炫富,出事後其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帳號上的炫富、擺拍等一一被扒出,更增加了公眾管對其人的反感;
3. 譚明明醉酒駕車、肇事逃逸等無知行為深深觸動了大眾的敏感神經。
整個社會環境之下,原本就存在「仇富」心態。
但這些通常都被包裹在各種演化和環境內,不會大規模又直接地暴露出來。
但是譚明明一案自爆發就被大眾關注,因為漂亮女孩,年紀輕輕就開上豪車的事例,既不符合社會財富積累現實,又不吻合人們低調的心理預期。
如此錯位的現實激發起網民對譚明明身份的好奇與打探。網友隨後挖出她炫富的種種,更加坐實了人們對「不學無術」的富二代腐女的猜想。由此,大眾對富人的仇視心態被順理成章地牽引而出,人人巴不得譚明明被判處死刑,就是這種仇富心態下的報復性快感的表現。
仇富心態,原本就是一種社會問題的積累。
原本,因制度、財富而產生的社會等級,就最容易引起社會的不滿。大眾為什麼仇富不滿呢?
理論上來說,是因為仇富也是愛富,是很自然的一個邏輯延伸。
每一個社會人都有自己的欲望,但是不是所有人都能佔有社會的稀缺資源。讓有限的資源,滿足無限的內心欲望,那就只能通過個人儘可能多地佔有資源來得以實現這一目標。
譚明明佔有的社會稀缺資源原本就不是她這個年紀靠自身實力所擁有的,但她卻非常不合時宜的向外宣揚,挑釁大眾脆弱的內心。再加上自古官商不分家,這些敏感內容,導致公眾對譚明明的反感,引發仇恨心理,紛紛希望她被判處死刑。俗常所說的「拉仇恨」說的就是這種情況。
所以,在此案備受矚目的情況之下,法院審理必然會顧及和關注到公眾輿論。
雖然公眾認為譚明明應該被判處死刑,但是在堅持事實證據和調查的基礎上,結合譚明明家庭對受害人的醫療賠償方面的配合,再加上譚家為保其性命願意以高額賠償金賠付受害者家庭,法院最終宣判譚明明為無期徒刑。
這之中有無譚家上下關係打點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制框架內對外對公眾的邏輯鏈條是否清晰合理,是否經得起時間和法律的自檢。
從另外一個說,譚明明這種富二代家庭出生的女孩,從心理素養上來講就完全不符合社會規範。可以說,她是一個物質上被富養,精神上十分荒蕪,心理上更全然沒有自我心理認知的一個動物性的人。
從她的朋友圈炫富內容,到日常行事風格,都十分明顯地透露出譚明明這一類物質女孩的無知和頭腦淺顯。
日常就行事張揚,多次酒駕且未被發現,一直使她游離在社會法製法律規範範圍之外,更導致其內心對法則、對社會、對規則、對他人生命財產,缺乏一個正常社會人的敬畏與謹慎。
這種行為無度,必然導致她日後犯下巨大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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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湯靡達
編輯 | 一粒米
第一心理主筆團 | 一群喜歡仰望星空的年輕人
參考資料:《Psychological repor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