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人帶車撞上路邊石墩後,男子吳某倉皇而逃。
4月7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從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檢察院獲悉,吳某無證駕駛殘疾車非法載客,面對輔警攔截,逃逸並拖行輔警十餘米致其輕傷二級。近日,該院以妨害公務罪對犯罪嫌疑人吳某提起公訴。
事發監控視頻 嘉定區檢察院提供(00:34)
嘉定區檢察院介紹,2020年1月8日9時20分許,犯罪嫌疑人吳某駕駛三輪殘疾車,至江橋鎮金運路鶴旋路路口非法載客,擾亂該路口秩序。現場執勤的輔警朱某發現情況後,上前拉住殘疾車的車把手,對吳某進行勸阻。
不料,吳某加速駕駛殘疾車逃離,將掛在車上的朱某在該路口拖行十餘米。最終,殘疾車失去重心,連人帶車撞上路邊石墩,殘疾車側翻倒地。
監控視頻顯示,在殘疾車側翻後,面對受傷倒地的輔警及乘客,吳某並沒有伸出援手,而是迅速起身,倉皇而逃。
經鑑定,被害人朱某因外傷致右鎖骨遠端線性骨折,右肱骨大結節骨折,均構成輕傷二級。
到案後,犯罪嫌疑人吳某供述,自己曾五次因非法載客受到過行政處罰,清楚知道其載客行為是違法的,且自己其實並沒有殘疾車行車執照。面對輔警的攔截,吳某因害怕再次受到處罰,棄車逃逸。
嘉定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吳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涉嫌妨害公務罪。
檢察官提醒,駕駛殘疾車需要本人殘疾人證、殘疾車操作證及行車執照三證齊全,同時嚴禁載人、載客及自行改裝。非法營運殘疾車,隱患重重。安全出行,請拒絕搭乘「黑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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