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四川省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分局2020年2月25日通報,2月25日凌晨0時許,東坡區發生一起命案,報警人系13歲男孩劉某某,其報警稱將母親卓某某殺害於家中,經查,2月24日晚上,13歲的報警人因家庭瑣事與36歲的母親卓某某發生爭吵,隨即,劉某某將母親殺害,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據了解,劉某某系眉山某初中初一學生,目前尚未開學,不得不說,衝動是魔鬼,它不僅解決不了任何問題,反而還會使得事態進一步升級,造成難以挽回的局面,兒子弒殺母親,這麼滅絕人性的案件,居然在我們現實生活中真實上演了,母親再有過錯,那也是生他養他的人,如何能對自己的親生母親下此毒手?
曾幾何時,青少年惡性暴力案件,在近段時間,頻頻發生,半年前,在眉山市仁壽縣,一名班主任在教室裡遭一名15歲少年犯的侵襲,最終於近日不幸離世,而矛盾起因,僅是班主任說了他幾句,他便懷恨在心,仗著家中財大氣粗,對班主任大開殺戒,無獨有偶,在山西省忻州市代縣,一名15歲少年,因為爺爺奶奶不給他錢充值玩遊戲,居然用木棒將爺爺奶奶毆打致死,搶劫錢財,去充值遊戲;遼寧大連,一名13歲男孩居然將10歲女孩殘忍殺害,這些慘案,無不令人唏噓不已。
而令人揪心的是,因為他們不滿18周歲,屬於少年犯,即使接受審判,也相較其它成年罪犯的處罰要輕得多。
青少年犯罪,儼然已經成為一個突出的問題,過去,我們的司法部門之所以區別對待青少年罪犯,初衷也是想要給他們一些改過自新的機會,可是這樣的「寬容」換來的不是懺悔,更多的還是變本加厲,一些涉黑涉惡分子,抓住青少年罪犯即使犯案也會輕判的特點,大肆籠絡一些問題學生為其充當打手,造成的不良後果也是顯而易見的。
藉此案例,我們也呼籲相關部門能夠從嚴懲處此類青少年罪犯,不要讓未成年,成為逃避法律嚴懲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