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家的兩個孩子,大的是男孩今年9歲,二寶是個女孩今年2歲,家裡年後開始翻蓋房子,有很大一個沙堆,成了孩子們的樂園,家裡大人忙,二寶就整天跟著哥哥玩。我兒子也喜歡玩沙子,就時常過去和姐姐家的兩個孩子一起玩,兩個男孩子到了一起,就熱鬧了,在沙子上打滾、跑上跑下,小的看著兩個哥哥玩得開心,也跟著學。
那天,三個人不知道為什麼,突然抓著沙子,互相往身上揚起來,我兒子5歲,惹不起大的,所有,抓了一把沙子要揚小丫頭,我還沒開口制止,姐姐家的老大說話了,你不能揚她,她還是妹妹呢!兒子很理直氣壯地說,可是她揚我了。
我也衝著孩子搖了搖頭說:「不可以揚妹妹哦。」
「你不是說過,有人欺負我的話,要打回去嗎?她揚我了,我就要還擊!」
我想跟孩子說,妹妹不是別人,可是話到嘴邊還是沒有說出來,因為對孩子來說,他的親人就是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其他人都是別人,在教孩子打回去這件事上,我雙向標準了。
相信很多家長都是一樣的,一邊教孩子受到欺負了要打回去,一邊又教孩子不能動手,關於何時出手,家長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也不可能有明確的標準跟孩子說明白,畢竟,孩子也還小,根本聽不懂家長的辯證理論。
孩子在幼兒園受欺負,回到家跟家長傾訴,聰明的家長,更應該去理解孩子的感受,正確的開導孩子,而不是聽到孩子受欺負了,自己先生氣,然後再對著孩子發一通火,還嚴肅地教育孩子,有人打他的話要勇敢地打回去。這其中有個因素,是孩子受欺負時,家長不在場,家長有自責的心理,更多的是擔心孩子將來也會受人欺負。
可是,當家長帶著孩子出去玩,孩子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時,特別是和親戚朋友家的孩子一起玩時,情況就變了,即使孩子挨打,準備還手時,家長也是第一時間出面制止,告誡孩子不能動手打人,聲稱打人是不對的。
這是一種雙標,家長在與不在,兩個標準,家長不在,可以狠狠還手,家長在,不能打架。
還有一種雙標,就是文章開頭關於我兒子的那件事,是不是打回去,要看人,親人不能還手、比自己小的弟弟妹妹不能還手。既然這麼多不能打人的理由,我們為什麼要教孩子打回去呢?
孩子還小,我們做家長的應該要更多地教孩子自我保護,而不是反擊,只有先保護了自己,才能有反擊的機會。能不能反擊,要不要打回去,真的要審時度勢,看情況的,孩子成長,孩子打架,不是你死我活的戰爭,沒必要像亮劍裡一樣,有狼性精神,去爭強鬥狠,這樣只會把孩子帶偏了。
去看初中生、高中生打架鬥毆造成的傷亡,哪個不是不服軟,最終才造成嚴重的後果。抱著讓孩子自我保護,不受欺負,給孩子學跆拳道的家長,還不如教孩子如何認慫,這樣反而能保護孩子,少挨點打,少惹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