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都市現場原創稿件
未經允許請勿轉載 如刪除來源必究
黃金飾品戴過了一段時間,難免會覺得款式過時。這時,金銀珠寶店推出一個「以舊換新」的活動,聽起來很不錯,戴舊了、款式過時的首飾,可以到店裡換新的繼續戴,常換常新,真是個不錯的「好活動」。可最近,一些在老鳳祥參加了「以舊換新」的消費者給我們《都市現場》打來電話說,自己感覺自己上當了,怎麼回事呢?
九江廬山市的消費者劉女士(化名)說,自己在廬山市紫陽路121號的老鳳祥廬山分店,參加了以舊換新的活動,不僅讓10來克的黃金不翼而飛,還另外補了500元差價,這讓她越想越生氣。
劉女士介紹,她原本兩個金戒指、一個金吊墜,共16.9克重,被老鳳祥以每克378元回收,共計6388.2元,另外再補了500元現金,參加以舊換新活動,換回了一口價的黃金吊墜一個、戒指一枚和金耳線一對,標價是6888.2元。但這些飾品,黃金總重量只有6.7克,相比之前自己的16.9克,足足少了10.2克。
劉女士說,所謂的一口價 ,它賣的是手工藝賣,跟克數無關,但是它不說明,不給你秤重量的。當時,劉女士並不了解「一口價」的含義,遭到家人反對後,想把自己原先的兩個金戒指、一個金吊墜給換回來,可是多次和老鳳祥協商未果。
隨後,記者陪同劉女士來到老鳳祥廬山分店來了解情況。
為什麼不讓稱重呢?但店員直言,以舊換新是公司的規定,怎麼換得按照店裡的規定來,如果劉女士想換回原先16.9克的3件金飾品,必須另外交每克35元的手工費。
劉女士認為,這樣非常不合理。隨後,記者又陪同她來到了廬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反映情況。廬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會在7個工作日回復。
在「老鳳祥」以舊換新 消費者換完就後悔
這樣看來,劉女士的事得等市場監管部門介入調查後,才會有最終的結果。無獨有偶,宜春市宜豐縣的消費者李女士,也跟《都市現場》反映有類似的遭遇。
李女士(化名)反映,2019年12月,她母親過生日,本想在宜豐縣新昌大道126號的老鳳祥銀樓(宜豐專賣店),把手上的金鐲子換一個新款式,沒想到,換完就後悔了。
據了解,李女士母親15.4克重的金手鐲,在經過稱重後,被老鳳祥店員估價5390元,在另外還補了2590元所謂差價後,換購了店內另一款標價7980元金手鐲。
李女士:因為小票上寫的是足金的,我們就以為,一直以來都是黃金換黃金嘛,那肯定是多少克換多少克,補加工費這樣子。
記者走訪「老鳳祥」門店 提出對金飾品稱重遭拒絕
那到底在進店後,老鳳祥店員會用什麼方式給消費者推銷以舊換新的活動呢?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來到了這家老鳳祥銀樓(宜豐專賣店)。
當記者要求店員把看中的金飾品進行稱重時,對方立馬拒絕了。
老鳳祥工作人員:我們這個是不按重量的,這個就是按價格的。以後你來換,這個多少錢買的,就是多少錢,不稱重量的。
就兩位消費者在老鳳祥的遭遇來看,您還相信這樣所謂的「以舊換新」活動嗎?針對這一情況,記者請到了特約評論員劉錫秋進行分析。
特約評論員、知名律師劉錫秋指出,商家在提供「以舊換新」的業務或服務時,應當遵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於公平交易的規定。
劉錫秋告訴記者,我們國家針對金、銀製品採取統購統銷的管理,國務院也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金銀管理條例》,其中第二十條就明確指出,經營單位必須按照批准的金、銀業務範圍從事經營,不得擅自改變經營範圍,不得在經營中剋扣、挪用和套購金銀。而第七條也規定,在中國境內,一切單位和個人不得計價使用金銀。
最後,針對老鳳祥位於九江廬山市和宜春市宜豐縣的兩家門店的情況,《都市現場》記者也會繼續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