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條有關信用卡安全的微博在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這條題為「信用卡不設密碼更安全?」的微博稱,廣州一市民信用卡未離身,被盜刷3萬餘元。銀行說:憑密碼消費的交易,他們不負責;但若未設密碼,可賠償部分損失。原來,大部分銀行的「失卡保障」服務,僅針對非密籤名信用卡有效。即信用卡被盜刷,通過筆跡鑑定認定是假籤名,商戶和收單機構將擔負大部分責任。那麼事實是否如此呢?對信用卡客戶來說,真的是不設密碼才能追到?
通訊員 劉光亮 快報記者 王海燕 張瑜 實習生 畢霄傑
銀行怎麼說?
遭盜刷後索賠
加密信用卡沒人認帳?
銀行人士稱,按規定,用密碼交易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
密碼洩露遭盜刷
銀行:毫無疑問個人有責任,商家責任易扯皮
昨天南京一家股份制銀行卡部負責人稱,如果是使用密碼的信用卡被盜刷,個人要承擔責任。因為幾乎所有銀行的信用卡章程中都規定:「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也就是說,交易時只要使用了密碼,銀行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發生的損失銀行概不負責,一旦犯罪分子偷窺了你的密碼,那就是非常危險的事了。
如果客戶使用密碼加籤名的雙重方式呢?「由於使用了密碼,商家核對籤名的壓力就小多了,銀行的安全壓力也減小,而這些壓力會轉移到持卡人身上。」這位人士表示,如果雙重保護的卡被盜刷了,毫無疑問個人有責任,因為密碼洩露了,商戶在核對籤名上要承擔多少責任,很容易扯皮。
仿籤名盜刷得手
銀行:商家有一定的責任,很難有全額賠償的
「信用卡用密碼出了事,銀行不賠呀,如果是籤名的,至少被盜刷後商戶和銀行還要賠償呀!所以信用卡籤名不是比密碼更安全麼?」市民陳小姐提出了自己的想法。記者採訪後得知,籤名信用卡被盜刷,商家的確要擔部分責任,有失卡保障的銀行也可以部分賠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部分」。
南京多家銀行信用卡部工作人員表示,在當前的受理環境下,憑籤名消費的信用卡丟失或被盜後,不法分子的確可能會在持卡人掛失前模仿籤名刷卡成功。在確認了不是本人的籤名之後,責任就轉移到了商家身上。商家將承擔一定損失。但這追責的過程比較複雜,而且從已有的案例來看,很難有全額賠償的。
持卡人VS銀行
失卡保障 保的是「籤名消費」
賠不賠,賠多少,還要等銀行核實
對於籤名信用卡來說,很多持卡人都依賴於還有一道銀行的保障,目前廣發、交行、建行、招行、光大銀行、華夏等銀行向信用卡客戶推出了失卡保障。
很多持卡人認為,卡丟失不用急,因為有「失卡保障」,被盜刷的錢款會由銀行「埋單」!可事實並非如此。
從保障範圍看,「失卡保障」僅限於籤名消費,憑密碼消費、網絡交易、電話轉帳等,均不在「失卡保障」的範圍之內。從保障時間來看,各銀行規定不同,一般掛失前48小時,最長120個小時內可獲得「失卡保障」。從辦理手續來看,持卡人向銀行掛失後,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被盜刷報案證明,填寫銀行的《失卡保障受理表》後,再等待銀行核實,決定是否給予賠償。而且失卡保障金額都有限制,目前國內多數銀行提供的失卡保障最高額度在5000元以上。而且更多的銀行還沒有推出失卡保障。
資料連結
各銀行失卡保障規定
銀行名稱 賠償時間 賠償金額(最高)
建設銀行 48小時 普卡 5000元,金卡 10000元,部分白金卡20000元(境外刷卡才享受失卡保障)
招商銀行 48小時 普卡 10000元,金卡 15000元
交通銀行 48小時 「用卡無憂」持卡人 40000元
廣發銀行 48小時 卡片的信用額度(真情信用卡)
光大銀行 48小時 普卡 5000元,金卡 10000元
華夏銀行 120小時 普卡 5000元,金卡 15000元,鈦金麗人卡5萬元
法院怎麼判?
加密信用卡被盜刷
商戶沒驗籤名,賠70%
法官:商戶有注意義務,持卡人有保管義務,可能都要為盜刷買單
案例1
記者從法院了解到,其實不管是否設密碼,若是信用卡被盜刷造成損失,商戶沒盡到注意義務的話,就要為持卡人的損失擔責。
法官提醒消費者,特約商戶對持卡人負有一定的注意義務,持卡人對信用卡有保管義務,無論哪種義務缺失,都需要給帶來的損失買單。
案例1
籤名信用卡被盜刷
超市賠償部分損失
因為未謹慎審核籤名
2009年底的一天,南京市民黃某的一張銀行信用卡被盜,他的這張信用卡沒加密。小偷很精明,很快就持黃某的卡去了一家大型超市消費。事後證實,小偷在一天之內在這家超市消費過四筆,共計8800多元,除第一筆消費中小偷將黃某的名字籤錯外,後三筆消費他都籤對了名字。
黃某發現信用卡被盜,就及時掛失並報警,黃某認為超市難辭其咎。去年8月底,黃某將這家超市起訴到白下法院,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庭審中,超市卻認為黃某應將其信用卡的發卡行也列為被告,因為黃某與銀行建立了儲蓄關係,而超市不過是銀行的特約商戶,黃某信用卡被盜刷應該找銀行,超市不存在過錯,雙方在庭上僵持不下。
法官說法:
法院認為,小偷在第一筆消費時的籤名明顯是錯的,普通人完全可以輕易辨認,而超市工作人員卻沒有謹慎審核,所以超市應承擔主要過錯。另外,黃某作為持卡人,也該妥善、謹慎保管信用卡。沒設密碼的信用卡被盜刷,他自己也有一定過錯。最終,法院綜合各方因素,判決被告超市賠償黃某3100多元。
案例2
加密籤名卡被盜刷
這家商戶賠償70%
因為未仔細比對籤名
2010年5月7日晚上,句容市民陳某發現錢包被盜,其中有身份證和信用卡。5月8日上午,陳某辦理掛失業務時發現一張加密信用卡被盜刷7000多元,所以他趕緊報警。
根據銀行記錄顯示,5月7日晚,陳某的信用卡在某商店消費7000餘元,而籤購單上的籤名是李某。陳某說,自己的密碼用的是身份證後6位,估計是小偷試出來的。陳某事後與商店協商幾次都沒結果,就將這家商店起訴到法院。
審理中,被告商店員工表示,曾要求消費者在POS機上輸入密碼再籤名,但否認看見信用卡上有預留的「陳某」籤名。除此以外,該員工還表示,他對銀行要求對持卡人身份確認、審核的規定不太清楚。
本案中,持卡人預留籤名是「陳某」,信用卡上也有持卡人姓名的拼音,但籤購單卻是「李某」,商店員工沒有發現這種明顯不符的情況,所以過錯顯而易見,應承擔主要責任。
此外,主審法官也認為陳某沒有在丟卡的第一時間掛失,也有一定過錯。最終經調解,被告商店同意承擔70%左右的損失。
法官說法:
雖然商家不可能對每個客戶的身份都嚴格審查,但必要的審查義務卻不能缺失。「信用卡上預留的籤字與銀行留有的印鑑性質不同,商戶沒有專用檢測設備,也沒有筆跡鑑定專家的能力。」法官稱,這種情況下,如果小偷偽造籤名,收銀員也很難認定這是冒充別人刷卡,特約商戶可能就不會承擔太重的責任。
爭論
不少網友認為
密碼加籤名更安全
對於信用卡是不設密碼安全,還是密碼加籤名更安全。網友們對此褒貶不一,許多人認為還是密碼加籤名更安全一些。
網友草根樸爾曼說:「從來就沒見哪個商家核對過籤名,再者籤了名,不是更容易被模仿麼?」網友吾愛熊寶對筆跡鑑定過程表示懷疑,因此認為還是設密碼更安全。有的網友更是對繁瑣的理賠過程充滿質疑。
也有一些網友認為籤名消費的話,銀行會分擔一些責任,自己能挽回些損失。網友開心古玩稱:「信用卡被盜刷,通過筆跡鑑定認定是假籤名,商戶和收單機構將擔負大部分責任。」更有用戶-sandfox-覺得,信用卡本來就是靠籤名來確認的,密碼是中國的獨創啊!也有一些網友認為自己妥善保管卡片更重要,一位名叫JQ大黑的網友說,「不設密碼也不安全,還是自己多加小心為好。」
一項調查顯示
八成持卡人用密碼
記者在一家網站舉行的「銀行卡安全中國行」專題調查問卷中發現,有關「您的信用卡是設置密碼還是使用籤名作為主要確認憑證」的調查數據顯示,有54.4%的人選擇了「密碼加籤名」,有30.4%選擇「只用密碼」,只有15.2%的人選擇「籤名」。南京一家股份制銀行稱,他們也對信用卡客戶提供三種安全保障方法,但是統計下來,超過8成的持卡人都喜歡設置密碼。
銀行人士表示
用密碼相對更安全
南京一家國有銀行信用卡部負責人稱,關於信用卡用密碼還是用籤名一事,各家銀行都走過一段「回頭路」。十年前各家銀行大力推出信用卡時,都是直接和國際接軌,採用籤名制,沒有密碼,但顯然老百姓不適應無密碼的籤名,過了三四年之後,各家銀行不得不又增加了密碼選擇。南京一家股份制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超過8成客戶都選擇了有密碼保護的方式。
昨日有多家銀行相關負責人均表示,多年從事信用卡業務的經驗顯示,其實持卡人用密碼還是相對更安全。「我們做過這方面的統計,最後發現使用密碼的信用卡風險還是比不用密碼的卡風險要小得多。」相關人士表示,現在國內信用卡基本上都是磁條卡,磁條卡信息在POS機上很容易被側錄做成複製卡。
「如果卡被複製了,沒有密碼的,不法分子就可以四處盜刷。」一家國有銀行信用卡部負責人也表示,國內的信用環境還不發達,僅憑籤名的信用卡,需要商戶去控制風險,但事實是,商戶的識別意識和識別能力都還遠遠沒有跟上,「所以,信用卡的風險用人控,還不如用機控,用系統控制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