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永報導 「多會一種語言是好還是不好?主裁判說不犯規,VAR提醒他犯規了。」這是一條魯能球員發布後又刪除了的微博,似乎是在描述京魯大戰第二回合場上的某個片段。
一切都源于格德斯搶斷之後助攻段劉愚的進球:本場比賽第69分鐘,格德斯搶斷李可,隨後金敬道和格德斯配合,格德斯一路下底傳中,段劉愚冷靜勁射破門,魯能把比分改寫為2比1。
這一刻,魯能球迷欣喜若狂,但很快,盆冷水澆在了他們的頭上。VAR介入,視頻裁判提示魯能有犯規嫌疑。值得注意的是,視頻裁判馬寧和主裁判金希坤討論了很長時間之後,金希坤最終決定去親自觀看視頻回放,隨後,金希坤判罰進球無效。
視頻回放顯示,格德斯是從側後方進行防守和伸腿的,另一個視頻動作顯示,皮球最初是碰到了李可的膝蓋,這個時候李可已經對皮球失去了控制權,這是第一個關鍵點。第二個關鍵點是,此時格德斯尚未和李可發生身體接觸。
隨後格德斯才和李可發生身體接觸,並且伸腿踢球,這個鏡頭視頻交代的並不清楚,但皮球發生了較為明顯的旋轉,大概率是格德斯碰到了皮球,而且格德斯的腳又躲過了李可的膝蓋,這是第三個關鍵點。隨後金敬道拿到了球權,最終格德斯助攻段劉愚進球。
這個側後方的防守就是犯規嗎?如果這個防守都是犯規的話,那任何一個進球之前,進攻方只要和對方有身體接觸,豈不是都是可以把進球取消?
第四個關鍵點是,當事人李可在被搶斷後,第一時間爬起來防守,而當段劉愚打進之後,李可也只是跺了跺腳,他沒有向任何人表示是格德斯犯規。
第五個關鍵點是:當時,主裁判沒有提示犯規,邊裁王德馨就在事發地點兩米之外,對當時的動作看得無比清楚,同樣沒有提示犯規。王德馨也是一名國際級助理裁判。
這一切都指向了一個清晰的事實:這次防守,即便是吹毛求疵,再吹毛求疵一遍,魯能都是沒有犯規的,而最終的結果卻是魯能的進球被取消。
這就太令人費解了:這個球,究竟是怎麼最終判斷了魯能犯規呢?主裁判和視頻助理馬寧又是經過了怎樣的溝通呢?主裁判前後不一的判罰又是什麼原因呢?
耐人尋味的是,魯能在上一回合剛剛經受了爭議判罰,為此在這場比賽中,足協選擇了外籍裁判金希坤,又從大連賽區調來了馬寧當視頻助理裁判,結果馬寧卻給金希坤這樣的建議。那麼,這一次的錯判,是一次不經意的誤判,還是一次吹毛求疵又吹毛求疵的判罰呢?那麼,這一次VAR扮演的角色,是幫著主裁判查缺補漏,還是成為了某種工具呢?
就在此前,魯能球迷舉報沈寅豪論文抄襲,沈寅豪也離開賽區回到同濟大學接受問詢或者說調查,這個事情和魯能又一次遭受錯判,有沒有什麼關聯呢?
當然,這是一次場上判罰足以成為一個事件、並很可能持續發酵的非理論因素,但是,足球從來都是一種社會現象,而不僅僅是作為一種純粹的競技比賽而存在。
換個角度來看,其實問題的關鍵點並不在于格德斯那次搶斷是否犯規,真正讓人困惑的焦點在於,進球本身的過程無可非議,卻以一種類似於「蝴蝶效應」的長距離倒帶回放,在起點上否定了這個進球的合理性,而在這個節點上,主裁判並沒有吹停比賽,證明他並不認為當時場上出現了影響比賽的情況發生。
那麼,一系列的問題就出現了:場上起主導、決定作用的,到底是主裁判,還是VAR?VAR到底可以選擇什麼樣的情況,來改變比賽的進程和結果?一個發生在第90分鐘的進球,是不是可以回溯到比賽第1分鐘出現的某個理論上被忽略的節點,從而推翻整場比賽?
長遠來看,裁判問題在國內聯賽中始終是一根極度脆弱的神經,水平問題、職業道德問題、信任危機問題,充斥著整個職業聯賽的過程。具體到本賽季,隨著VAR的介入,場上判罰幾乎成為聯賽中事故高發路段,中國足球管理者們一直在虛與委蛇、閃展騰挪的這個敏感區域,正在陷入一種極度混亂的狀態。
京魯之戰,因為各種原因成為一場高光賽事,也最大限度地暴露出,目前國內聯賽在這個問題上的無序、無標準、無規矩、無原則。
正如一位老資格的裁判問題專家所言,VAR的作用,不是用來替代裁判,而應該更多在一些硬性問題上提供判斷的輔助,如果每一個動作都以VAR為標準,裁判只能是場上一個戰戰兢兢的「實習生」,隨時等待著機器來否定肉眼的每一次判斷。
這足以用來解釋格德斯那次註定標準模糊的搶斷,更何況,短短幾分鐘之內,2比1變成1比2,結果完全倒置,連續兩次觀看VAR的結論,卻否定了前者,默許了後者,試問,這需要什麼級別的權威,才能平息必然洶湧而至的質問與聲討?
看還是不看?什麼時候看,什麼時候不看?什麼情況下才能看?一場比賽看幾次?如果再不趕快定規矩,VAR就會像某個電影裡的片斷,一臺只是接通了電源的鐵盒子,被當成測謊儀,最終讓一群相安無事的人反目成仇,精神崩潰。裁判之惑,終將成為聯賽之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