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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對業主來說,還是對物業公司來說,封包陽臺似乎成為了一道難題,特別是那些剛交付的新小區。這不,這幾天,綠城御園的幾位業主向晚報記者講述了他們的困惑:他們想要封包陽臺,可是物業公司不讓。「自己家的陽臺能不能封包,到底是誰說了算? 」
最近,網友發布了一條視頻引起了關注:賀蘭縣鳳凰華府A區15號樓業主準備將家中的露天陽臺封上封口,當工人將窗戶吊起時,小區物業突然停電,使門窗懸在空中搖晃。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呢?十一月二十九日、三十日,記者連日來實地走訪,了解到,該小區100多戶業主出於安全考慮主動要求封堵家中的露天景觀陽臺,但遭到物業的阻攔,且部分封堵陽臺因屬違建而被執法部門拆除。
十一月二十九日九時許,記者來到鳳凰華府A區,看到小區西邊的消防通道門口停著一輛拉著門窗的小貨車,由於物業人員的阻攔,無法進入小區,不少業主情緒激動地向物業反映。
房主李女士告訴記者,小區交房時景觀陽臺沒有封包,是露天的,因為家裡有小孩,如果不把陽臺包好,肯定會有危險。如今業主都在自己聯繫施工方給陽臺上裝窗子,可每次送來窗子都被物業攔住不讓進小區,物業解釋說不允許安裝。
房主唐先生說,他買下了15號樓3層的房子,已於今年十月底完工。進入新房後,他發現景觀陽臺高度過低,存在安全隱患,因擔心小孩和老人的安全,準備找施工隊將陽臺包住,可物業多次攔住,說「陽臺封包後影響美觀」。
據記者了解,有超過100戶業主提出封頂景觀陽臺,為此與物業發生了長達一個月的爭執。
賀蘭縣綜合執法局徐姓負責人告訴記者,他們接到「鳳凰華府A區部分業主對陽臺進行封蓋」的相關投訴後,經過實地走訪,發現封蓋陽臺沒有任何合法手續,於是對封蓋陽臺的業主發出了限期拆除通知書,但業主並未自行拆除,因此才有11月30日的統一拆除行動。環保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在給業主發出了11月25日、28日的限期拆除通知書後,又通過簡訊、電話等方式通知了業主限期拆除,但業主卻置之不理。據悉,這次拆遷共涉及8戶業主。
記者從15號樓樓道公示欄上看到一份落款時間為2020年11月3日的《賀蘭縣自然資源局回復鳳凰華府小區A、C區封閉陽臺的函》。致銀川市白雲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信上寫到:「貴公司關於鳳凰華府小區A、C區一期業主要求封閉陽臺的報告已收悉,現將有關情況面復如下:根據《賀蘭縣人民政府關於研究解決天鵝湖鎮、宏基花園等小區業主房屋違法建設問題的專題會議紀要》,由住建局負責,督促物業公司加強對業主的管理。」"對確需包陽臺的,由業主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物業公司提供各塊可包陽臺效果圖,並將材料顏色統一,要求業主按圖統一施工。凡發現有業主未按要求施工的,應及時拆除,其它加建、擴建的房屋一律拆除,並責令業主恢復房屋原狀。」關於你公司所在項目區域內部分業主要求封閉陽臺的有關事宜,請諮詢縣住建局。如果存在業主要求封包露臺的情況,堅決不允許施工;如果存在封包露臺的情況,物業公司要及時制止,並恢復建築原貌;如果出現違建的情況,我局將根據相關規定對違建進行認定,並移交縣綜合執法局進行查處。
針對這一情況,賀蘭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物業辦工作人員介紹,業主封閉景觀陽臺應找小區開發商,由開發商向規劃部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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