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動一時的河北晉州26億騙貸案,又有了新進展。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涉及此案的靳某波等14人因犯騙取貸款罪、周某松等16人因犯違法發放貸款罪均被判刑。隨著文書的披露,這起騙貸大案的諸多細節也被進一步曝光。
案件的主角之一晉州恆升村鎮銀行是浙江溫州甌海農村商業銀行發起設立的,甌海銀行掏了2000萬,持股40%是大股東,另外3家企業各持10%,6個自然人股東各持5%,其中股東趙某雖然僅持股5%,但是實際上,3家企業另外5個自然人均是趙某的代持,也就是說,持股60%的趙某才是恆升村鎮銀行的實控人。
控制銀行幹嘛呢?銀行成了這位大股東的提款機,靠貸款從銀行裡拿錢。
貸款就得有貸款人,要有資料。資料哪裡來?
有員工從親戚朋友那裡「借」,給個500-600的報酬;有從非法渠道買來的,以及利用職務之便留存了當地農戶的個人資料,在這個過程中,晉州地區多個村莊的農戶被冒名,甚至包括早已過世的農民。
在內外勾結合作下,在三年時間裡,趙某不斷從銀行套現巨額資金挪為私用,不僅投資了生意,還炒了股票,同時還在石家莊、海南等地購置了大量房產。
當有支行行長反應時,趙某回復他說:「上級怎麼安排你就怎麼做就行了,分清上下級!讓你幹你就幹,幹不了就回家!」
最終,趙某及多位同案人從銀行騙取17114筆貸款,共計約26.01億元。
怎麼發現的呢?
2018年6月,甌海銀行派出了檢查組對恆升村鎮銀行進行合規檢查,檢查組發現,在同一支行同一窗口同一櫃員處,有同一個人攜帶大量現金在為不同的貸款戶還利息,最多時連續為329個貸款戶還利息,這太不正常了。
於是檢查組開始深入調查,案發了。
根據一審判決書顯示,趙某因騙取貸款罪、貸款詐騙罪等數罪併罰,被判無期徒刑,而另案處理的30人,也分別獲刑,並處罰金。
但是至今,還有6212筆、合計11.99億元的貸款未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