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晚10點40分,上高某網咖門口警燈閃爍。
「例行檢查?出了什麼事?」附近的群眾交頭接耳。
這時,一名身穿灰色上衣的人戴著手銬被公安110民警押解出來,後面還跟著幾名穿著法官制服的人員。
「法院和公安一起在抓人」眼尖的群眾一下就看出來了。
原來,這是上高縣法院和公安局聯動出擊,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臨控措施。被執行人付某2017年以需要資金周轉為由向鍾某借款人民幣30萬元,在償還17萬元之後,就不再還款。鍾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訴至法院。經法院審理之後判決付某償還鍾某借款本金13萬元及利息,後付某未自動履行生效判決,鍾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經依法查控,被執行人付某名下無存款、車輛、房產等可供執行的財產。通過鍾某提供的電話號碼,執行法官打通了付某電話,詳細告知其該履行的義務及不履行義務將承擔的後果,但付某充耳不聞且拒不到庭。之後,付某就不再接聽法官的電話。
10月4日晚10點,執行法官得到線索,付某正在上高某網咖上網。時間不等人,任務就是命令!上高法院立即吹響「集結號」,執行法官們立即從休假進入臨戰狀態。10點20分,執行幹警全部到單位緊急集合完畢。在分析研判案情後,為更好應對突發狀況,也為加大震懾效果,分管執行工作的院領導決定立即聯繫公安,請求增援。
在法院和公安聯手下,付某被成功抓獲,發生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最後,法院依法作出對付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的處罰。在去拘留所的路上,付某還在嘀咕。「不就是欠錢的民事案件嗎?還能驚動法院和公安出動那麼多人一起來抓我?居然還是在國慶節!」
「請自覺配合履行法院生效文書,否則終身受限、處處受限!」執行法官趙法官回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絕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上高法院 簡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