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感情從來都是可遇不可求,遇到的,要抓住機會去爭取,但是不能強求,你情我願很重要,越是死纏爛打,越是得不到,反而會被嫌棄。是你的,努力一下就會得到,不是你的,去強求都會失去。
感情的事,是相互的,強求不來,不屬於自己的愛情,遲早會失去,沒必要為了一段沒有結果的感情,而忘記要追求屬於自己的幸福。
阿欣的男朋友是親戚介紹,交往一段時間後,發現男友有自我為中心的毛病,做什麼都是只考慮自己,不會站在她的角度為她設想,比如,他約她出去吃飯,他總是點他自己喜歡吃的菜式,不會過問她喜不喜歡吃,一旦想點自己喜歡吃的,他一句話,有什麼好吃?就不理她,只顧著他自己的。
多次要他聽聽她的意見,不要一意孤行,可是他,就是不願意改變,因此,兩個人經常一些小事吵架。她想過要跟他分手,一想到是親戚介紹的,又不好提分手的事,免得到時惹來親戚的不滿,說她要求高,看不起人,只好繼續跟他交往一段時間,再算。
直到那次,因為臨時加班去不了約會,他卻以她不尊重他們的約會為由,跟她吵架,於是,她趁著這次機會直接跟他提分手。後來,他認錯求複合,但是,她沒有答應。
當她把這件事跟我說時,她的語氣中還帶有憤怒,似乎沒有早一點跟他提分手而後悔。確實是,如果當初沒有勉強在一起,就不會忍受過多的痛苦,她似乎忽略了,感情是不公平,不是你選擇包容,對方就會體諒你的不易,所以沒有回報,就不要去強求,而是要放棄。
有些人為了能夠跟喜歡的人在一起,儘管知道對方不喜歡自己,認為努力付出,就會得到回報。其實,這樣的做法,根本沒有意義,只是在浪費感情和浪費時間。一份感情,明知道看不到結果,就要放棄,堅持一份得不到的感情,最終是錯誤。
每個人追求感情,就是為了得到幸福,如果對方都不能給自己幸福,那追求的,會是痛苦和難過,絕對不能讓自己感受到開心的時刻。本來感情的事,可遇不可求,得不到就要學會放手,強求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喜歡自己,不可能會成功,只有留有一身傷痛。
當對方不喜歡自己的,就應該要知道,兩個人的感情,變成一個人在經營一段只有自己的感情,是沒有幸福可言。不管很喜歡對方,都不應該去強求,讓對方喜歡你,只會被厭煩和嫌。,
感情需要兩情相悅,你喜歡對方的,對方也喜歡你的,兩個人在一起的感覺會很舒服。當你適當去付出時,對方是可以感受到的,同時還會回報很多溫暖給你,所以,想擁有一份長久的感情,真的要彼此心甘情願去付出,才會有美好的時光。
感情的事,從來都是可遇不可求,就算去強求,只能擁有一時,根本長久不了。
當你想擁有一件東西時,為了能夠擁有,往往把這件東西看得很重要,還會不斷增加自己的壓力,從而覺得一定要擁有,否則的話,會浪費之前的勞動成果,就因為如此,越去強求,越得不到。如果用著平凡心去對待,稍微爭取,反而會得到。
一份美好的感情,都是在不經意時擁有,不是努力就可以得到,世間萬物總有定數。遇見的,不一定適合;去強求的,更加得不到,所以要選擇順其自然,是你的,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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