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計劃從10月1日起,開放3個月以上的中長期籤證持有者入境。而實際上3個月以內的短期商務籤證持有者也同樣可以入境!
據日本駐華大使館領事部消息稱,10月9日起將開放部分受理以上兩種籤證!
受理對象範圍
具有中國國籍且在中國國內居住者,以及在中國長期合法僑居的外籍人士(永住者及長期居留許可持有者)中,利用中日間直航航班,或獲得經由國家及地區的入境許可但不入境該第三國、直接入境日本的中轉航班且以下述為入境目的人士。
入境目的
1、短期滯在(僅限商務目的)
赴日出差進行業務聯絡、商談、協議籤署、售後服務、宣傳、市場調查、出席會議、文化交流、自治體交流、體育交流等,在日停留期限在 90 天以內的不計報酬的活動。
2、中・長期滯在目的
除「永住者的配偶者等」及「日本人的配偶者等」在留資格以外的,所有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的持有者。
關於該措施,僅向符合上述條件的對象開放受理;屬於以下情況者,其申請原則上不予受理:
在我館管轄區外居住的人士(目前僅開放北京、上海領事館,廣州地區正在恢復中);
申請入境日本當日前 14 天以內去過或計劃去中國以外的入境限制對象地區的人士。
現階段這一新的入境政策只面向包括中國在內、以東亞、東南亞、大洋洲為主的16個國家和地區,因此日本大使館的公告規定,申請入境日本當日前14天以內去過或計劃去中國以外的入境限制對象地區的人士不能申請辦理籤證。
今年3月8日之前日本駐華使領館發放的籤證依然無效。搭乘航班和入境時,需要提供規定樣式的新冠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入境日本後需隔離觀察14天,不得乘坐公共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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