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曆下區轉學政策和流程
對符合「戶籍、房產(僅限住宅和居住性公寓)和實際居住相一致」的轉學生原則上優先安排至有空餘學位的學區服務學校。若服務學校無空餘學位,監護人和學生且同意協調的,則由區教育和體育局協調安排轉學。若監護人不同意協調安排,視為自願放棄申請轉學。僅有歷下區戶籍的轉學生和隨遷子女轉學生由區教育和體育局根據全區教育資源情況協調安排。2020年曆下區中小學轉學採用平臺申報並提交相關資料的辦法,轉學平臺開放時間為7月21日至8月10日。我們將通過區教育和體育局官方網站「招生專欄」、區教育和體育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歷下教育」,提前發布轉學申請的登錄連結及時間安排。
2020年市中區轉學政策&轉學流程
6月19日起,濟南市市中區義務教育信息服務平臺將正式開放轉學申請信息登記功能。為更優質高效地提供教育服務,結合當前疫情防控需要,轉學的申請與審核將採取線上為主的方式進行。有轉學至市中區學校需求的家庭,應在規定時間內註冊並完成申請信息填報。
一、轉學辦理時間
為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穩定,同時兼顧學生實際情況,原則上轉學的申請和審核工作安排在寒暑假進行。具體時間詳見《2020年市中區線上轉學申請流程及時間安排》。
二、申請轉學應具備的條件
1.申請轉學學生應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具有正常學籍或持有港澳臺、其他國家出具的現就讀證明,畢業年級學生一般不準轉學。
2.申請轉學的學生應以家庭為單位在市中區長期居住。
3.申請轉學學生戶籍在市中區的,可依據居住情況按類進行登記;戶籍在濟南市市內五區(市中區、歷下區、槐蔭區、天橋區、高新區)以外的,其監護人(父母)至少一方滿足下述條件之一的,可進行登記:
(1)持有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籤發的《山東省居住證》連續一年以上。
(2)在市中區合法務工並由市中區用人單位繳納社保連續一年以上,或在市中區合法經營並依法納稅連續一年以上。
(3)在市中區購置房產(房屋性質為住宅)。
說明:「連續一年以上」是指截至新學期開學之日前,連續滿一年及以上。
三、申請轉學所需準備的材料
1.申請轉學學生戶籍在市中區的:
實住房屋證件、戶口簿、監護人身份證。
如戶口簿信息無法證明房屋所有權人與申請轉學學生的家庭關係,還需準備出生醫學證明或結婚證等輔證材料。
2.申請轉學學生戶籍在濟南市市內五區以外的:
(1)家庭成員信息證明
① 戶口簿;
② 監護人雙方(父母)身份證;
③ 監護人雙方(父母)由濟南市公安局市中區分局籤發的居住證。
(2)監護人(父母)雙方在濟從業證明
① 務工人員:需提供在濟南市市內五區(市中區、歷下區、槐蔭區、天橋區、高新區)合法務工合同及濟南市社保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
② 經商人員:需提供在濟南市市內五區(市中區、歷下區、槐蔭區、天橋區、高新區)經營的營業執照的副本及稅務部門開具的納稅(或免稅)憑證;
③ 客運、貨運運營人員:需提供從業資格證、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及濟南市市內五區(市中區、歷下區、槐蔭區、天橋區、高新區)單位駕駛證明或協議。
(3)居住證明
① 購置房產(房屋性質為住宅)並實際入住的家庭: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可提供購房合同和發票);
② 租賃居住的家庭:提供租賃合同。
(4)其他材料
① 如監護人及適齡兒童不在同一戶口簿,還需提供能夠證明家庭關係的材料(如出生醫學證明等);
② 如監護人為單身,需提供相關證明。
說明:監護人(父母)雙方提供的截至新學期開學之日前6年之內的材料均可進行登記並作為賦分依據。
3.如現就讀學校在港澳臺地區或其他國家,需提供學校開具的就讀年級證明;如監護人為隨軍或軍轉人員等,需提供相關手續。
四、轉學申請信息的受理與審核
1.學生為市中區戶籍的,如滿足房產、戶籍一致且以家庭為單位在此長期居住的,由所填報的房產位置所屬學區學校進行受理、初審,教體局進行覆核;房產戶籍地址不一致、租住、借住的,由教體局進行受理、審核。
2.學生為濟南市市內五區以外戶籍的,由所填報距離居住位置較近的登記點進行受理、初審,教體局進行覆核。
3.下述情況的轉學申請信息不予受理:
(1)不具備必須轉學原因或轉學理由不正當的。
(2)僅在市中區空掛戶籍,但不在本區實際居住的。
(3)戶籍在歷下區、槐蔭區、天橋區、高新區,還未遷至市中區的。
(4)非市中區戶籍,且已在市中區就讀的。
(5)申請轉學時填報信息或提交材料弄虛作假的。
五、轉學接收原則和順序
1.學生為市中區戶籍的,如滿足房產、戶籍地址一致且以家庭為單位在此長期居住的,由房產位置所歸屬學區學校優先接收,如該學校相應年級學位已近飽和,不再接收轉學學生,應依據周邊學校對應年級學位情況,協調轉入生源壓力相對較小的學校;房產戶籍地址不一致、租住、借住的,應依據實際情況,協調轉入生源壓力相對較小的學校。
2.學生為濟南市市內五區以外戶籍的,應依據提供的父母在市中區的居住證、從業證明和住房證明等材料,以及全區學校空餘學位情況,協調轉入生源壓力相對較小的學校。學位已近飽和、班數已超設學規模或入住率未滿的新建小區配建學校不接收非市中區戶籍學生轉學。
3.全區應優先接收市中區戶籍學生轉入,如相應年級學位有限,應依據市中區戶籍、房產的情況,按空餘學位數順次接收。
4.學校應優先接收本校學區範圍內房產、戶籍地址一致且以家庭為單位在此長期居住的學生轉入,如相應年級學位有限,應依據落戶時間由長到短,按空餘學位數順次接收。
六、學籍信息遷移的辦理
通過審核、有學位接收的轉學學生,由接收學校通知到校報到時間。報到時,接收學校會再次核驗轉學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同時對轉學學生是否具備在普教學校進行集體學習的能力進行篩查。核查通過入學後,學校會指導家長為轉學學生儘快辦理學籍遷移等手續。
七、轉學流程
八、轉學登記信息與上傳材料對照表
依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第三章規定:
1、所需材料:
請分別按照「本區戶籍子女」、「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西客站片區業主子女」入學材料進行準備。(具體請參照《槐蔭區小學階段入學申請登記須知》)
2、辦理流程
學校現場初審確認申請資料——覆審資料——上報——區教體局審批——由錄取學校電話通知 ——9月中上旬完成學籍異動
3、遞交材料地點
到片區或就近學校進行登記並對材料進行初步審驗
4、說明
(1)現場初審確認時間定於7月13日至7月30日進行,請家長填寫《槐蔭區轉學申請表》,攜帶相關轉學材料進行登記。具體時間學校可根據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並及時公布;
(2)新建學校無對應年級的,由教育部門根據周邊學校的學位情況統籌協調安排入學;
(3)由於學位有限,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無法轉入的請繼續回原籍接受義務教育。
2020年天橋區中小學轉學申請須知
一、轉學的相關規定
1.根據《山東省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規定》中第三章第十一條規定:一是學生不得隨意轉學;二是因家庭住址變化、戶口遷移等因素確需轉學的,由學生或其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轉出和轉入學校同意,並報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準予轉學;三是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四是小學一年級和畢業年級學生(小學六年級、初中三年級)原則上不辦理轉學;五是無空餘學位時不再辦理轉學手續(按省定班額,小學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
2.隨遷子女申請轉學,在有空餘學位情況下,且賦分達到當年小學隨遷子女新生錄取線者,準予辦理轉學;無空餘學位時不再辦理轉學審批。
二、所需材料
按照「市民子女」「外來務工隨遷子女」入學材料進行準備。(具體請參照《天橋區中小學入學、轉學事項須知》)
三、辦理流程
現場登記地點:
天橋區體育館(堤口路14號)和天橋區瑞景中學(藍翔中路2號)。
現場登記時間:
2020年7月13日-7月17日。
2020年曆城區轉學政策
申請轉學的,由學校在招生期間同步辦理,每學期集中辦理一次;符合轉入條件的,由學校審核後上報區教育體育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