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河南省一孕婦參加教師招聘考試,未做胸透導致體檢不合格的新聞登上熱搜。來自河南新鄉原陽縣的許女士稱,2019年她參加新鄉平原示範區教師招聘,體檢時,因懷孕沒做胸透檢查,最終沒被錄取。示範區文教體衛局表示,許女士體檢報告不完整。多次反饋無果後,許女士決定起訴區文教體衛局和社保局。
孕婦一直是社會的弱勢群體,雖然我國勞動法規定女職工懷孕時期不可以為其安排有些體力強度過大的工作;在勞動合同法中,懷孕期間的女職工是不能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在刑法中,懷孕的女犯罪嫌疑人是不能被判處死刑等等,但是懷孕女性在職場中依然遭受著歧視。
河南許女士的事件更是證明了這一點,難道教育局不知道孕婦不能做胸透嗎?那肯定是知道啊。拒絕錄用懷孕在身的許女士,我們不得不想到對孕婦的歧視。畢竟剛入職就要休產假,也不是每個單位都能接受的。但是既然讓孕婦參加考試,那就證明能不能錄用考察的是每個考生的能力,而不是她有沒有懷孕。而且,許女士還是以筆面綜合第一的成績進入的體檢,可以說專業能力相當過硬了。
這裡有同學問老師,那孕婦有成功入編的嗎?有的,我去年有個學生就是孕婦,考上編制後,學校讓她延期入職,而不是拒絕錄用。這種處理方式我們還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隨便找個理由拒絕錄用,實在難以服眾。
那對於正在備考教師編制的女性小夥伴,老師要提醒大家,如果你想讓自己入編更順利,那最好還是不要懷孕,雖然國家勞動法規定不能歧視孕婦,但是孕婦在職場中真的不佔優勢。這種根深蒂固的思想,要循序漸進的改變,想一兩年內就改變想法是不太現實的。
好了,今天的內容的就是這樣,大家該備考備考,其他的也不用想太多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