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小隆(化名)向重慶聚光互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聚光互娛」)提出解約後,一直愁眉不展,「我們之間沒有籤訂任何協議,但也的確在這個公司幹了大半個月,如今解約非但不按承諾結算保底費用,連公會也不讓退。」
作為一名新晉主播,小隆告訴上遊新聞熱線966966/上遊新聞APP記者,不退公會也就意味著今後的開播收益會自動分成至聚光互娛,「要麼就是等著連續120天停播自動退會。但不論哪種選擇對我這個新人來說,都是很大的打擊。」
主播:不退公會直播將被一直提成
「6月底面試的時候,相關負責人承諾會給新人主播提供直播設備和運營人員的支持,並且有5000元/月的保底收入及40%的直播收入提成。」小隆回憶,衝著這些美好的承諾,自己便毫不猶豫地選擇加入聚光互娛做主播。
△ 面試時的承諾。 /受訪者供圖
基於公司前期要求的新人一個月試崗期,小隆暫未和聚光互娛籤訂任何協議約定。「可當我進入公司半個多月後,卻發現之前承諾的設備、流量等幫助扶持一直無法實現。」不太滿意的小隆提出解約,要求聚光互娛按先前承諾結算保底收入及退出公會。
隨後,聚光互娛同意了小隆的解約要求,卻拒絕支付保底費用及退會申請。「他們說保底和退會只能選擇其一,因為我還在試崗期,沒有籤約也不算就職,且保底的意思並不意味著底薪。」多次與公司協商無果的小隆很困惑,幹了大半個月拿不到一分報酬,而且因為退不出公會,以後只要開播就會有60%的收益被聚光互娛提走,「這得是多大的損失?」
△ 協商過程讓小隆很困惑。/受訪者供原圖
聚光互娛:停播120天可自動退會
對於小隆的解約要求,聚光互娛卻另有說辭。「總共一個月的試崗期,她光請假就長達半月左右,也不太服從公司的安排計劃,導致雙方的合作難以為繼。」聚光互娛人事部負責人向上遊新聞記者表示,小隆的工作態度不符合公司的用工要求,「所以我們拒絕向她支付保底費用。」
「至於退公會是因為直播平臺和公司對此都有一定的流程和規定,而具體時間是無法確定的,所以我們暫時做不到讓她立刻退出,但要是停播120天會自動退出公會的。」該負責人解釋,公司前期已經向小隆提供了直播設備,還配備了運營專員,「怎麼能說未提供幫助呢?」
對此,小隆頗感委屈,「請假是經公司批准的,一共才五天,回去後也一直全力配合公司安排的工作,運營人員也是在我不斷強烈要求後才配給我的。而且根據直播平臺的相關說明,只要公司同意退公會申請,是可以協商解決的,不需要停播120天。」
△ 小隆溝通請假的過程。 /受訪者供圖
直播平臺:與公司協商一致可申請退會
據業內人士介紹,公會原是誕生於網路遊戲中的用語,本指網路遊戲中玩家為了共同的目標和利益自髮結成組織,統一行動。而到現在,各大直播平臺設立公會,籤約主播,相當於平臺與主播之間的代理商,且大多數公會都有自己運維的實體公司。
該業內人士分析,負責運維的公司要求主播們籤約公會,不僅可以幫助直播平臺統籌管理,規定最低直播時長,從而在提高直播流量、增加入會流水的同時提升自己的提成額度;另一方面也能為主播提供培訓、營銷推廣,獲得比普通主播更高的收入分成。
那麼退出公會究竟需要哪些流程?據某直播平臺相關工作人員解釋,經與公會所在公司協商一致,主播即可提起退會申請,審批通過後,主播便可退出公會。「若無法達成協商,也可邀請平臺協助處理,或者停播120天自動退會。」
△ 某直播平臺退公會說明。
律師點評:公司有義務辦理退會手續
「由於主播和公司之間未訂立書面合同,所以雙方之間形成的關係是否屬於勞動合同有待商榷。但無論何種情況,雙方確認解除關係時,公司有義務為主播辦理解綁公會的手續。」北京德和衡(重慶)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勍認為,若因公司未及時解綁公會所導致的損失,主播有權向公司提起訴訟。
「如果主播和公司之間達成合意的是訂立勞動合同關係,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自實際用工建立之日起,就應當籤訂書面勞動合同。」劉勍表示,《勞動法》中並不存在「試崗期」的說法,但確有「試用期」的相關規定。
若雙方實際建立勞動合同關係超過一個月,公司仍未給勞動者籤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公司應當自第二個月開始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劉勍建議,若遇類似情況,勞動者可搜集實際上班的證據,如考勤、工牌、員工花名冊等,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
上遊新聞記者 陳驊 實習生 楊明捷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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