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黨中央部署的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收官之年,隆陽公安分局「乘勝追擊、決戰決勝」向黑惡犯罪發動凌厲攻勢,以一查到底、絕不放過的決心打掉一批黑惡勢力。2020年12月25日,又一惡勢力團夥覆滅,17名團夥成員獲刑。
2019年5月,分局接到轉辦線索——近年來,以一名綽號叫「春子」的男子為首的團夥,經常在保山隆陽城區、騰衝市範圍內,向群眾收取「保護費」、擺賭博場子、強佔強拿,令群眾苦不堪言,嚴重敗壞社會風氣。接到線索後,區掃黑辦立即指派專人對線索進行核查,初步確定惡勢力頭目「春子」名叫李某某,是一名42歲的外省籍男子。
經進一步調查,民警發現自2008年以來,「春子」在隆陽區利用個人關係籠絡了一夥同鄉人員、社會閒散青年,為其實施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賭博等違法犯罪行為。在積累了一定的社會「名氣」後,「春子」便開始經常以過節或某人過生日為由,邀約同鄉參與聚眾賭博,自己組織人員對賭場進行管理、「抽水」,對邀約後不參與賭博的同鄉進行打擊報復,由此獲得了一定的人員和資金儲備。隨後,以「春子」為首的惡勢力團夥,開始對某縣(市)的鋁材市場進行控制管理,並用毆打、恐嚇、滋擾等手段,對正在經營和準備經營鋁材銷售的同行實施驅趕、排擠,導致多名商家被迫退出,進而達到壟斷市場的目的。
通過數月的摸底調查,在掌握了該團夥內部組織結構後,分局掃黑辦民警於12月3日,對「春子」的團夥成員逐一收網,在輾轉湖北、廣東、安徽、貴州、廣西、昆明等多地開展調查取證後,共抓獲犯罪嫌疑人21名,破獲聚眾賭博案2起,非法拘禁案2起、尋釁滋事案4起、聚眾衝擊國家機關案1起,故意傷害3起,強迫交易案4起。該案共組案卷48卷,移送至隆陽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2020年12月25日,隆陽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依法對李某某為首的惡勢力團夥作出一審判決,17名團夥成員以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非法拘禁、聚眾賭博、強迫交易等犯罪行為獲刑,悉數獲刑有期徒刑十九年、七年六個月、五年、一年六個月……
該案是隆陽公安分局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進入收官之際的又一重大戰果,彰顯了隆陽公安分局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善始善終、一以貫之的工作作風,踐行了隆陽公安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黑惡不除、絕不收兵」的錚錚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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