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7
澳門司法警察局聯同內地警方
搗破跨境刷卡犯罪集團
共拘捕69人
30名澳門及內地居民被控犯罪集團、電腦詐騙等罪名,移送檢察院處理。
內地賭客赴澳「豪賭」,有時因可攜款項數目受限制而有所避忌,一個活躍內地及澳門兩地的犯罪集團便以此為「商機」,利用經改裝的POS終端機,替刷卡的賭客製造身處內地的假象。
集團於2016年運作至今,涉款超過116億元人民幣,最近終被兩地警方合作瓦解集團,拘捕嫌犯共30人。有賭場周邊行業的消息人士表示,類似的POS機營運模式在不少澳門商舖運行多年,認為今次內地與澳門警方聯手高調行動,或許有人涉觸及內地「網博」的底線。消息人士又指,相關店舖部分已重開,相信澳門警方只是在店舖搜證,店舖沒有被完全查封。
澳門警方拘捕嫌犯共30人,年齡22至72歲,當中包括12位澳門居民、18位內地居民。
澳門警方拘捕嫌犯共30人,年齡22至72歲,當中包括12位澳門居民、18位內地居民,集團主腦為一名姓黃的澳門人,年齡70多歲。
成員主要利用改裝過的POS終端機,為刷卡者製造身處內地的假象,主要客戶為澳門娛樂場出現的顧客。
警方表示早前與內地公安一同分析一個活躍內地與澳門兩地的跨境犯罪集團,成員主要利用改裝過的POS終端機,為刷卡者製造身處內地的假象,主要客戶為澳門娛樂場出現的顧客。經兩地警方調查,涉案集團的主腦為一名姓黃的澳門人,集團以家族形式運作。
據知集團核心成員先在澳門開設店舖,並交由下線運作,之後核心成員再將改裝過的內地POS終端機帶入澳門,娛樂場顧客便可利用此「服務」刷卡,製造不在澳門消費的假象。
江蘇、廣東、福建 3地公安廳亦在內地採取行動,拘捕39名犯罪集團成員。
警方在本周日(27日)採取行動,出動110名刑事偵查員,向12家店舖、19個住宅和2間公司取證,起獲逾1,000萬元懷疑非法所得的現款及籌碼、POS終端機等。警方在行動拘捕30名疑犯,包括8名集團主要成員。江蘇、廣東、福建 3地公安廳亦在內地採取行動,拘捕39名犯罪集團成員,年齡介乎21歲至56歲,起獲大量銀行卡和POS終端機,據指內地成員主要負責申請POS終端機和改裝。
據悉犯罪集團2016年運作至今,所涉非法經營金額超過116億元人民幣。據悉犯罪集團2016年運作至今,所涉非法經營金額超過116億元人民幣,集團非法收益達6,900萬元人民幣。犯罪集團成員被控犯罪集團、電腦詐騙等罪名,移送檢察院處理。犯罪集團成員被控犯罪集團、電腦詐騙等罪名,移送檢察院處理。
有賭場周邊行業人士表示,現時行內正密切觀察涉案人士最終被判觸及哪一項法律,如果判刑嚴重,相信類似POS機的運作模式未來將會在行內完全消失。有分析亦認為,POS機營運模式所得利潤近年愈賺愈少,而且風險極大,相信此案過後,業界或會放棄用同一模式運作。
集團本澳男主腦安排親屬及同鄉在本澳開設商店並交由下線成員管理,同時在內地招攬下線成員辦理刷卡機和銀行卡,然後將刷卡機進行改裝並帶來本澳,在娛樂場周邊物色客人非法刷卡套現,涉款約116億元人民幣,集團攫取非法收益共6,900萬元人民幣。
基於時機成熟,在公安部及中聯辦警聯部統籌及協調下,澳門司法警察局聯同內地警方於2020年12月27日同步採取行動。澳門司法警察局動用110名刑偵人員,在12間店鋪、19個住宅單位和兩間公司搜獲大量刷卡機及電子設備,72萬澳門元、884萬港元、5.9萬元人民幣現金,以及126萬港元籌碼,並拘捕集團主腦及29名集團成員;
澳門司法警察局相信已成功瓦解該跨境刷卡犯罪集團,以犯罪集團罪及電腦詐騙罪將在澳被捕的30名涉案男女移送檢察院偵辦。
來源:Allin及網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