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謹聽》:「昔者禹一沐而三捉髪,一食而三起,以禮有道之士,通乎己之不足也。」[1]
《史記•魯周公世家》:「周公戒伯禽曰:『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於天下亦不賤矣。然我一沐三捉髪,一飯三吐哺,起以待士,猶恐失天下之賢人。』」[2]
《淮南子•泛論》:「當此之時,一饋而十起,一沐而三捉髪,以勞天下之民,此而不能達善效忠者,則才不足也。」 [3]
這一成語又可以寫作「一沐三握髮」,如:
《韓詩外傳》卷三:「成王封伯禽於魯,周公誡之曰:『往矣!子其無以魯國驕士。吾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也,又相天下,吾於天下亦不輕矣,然一沐三握髮,一飯三吐哺,猶恐失天下之士。』」[4]
《說苑•敬慎》:「昔成王封周公,周公辭不受,乃封周公子伯禽於魯,將辭去,周公戒之曰:『去矣!子其無以魯國驕士矣。我,文王之子也,武王之弟也,今王之叔父也,又相天子,吾於天下亦不輕矣。然嘗一沐三握髮,一食而三吐哺,猶恐失天下之士。』」[5]
《論衡•書解》:「文王日昃不暇食,此謂演易而益卦。周公一沐三握髮,為周改法而制。」 [6]
《列女傳》卷一《魯季敬姜》:「周公一食而三吐哺,一沐而三握髮,所執贄而見於窮閭隘巷者七十餘人,故能存周室。」 [7]
上引《韓詩外傳》一文,屈守元先生《韓詩外傳箋疏》謂:
《冊府元龜》八一六用此文「握」字作「捉」,《文選•王子淵〈聖主得賢臣頌〉》:「昔周公躬吐握之勞」,日本古鈔本及《集注》本「吐握」皆作「吐捉」。《集注》本注云:「今案五家本『捉』為『握』。」《集注》所載李善注引此亦作「捉」。[8]
上揭《論衡》一文,劉盼遂《集解》曰:
「握髮」,他書並同。朱校元本,上文及此並作「捉髪」,《群書治要》引《說苑》同,與今本亦異。《書鈔》十一引《帝王世紀》云:「一沐三捉,一食三起。」蓋傳書有作「捉髪」者。[9]
後世引用上揭《史記》一文,「捉髪」亦有作「握髮」者,見於《後漢書•馬援傳》「天下雄雌未定,公孫不吐哺走迎國士」、《後漢書•陳元傳》「是以文王有日昃之勞,周公執吐握之恭」和《後漢書•趙壹傳》:「以貴下賤,握髮垂接」等注文所引。[10]在漢魏典籍中,「捉髪」和「握髮」的「捉」和「握」互為異文的情況還有不少。這說明漢代以後,人們已經將「握髮」等同於「捉髪」了。
後世也用「捉髪」或「握髮」來比喻為國求賢,如三國魏應璩《薦和慮則牋》:「方今海內企踵,欣慕捉髪之德;山林投褐,思望旌弓之招。」[11]晉陸雲《晉故豫章內史夏府君誄》:「豈方伊類,捉髪躬勤。」 [12]東晉葛洪《抱樸子外篇•逸民》:「夫周公大聖,以貴下賤,吐哺握髮,懼於失人。」 [13]《抱樸子外篇•交際》:「若夫程鄭、王孫、羅裒之徒,乘肥衣輕,懷金挾玉者,雖筆不集劄,菽麥不辨,為之倒屣,吐食握髮。」 [14]等。這裡的「捉髪」和「握髮」分別是「一沐三捉髪」和「一沐三握髮」的縮略,其用意完全相同。
對於「一沐三捉髪」的「捉」和「一沐三握髮」的「握」,傳世典籍沒有清楚明白的訓釋。其原因很可能是歷史上一直以為「捉」和「握」是常見字,用的也是常用義,因此不必解釋。在當代論著中,對「一沐三捉髪」和「一沐三握髮」中的「捉」和「握」的解釋可以分成兩大類:一類是按「捉」和「握」的常訓來理解,將「一沐三捉髪」和「一沐三握髮」的「捉」和「握」理解為一般的「握持」義,把「一沐三捉髪」和「一沐三握髮」翻譯成「一次沐浴三度握住頭髮」、「一次沐浴需三次握其已散之髪」、「握住散亂的頭髮」、「握住濕漉漉的頭髮」、「挽起/束起頭髮」等。其中將「捉」和「握」譯成「挽起」或「束起」的意見,是脫離訓詁從文意出發的一種猜測,很不可信。一類是揣摩文意,將「捉」和「握」理解成一個帶有結果的動作,把「一沐三捉髪」和「一沐三握髮」中的「捉髪」和「握髮」理解成「握乾頭髮」或「擰乾頭髮」,把「一沐三捉髪」和「一沐三握髮」翻譯成「一次洗頭三次握乾頭髮」或「一次洗頭三次擰乾頭髮」。
我們利用網上中文資料庫檢索了有關「一沐三捉髪」、「一沐三握髮」、「捉髪」、「握髮」等資料,共檢得相關資料1800多條。除去無關或沒有解釋的之外,共收得可用資料331條,其中將「捉髪」和「握髮」的「捉」和「握」解釋或翻譯成「握持」義的共有302條,將「捉髪」和「握髮」的「捉」和「握」解釋或翻譯成「握乾」、「擰乾」義的共有29條,[15]兩者的比例是91.2%比8.8%。可見將「捉髪」和「握髮」的「捉」和「握」理解成一般的「握持」義的意見佔絕對優勢。
《辭源》收有「捉髪」條,解釋為:「手持其髪。形容忙迫,不暇整治。」 [16]《漢語大詞典》收有「捉髪」一詞,解釋為:「以手執髪。謂急迫中無暇整治。」 [17]《漢語大詞典》的解釋應該是直接脫胎於《辭源》。這種解釋與上文統計的第一種解釋相合。
「一沐三捉髪」和「一沐三握髮」中的「捉」和「握」到底該怎樣解釋呢?換句話說,上文統計的兩種解釋哪種意見是正確的呢?
我們認為第二種解釋,即將「捉」和「握」理解成「握乾」、「擰乾」的意見是正確的,應該更接近古人的原意,而佔比例優勢的第一種解釋,即將「捉」和「握」理解成一般的「握持」義的意見則是錯誤的。
從情理上看,首先,「一沐三捉髪」和「一沐三握髮」是與「一飯三吐哺」相對稱的事例,用「三」字強調因洗頭的過程接連被打斷,從而造成必須反復重新開始的煩擾,以此來凸顯動作主體不厭其煩的態度。如果將「捉髪」和「握髮」的「捉」和「握」理解成一般的「握持」義,似乎體現不出與「沐」的必然聯繫,與「吐哺」的關係也有些不對等。其次,如果按照《辭源》和《漢語大詞典》的解釋,「手持其髪」是因為「形容忙迫,不暇整治」,那就任頭髮披散著見客豈不更顯得忙迫?為何一定要「以手執髪」?典籍並未見有「披散著頭髮見人不敬」一類的記載。而且作為動作主體,三番兩次地握著頭髮去見客,似乎也很令人奇怪。難道將散開的頭髮握攏就表示敬客?難道見客時一直用手握著可能還在滴水的頭髮?這於己於客都很難堪的舉動豈不是更為失禮?而如果將「捉」和「握」理解為「握乾」、「擰乾」的意思,就沒有這些疑問了。「一沐三捉髪」和「一沐三握髮」是說洗一次頭髮多次被打斷,剛洗一會就為了見來客而擰乾,見過客後還要重新洗,如此反復多次。可見「一沐三捉髪」和「一沐三握髮」這一成語想表達或強調的重點,是動作主體為接見客人致使洗頭的過程反反復復,以此來反襯動作主體的不厭其煩,並非主要強調因忙迫而致使頭髮無暇整治,或為了怕失敬於客人而握攏散髪。所以僅從情理上看,也會得出將「一沐三捉髪」和「一沐三握髮」中的「捉」和「握」解釋成一般的「握持」義不合理的結論。而這也正是以往雖然並沒有找到「捉」和「握」有「握乾」或「擰乾」義的證據,僅從文意推測出發,就有人把「一沐三捉髪」和「一沐三握髮」翻譯成「一次洗頭三次握乾頭髮」或「一次洗頭三次擰乾頭髮」的原因所在。
上文提到的將「捉髪」和「握髮」的「捉」和「握」正確地解釋或翻譯成「握乾」、「擰乾」義的29種論著有兩個共同的特點,一是輾轉抄襲的痕跡很明顯,二是雖然解釋沒錯,但僅僅是從文意出發的揣摩意會,並沒有提出任何訓詁學上的根據和書證。而這正是本文需要解決的問題。
在古代漢語中,「捉」、「搤」、「握」三字的含義十分接近,《說文•手部》:「捉,搤也。從手、足聲。一曰:握也。」又「搤,捉也。」又「握,搤持也。」[18]古漢語中以「益」為聲的「嗌」、「隘」、「縊」皆有狹隘、收束、勒緊意。[19]《廣雅•釋詁三》:「捉,持也。」 [20]《宋本玉篇•手部》:「捉,搤也,一曰握也。」 [21]《文選•王褒〈聖主得賢臣頌〉》「昔周公躬吐握之勞」呂延濟註:「握,捉。」 [22]可見「捉」、「搤」、「握」三字可以互訓。這三個字字義很近,音亦不遠,應該是同源詞。值得注意的是「搤」(又寫作「扼」)不光是指一般的「握持」,而是有「掐住」、「用力扼住」的意思,古代典籍中有「搤吭」、「搤殺」、「搤腕」、「搤臂齧指」等詞語,其中的「搤」都不是一般的「握持」,而是「使勁掐住」、「用力扼住」的意思。《說文》訓「捉」為「搤」,訓「搤」為「捉」,在「捉」字下說「一曰:握也」,說明「捉」字與「搤」字更近。既然「搤」字有「掐住」、「用力扼住」的意思,則「捉」字也應該有類似的意思。王鳳陽先生在《古辭辨》「捉」字下說:
「捉」與「促」同源,《釋名•釋恣(引者按:應作「姿」)容》「捉,促也,使相促及也」。正因為「捉」來自「促」,所以除了把握義之外,又附加了急促義,是緊緊地握住。《世說新語•賢媛》「許便回入內,既見婦,即欲出。婦料其此出無復入理,便捉裾停之」,又《德行》「巨卿見仲山,驚捉臂謂曰:子非孔仲山耶」:「捉」都是急促地、緊緊地握住的意思。[23]
其說正確可從。
古漢語中又有「搦」字,《說文•手部》:「搦,按也。從手弱聲。」 [24]段註:「按者,抑也。《周禮•矢人》『橈之以眡其鴻殺之稱』注曰:『橈搦其幹。』謂按下之令曲,則強弱見矣。玄應書曰:『搦猶捉也。』」[25]釋慧琳《一切經音義》「起世因本經」第一卷「搦取」條謂:「上女戹反。《聲類》:搦,捉也。《說文》:按也。從手弱聲。」 [26] 「搦」與「捉」一樣,既有「緊攥」、「按壓」義,又有「握持」義。《齊民要術•雜說》謂:「河東染御黃法,碓搗地黃根,令熟,灰汁和之,攪令勻,搦取汁。」 [27]文中「搦」即用為「緊攥」、「按壓」的意思。「搦」與「捉」、「握」、「搤」音義皆近,應該也有同源關係。
《釋名•釋姿容》:「捉,促也,使相促及也。」 [28] 「促」在古漢語中有迫近、緊急、狹隘、收攏等義,與「捉」的「緊攥」義義本相因,也應該是同源詞。
以上所論是「捉」字用為「緊攥」義在訓詁學上的證據,下邊列舉「捉」字用為「緊攥」義的具體書證。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在湖南長沙出土的時代為漢代初年的馬王堆帛書醫書中有如下用法的「捉」字和讀為「捉」的「足」字:
1.字者巳(已),即以流水及井水清者,孰(熟)(洗)(澣)其包(胞),孰(熟)捉,令毋(無)汁,以故瓦甗毋(無)津者盛,善密蓋以瓦甌,令蟲勿能入,狸(埋)清地陽處久見日所。使嬰兒良心智,好色,少病。(《房內記》[29]41—42)
2.一,傷者,以續㡭(斷)根一把,獨□長支(枝)者二廷(梃),黃(芩)二梃,甘草【□】廷(梃),秋烏豙(喙)二□【□□□】者二甌,即並煎【□】孰(熟),以布捉取出其汁,以陳縕□【□】傅之。(《五十二病方》17—18)
3.【一,□□】者,冶黃黔(芩)與【□□□】煎(彘)膏【以】□之,即以布捉【取□□□□□□□□】浘之。(《五十二病方》19—20)
4.一,冶黃黔(芩)、甘草相半,即以(彘)膏財足以煎=之=(煎之。煎之)㵒(沸),即以布足(捉)之,取其汁,傅【□】。(《五十二病方》44)
5.一,闌(爛)者,爵〈壽(搗)〉糵米,足(捉)取汁而煎,令類膠,即冶厚柎,和,傅。(《五十二病方》317/307)[30]
上引1的「熟」字,古有仔細、認真之義,「孰捉」即仔細地攥、擠、擰,為的是「令無汁」。2、3的「以布捉取」,《馬王堆漢墓帛書〔肆〕》注〔五〕謂:「用布包盛藥物,加壓濾汁。」 [31]其說大致不誤。2的「以布捉取出其汁」、4的「以布足(捉)之,取其汁」和5的「足(捉)取汁」也就是上引《齊民要術•雜說》的「搦取汁」。從這些例子可以看出,其中的「捉」字表示的是「緊攥」、「用力擠壓」、「用力按壓」、「擰緊」之類的動作,其目的是為了用布瀝出藥汁。「捉」字的這種用法在後世的醫書中也偶有保留,如唐孫思邈《備急千金要方》卷五下《少小嬰孺方下》:「以水二升,煮取半升,以綿著湯中,捉綿滴兒口中,晝夜四五過與之,節乳哺。」[32]文中「捉」字的用法與上引馬王堆漢墓帛書醫書中「捉」字的用法完全相同。如果將「捉」字這一「緊攥」、「用力擠壓」、「用力按壓」、「擰緊」的用法施用於「一沐三捉髪」中的「捉」,無疑是非常合適的。
最後來談談《左傳》中的一處「捉髪」。《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說:
衛侯先期入,寧子先,長牂守門以為使也,與之乘而入。公子歂犬、華仲前驅。叔孫將沐,聞君至,喜,捉髪走出,前驅射而殺之。[33]
其中的「捉」,前人也多訓為「握」,如洪亮吉引舊說,謂:「《說文》:『捉,搤也。一曰:握也。』《廣雅》:『捉,持也。』」 [34]楊伯峻先生亦謂:「捉,握也。」 [35]《左傳》此處所記並非禮賢下士之事,而是覲見君王,這裡的「捉髪」表示的是動作主體的急迫之狀。這裡的「捉髪走出」應該理解為「捉髪」和「走出」兩個同時進行的動作,即不是「握著頭髮跑出去」的意思,而是「一邊攥乾頭髮一邊跑出去」的意思。
沈玉成先生將上引文中的「叔孫將沐,聞君至,喜,捉髪走出」一句翻譯作「叔武正要洗髮,聽說國君來到,很高興,握著頭髮跑出來。」[36]如果按照沈先生的理解,《左傳》此處記載似乎與我們上邊對「捉」字的解釋相矛盾:只是將要洗髮而尚未洗髮,如何需要攥乾擰乾呢?其實不然,關鍵在於如何理解其中的「將」字。
古籍中「將」固然有「將要、正要」之意,但也多訓為「方」或「始」,表示正在進行或剛剛開始(做某事)之意,如《漢書•兒寬傳》:「將建大元本瑞,登告岱宗。」顏師古注引蘇林曰:「將,甫始之辭。」[37]孫經世《經傳釋詞補》亦稱「將」為「甫始詞」, [38]關於這一點,學者如裴學海、王叔岷、蕭旭等皆有詳盡的論述,[39]此不贅引。正因為如此,典籍中屢見「方將」同義連言的例子。[40]《左傳》此處的「將」字訓為「方、始」也是文從句順的。蕭旭先生在其所著《古書虛詞旁釋》一書中將《左傳》此例之「將」直接列在「方」的訓釋之下,[41]可謂慧眼獨具。我們還可以在典籍中找到與上文相對照的例子,《新序•雜事》謂:
公子重耳返國,立為君,裡鳧須造門願見,文公方沐,其謁者復,文公握髮而應之。 [42]
文中的「握髮而應之」與《左傳》的「捉髪走出」句式可以比照,也是表示兩個同時進行的動作,只不過中間加上了一個「而」字連接。文中的「方沐」與《左傳》之「將沐」正好對應。因此,所謂「將沐」,不是正要洗髮,而是正在洗髮或剛剛開始洗髮,顯然其時已經澆水至頭了。因此,上引《左傳》「捉髪」的「捉」字仍然是攥乾、擰乾的意思,這與我們的解釋是不矛盾的。
綜上所論我們認為,以往將「一沐三捉髪」的「捉」理解成一般的「握持」義是不正確的,「捉」應該是「緊攥」的意思,在「一沐三捉髪」這一成語中,是指「攥乾頭髮」、「擰乾頭髮」而言。至於「一沐三捉髪」中的「捉」這一動作實際所指是用手擰乾、攥乾頭髮還是指用毛巾一類的東西包住頭髮擰乾、攥乾頭髮,就不得而知了。「一沐三捉髪」在漢代以後又被寫成「一沐三握髮」,原因可能是當時「捉」字的「緊攥」義已經逐漸不顯,人們因「捉」和「握」皆有握持義,因而用了一個同義詞來替代,從而使這一成語出現了異文。而因這一改寫,更增加了後人對「一沐三捉髪」中「捉」字的誤解。上引馬王堆帛書醫書寫成於漢初,「捉」字還保留著古義,為我們正確理解「一沐三捉髪」中的「捉」提供了新的語料和書證。凡是先秦兩漢典籍中「一沐三捉髪」有「一沐三握髮」的異文的,大都應以寫成「捉」字的為代表早期的面貌。
注釋
[1]許維遹《呂氏春秋校箋》,中華書局,2009年,第294頁。
[2]司馬遷《史記》,中華書局,1959年,第1518頁。
[3]劉文典《淮南鴻烈集解》,中華書局,1989年,第437頁。
[4]許維遹《韓詩外傳校釋》,中華書局,1980年,第117頁。
[5]向宗魯《說苑校證》,中華書局,1987年,第240頁
[6]黃暉《論衡校釋(附劉盼遂集解)》,中華書局,1990年,第1153頁。
[7]王照圓《列女傳補注》,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24-25頁。
[8]屈守元《韓詩外傳箋疏》,巴蜀書社,1996年,第323頁。
[9]黃暉《論衡校釋(附劉盼遂集解)》,第1153頁。引者按:此處「上文」是指《論衡•書解》中位於我們所引文句之前的如下文句:「文王日昃不暇食,周公一沐三握髮,何暇優遊為麗美之文於筆札?」其中的「一沐三握髮」《集解》曰:「並注見下。」
[10]範曄《後漢書》,中華書局,1965年,分別見第829-830、1233-1234、2633頁。
[11]嚴可均輯《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中華書局,1958年,第1218頁。
[12]嚴可均輯《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第2058頁。
[13]楊明照《抱樸子外篇校箋》,中華書局,1991年,第71頁。
[14]楊明照《抱樸子外篇校箋》,第423頁。
[15]這些論著大致可按出版時間羅列如下:地球出版社編輯部:《如何捷進中國文學造詣》,臺北地球出版社有限公司,1981年,第252頁;李如鸞:《古代詩文名篇賞析》,北京出版社,1985年,第36、57頁;王瑩:《中國文學作品選•一(古代部分)》,北京大學出版社,1986年,第132頁注21;裴球璿、陽海清編:《古今詞語新編》,新華出版社,1987年,第31頁;顏之推原著,聞遠、張帆今譯:《白話顏氏家訓》,三秦出版社,1991年,第60頁;滿天澄編著:《中國軍旅文學鑒賞》,江蘇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26頁;吳戰壘、王翼奇主編:《毛澤東欣賞的古典詩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59頁注10;哲麟:《周公吐哺、天下歸心》,《公共關係》1993年第5期,第51頁;本社編委會:《高山仰止:中華美德故事(上)》,民主與建設出版社,1994年,第8頁;才曉予:《二十四史掌故辭典》,中國發展出版社,1995年,第358頁;許嘉利:《中華典故大觀》,中國青年出版社,1997年,第310頁;陳愛平:《古代帝王起居生活》,嶽麓書社,1997年,第152頁;王聯斌:《中華武德通史》,解放軍出版社,1998年,第341頁;遲文浚主編:《唐宋八大家散文廣選新注集評•韓愈卷》,遼寧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313頁;劉康德:《淮南子直解》,復旦大學出版社,2001年,第684頁;呂薇芬:《全元曲典故辭典》,湖北辭書出版社,2001年,第478頁;林之滿主編:《中華典故》,中國戲劇出版社,2002年,第1665頁;易維農編著:《新世紀文言文詞典(青少年版)》,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02年,702頁;勞璧《報人勞璧文選》,中國文聯出版社,2002年,第139頁;周瓊:《大學語文導讀》,雲南民族出版社,2003年,第83頁;人民教育出版社、課程教材研究所、中學語文課程教材研究開發中心編著:《高中課程標準語文2(必修)教師教學用書》,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85頁;史良昭《百世一斷:歷史的第二種讀法》,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7頁注2;李朝全點校、譯註:《明心寶鑒》,華藝出版社,2007年,第222頁;王興康:《論語:仁者的教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03頁;張廣雷編著《文化中國•哲學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08年,第8頁;唐惠忠主編:《三練一測大聯盟:語文2必修》,機械工業出版社,2009年,第25頁;李景祥《「沐」不是洗澡》,《咬文嚼字》2010年第6期,第42頁;陳君慧、徐繼素編著:《中華典故(繡像精裝本)》(第二冊),綫裝書局,2010年,第302頁。王聯斌《中華傳統武德發展史略》,軍事科學出版社,2011年,第303頁。
[16]廣東、廣西、湖南、河南辭源修訂組、商務印書館編輯部編《辭源(修訂本)》(合訂本),商務印書館,1988年,第683頁。
[17]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編纂處編纂《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8年,第六卷第612頁。
[18]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1963年,第252頁。
[19]幾個從「益」之字的例子蒙王立軍先生提示,謹此致謝。
[20]王念孫《廣雅疏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394頁。
[21]顧野王《宋本玉篇》,中國書店,1983年,第116頁。
[22]蕭統編、李善等注《六臣注文選》,中華書局,1987年,第883頁。
[23]王鳳陽《古辭辨(增訂本)》,中華書局,2011年,第686頁。本條材料蒙沈培先生提示,謹此致謝。
[24]許慎《說文解字》,第255頁。
[25]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606頁。
[26]徐時儀校注《一切經音義三種校本合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437頁。玄應《一切經音義》亦有類似說法,作「搦猶捉取也」、「搦猶捉也,取也」。見上引書第250、1435頁。
[27]賈思勰著、石聲漢校釋《齊民要術今釋》,中華書局,2009年,第292頁。
[28]劉熙撰、畢沅疏證、王先謙補《釋名疏證補》,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第134頁。
[29]馬王堆帛書《房內記》為原名《雜療方》的一部分。原《雜療方》的內容分為兩篇,在兩篇之間留有很大的空隙,所以雖然兩篇書寫在一卷帛上,但從內容上看,應該分成各自命名、互不統屬的兩種書,將其合為一種書是不妥當的。原《雜療方》的標題是整理者根據內容擬定的,從內容上看並不合適。現根據內容將其分為《房內記》和《療射工毒方》兩篇。
[30]上引帛書文字的圖版和原釋文分別見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文物出版社,1985年,圖版第75頁,釋文注釋第126頁;圖版第14頁,釋文注釋第28頁;圖版第14-15頁,釋文注釋第28頁;圖版第16頁,釋文注釋第31-32頁;圖版第30頁,釋文注釋第60頁。需要說明的是,本文所引釋文採用了由裘錫圭先生主編的《馬王堆漢墓簡帛集成》中廣瀨薰雄和劉釗的最新釋文,與原釋文有些不同。
[31]馬王堆漢墓帛書整理小組編《馬王堆漢墓帛書〔肆〕》,釋文注釋第28頁。
[32]孫思邈著、李景榮等校釋《備急千金要方校釋》,人民衛生出版社,1998年,第106頁。
[33]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修訂本)》,中華書局,1990年,第470頁。
[34]洪亮吉《春秋左傳詁》,中華書局,1987年,第336頁。
[35]楊伯峻《春秋左傳注(修訂本)》,第470頁。
[36]沈玉成:《左傳譯文》,中華書局,1981年,第119頁。
[37]班固《漢書》,中華書局,1962年,第2632頁。
[38]王引之《經傳釋詞(附補及再補)》,中華書局,1957年,第294頁。
[39]裴學海《古書虛字集釋》,上海書店1989年影印(上海)商務印書館1935年版,第618頁。王叔岷《古籍虛字廣義》,中華書局,2007年,第361-362頁。蕭旭《古書虛詞旁釋》,廣陵書社,2007年,第275頁。
[40]參看王叔岷《古籍虛字廣義》,第362頁。
[41]蕭旭《古書虛詞旁釋》,第275頁。
[42]石光瑛《新序校釋》,中華書局,2001年,第674頁。
本文原載《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6期。收入劉釗《書馨集:出土文獻與古文字論叢》,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357—368頁。我們據後者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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