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黨中央作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大決策部署以來,四川省公安機關在四川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堅強領導下,迅速行動,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了重大階段性成效。其中以達州等為代表的市州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全省領先,工作成績突出,帶動示範效果明顯。11月19日,在四川省公安機關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專場新聞通氣會上,達州市公安局通報了達州公安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兩起典型案件。
賀學江等人涉黑案
2018年9月6日,達州市公安局接到四川省公安廳轉遞的中央督導組交辦線索,該線索反映開江縣賀學江等人涉嫌違法犯罪,達州公安局迅速成立工作組對舉報線索進行核查,省公安廳也派員進行督導。經核查,發現賀學江等人符合涉惡犯罪特徵,隨著偵查活動的深入,賀學江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特徵凸顯。2019年5月31日,市公安局牽頭,指定達川區公安分局立為涉黑案進行偵辦,從市、區兩級公安機關抽調30餘名精幹警力成立「9.06」專案組,全力展開案偵工作,並先後在廣西南寧、攀枝花、重慶市江北等地將該組織領導者和骨幹成員抓獲歸案。
2019年8月1日、2019年11月15日,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和省掃黑辦先後對賀學江等人涉黑案進行掛牌督辦,由省公安廳王雄副廳長擔任專案組組長。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葉寒冰,省公安廳副廳長王雄就此案偵查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並派出專家組赴達州指導辦案。
查明,2005年以來,賀學江糾集曾令波等25名社會閒散人員,逐步形成較為穩定的犯罪組織,以自己或組織成員的名義成立多家公司,並以這些公司為依託,有組織地開展違法犯罪活動或利用組織影響力謀取經濟利益,同時將所獲經濟利益部分用於維繫組織成員穩定、維繫組織發展以及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從而實現以黑護商、以商養黑。公安機關共查實該組織犯罪事實30起,涉及罪名有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敲詐勒索、故意傷害、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14項,查封、扣押、凍結的涉案財產金額近億元。
2020年8月26日,達川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其中組織頭目判處有期徒刑25年,其餘27名成員分別判處8個月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張朝惠等人涉黑案
2018年9月,萬源市公安局接到萬源市紀委移送張朝惠涉嫌違法犯罪線索,立即抽調警力進行核查。經查,發現張朝惠、陳國剛、蔡文利等人實施了大量違法犯罪活動,並具有涉黑指向。2019年8月21日,達州市公安局牽頭,萬源市公安局立案偵辦張朝惠、陳國剛、蔡文利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從達州市局、萬源市局抽調30餘名警力成立「8.21」專案組,對該組織違法犯罪進行徹查。2019年10月16日,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對該案進行掛牌督辦,由省公安廳王雄副廳長擔任專案組組長。
查明,2014年7月以來,為謀取非法利益,張朝惠、陳國剛和在萬源從事非法討債活動的蔡文利等人糾集在一起非法放貸和討債,逐步形成了以張朝惠、陳國剛、蔡文利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選擇在春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被害人親屬婚喪嫁娶、術後休養、急病就醫,被害人家裡、工作場所等時間、地點進行非法討債,有組織地實施犯罪活動29起,違法活動1起,致使多名被害人離家出走、離婚、變賣房產,1名被害人輕傷,間接致使1名被害人自殺身亡。該犯罪組織大肆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給眾多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員和有關群眾形成了心理強制和威懾,在萬源市城區及周邊地區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2020年9月24日,萬源市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其中3名組織頭目各判處有期徒刑20年,其餘12名組織成員分別判處3年至1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9名非組織成員分別判處9個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張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