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本是天經地義,但是總有那麼一些人,以朋友的名頭借錢,可到了還錢的時候,卻不知蹤影。
2018年,周某在蘇某處借了3000元錢,因為周某年紀較小,蘇某一直把周某當做自己的小兄弟。借錢後,周某一直不提還錢的事,蘇某索要時,周某也一直推脫,一天拖一天,直到2020年,這3000元的欠款也沒還。
蘇某將周某起訴至蛟河市人民法院,雙方達成和解,並約定了還款日期。但是到了還款那天,周某仍然沒有償還欠款,還玩起了失蹤,不接電話。蘇某不得已只能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後,周某仍舊沒有露面。蛟河法院的執行幹警多次去周某家裡,也沒找到人。後經申請執行人提供線索,執行幹警聯繫上了周某的母親,並對周某的母親說明了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後果,表示現在已經對周某下達了限制消費令,若周某仍然不償還欠款,下一步會將周某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在大屏幕上進行公示,因為3000元錢導致這樣的後果,其中的利害關係希望周某的母親能轉達給周某。
就在執行幹警和周某母親聯繫的第二天,周某就主動聯繫了蘇某,償還了全部欠款。蘇某向執行局遞交了結案申請,本案執結完畢。
來源:吉林農村報
作者:劉晶茹 倪世文
總編:孟繁傑 石巍 韓鐵英
編輯:初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