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固定停車位被其他車佔了,也沒留下聯繫方式,你會怎麼做?
記者昨天在社區採訪時了解到,某小區發生這樣一件事:一位市民佔了別人車位,取車時發現車牌被人卸下了,車牌被放在車身前擋風玻璃上。車主懷疑是車位主人做出此行為以示「懲罰」。
警方提醒,如果車位被他人佔用,可撥打車主留下的電話號碼聯繫對方挪車。即便聯繫不到對方,也不應採用暴力或過激手段發洩情緒,逞一時之快並不能解決問題,有可能還會觸犯法律。
佔了別人車位
發現車牌被卸下
事情發生在12月13日早晨8時30分左右,當時市民黃先生來到某小區一棟樓下取車。前一晚,他駕車來到該小區,因找不到車位,抱著僥倖的心理,將車停在一停車位上,未多想就去忙自己的事情了。沒想到13日早晨來取車時,發現前車牌被人下掉並擺放在前擋風玻璃上,車牌已彎曲。
因自己有錯在先,黃先生既懊悔又氣憤,他趕緊將車開走並做車牌修復,因為車牌位置的塑料件已被人為損壞,找人安裝車牌共花費了近百元。對自己的車牌被人暴力撬下,黃先生目前猜測,可能是車位主人所為,遂向派出所報警備案。
因車位被佔
引發的爭執不少
記者在社區採訪中發現,因車位被佔引發的爭執還不少。
在某小區曾發生一案例:該小區一位居民佔用別人的停車位,且多日未挪車,後被車位主人砸壞後擋風玻璃,目前社區等已作調解處理。
記者此前在另一小區採訪時也了解到,該小區一女子將車輛停他人車位上,該車位主人9歲的兒子將佔位的車輛後門劃出印子。最終,車位主人賠償佔位車主400元修車費得以解決。
還有的市民,遇見自家車位被佔,一時聯繫不上車主,會用鎖鎖住他人車輛,給予「報復」。今年10月的一天,在某小區,汪先生開車回家,發現自家車位被佔,為讓佔位車主「長長記性」,就用自買的鎖車器將佔位轎車輪子鎖住。汪先生心裡想,如果車主發現車被鎖,就會去找物業,物業也會找到自家,到時自己可當面給亂停車主一個告誡。沒想到第二天早上,汪先生發現,佔位車主將鎖車器弄開,直接開走了。
採用過激手段
或涉嫌違法犯罪
記者調查了解到,不少市民有過車位被佔的經歷,多數人相對比較「佛系」,不會採取劃車等過激手段。一些市民則向記者透露,「忍無可忍」的情況下,他們曾在霸佔自己車位的車輛前蓋上,寫下「提醒」。這樣的辦法,既給了對方教訓,也沒有傷及他人車輛。
「如果車主留下了挪車號碼,就直接找車主處理。如果不行,物業也有義務保障車位主人的權益,但切忌胡亂毀壞車輛,包括在車上亂塗亂劃甚至打砸車輛,如此行為,最後的賠償都需自己承擔。」儀徵市陳集派出所民警李春提醒,汽車屬於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車主遇到佔車位,千萬要控制情緒,不要「以暴治暴」,採取破壞性行為。如果採取過激行為且數額較大,還會涉嫌刑事犯罪。那樣就不是車主雙方可協商的了,司法機關將會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警方建議,市民遇到車位被佔,最可行的解決方案是,通過物業、交警等尋找車主,要求其移開。此外建議,如果是自己購買的車位,可以安裝車位鎖。
作為車主,在尋找車位時,一定要看清楚車位是否有固定車牌,實在緊急的情況下必須佔用別人車位的,一定要在擋風玻璃位置留下自己的聯繫方式,方便別人聯繫。
法律界人士建議市民,發現自家車位被佔,首先依法理性解決,如果採用鎖車的方式,只能鎖在明顯位置,且應在明顯位置告知車輛被鎖。
「可以在自家車位旁邊貼張警示,告知他人你的專屬所有權及排他使用權,並警示會鎖車,同時留下聯繫方式,這樣就合法了。」揚州大揚律師事務所周俊律師建議。
記者 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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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車位被佔
文明解決的三種辦法
1 致電車主
這是最快也是最有效的辦法,一般情況下車主知道自己佔了別人的車位會覺得理虧,也會迅速趕來把車挪走。
2 車位落鎖
如果是小區內自家的車位,可以上一個車位鎖,自己的車不在時直接落鎖,就不用擔心車位的問題了。
3 報警挪車
報警也是常見的維權方法。如果佔位車主沒有留電話,這個時候可選擇報警,告訴警方佔位車牌號,警方會發簡訊通知車主挪車。
[外地案例]
自家車位被佔三天! 一時衝動損失三千
自己的停車位,卻被別人的車給霸佔,更過分的是有人一佔還好幾天。十堰的萬先生就遇到了,但因為他的一時衝動,還賠了別人3000元……
張女士報警,稱自己的車輛停在地下車庫,被人踹了好幾腳,右側車門上有三處凹陷。民警到現場後了解到,張女士三天前將車輛停在此處,沒有意識到車位上方有「私家車位」的牌子。張女士的丈夫接到車位主人萬先生打來的電話,要求他們挪車,沒想到張女士的丈夫在電話中與對方起了激烈的言語衝突,等他們再來挪車時就發現車輛被踹了幾個坑,雖然沒看到是誰,但是也能猜想到是車位主人進行了報復。
隨後民警聯繫了萬先生,他也承認確實是他踹的車門。萬先生表示,自己買的車位經常被佔用,本就十分生氣,而張女士的車輛佔了他的車位好幾天,沒有留任何聯繫方式。後來無奈之下,他找到物業才查到張女士家的電話,一氣之下語氣有些重,誰知對方態度也很不好,雙方便在電話裡對罵了起來。萬先生怒火中燒,衝下樓去就對著車門猛踹。
經過民警的耐心勸解,雙方都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張女士主動向萬先生道歉,稱不該佔用了他的車位,給他帶來麻煩;萬先生也表示自己太衝動了,鄰裡之間有什麼問題應溝通解決。最後,萬先生表示願意賠償張女士3000元修理車門,雙方籤訂了調解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