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來看,表兄妹結婚是亂倫的存在,但是在古代可是非常推崇表兄們結婚的。比如英明神武的漢武帝,金屋藏嬌的對象也是他的表妹陳阿嬌(也有表姐一說)。南宋大詩人陸遊的那首詞中精品《釵頭鳳·紅酥手復》就是為他表妹唐婉寫的。
陸遊·《釵頭鳳·紅酥手復》:紅酥手,黃花酒,滿城春色宮牆柳。東風惡,歡情薄。一懷愁緒,幾年離索。錯、錯、錯。春如舊,人空瘦,淚痕紅透鮫綃透。桃花落,閒池閣。山盟雖在,錦書難託。莫、莫、莫!
只是由於唐婉一直沒有孩子,被陸遊的母親強行拆散,這才有讓陸遊感嘆"錯錯錯,莫莫莫"。
直到上世紀我國頒布了相應的法律,三代以內不允許近親結婚,這種匪夷所思的現象才慢慢斷絕。那為何表哥表妹結婚會在古代流行呢?主要有這三點原因。
一、同姓表兄妹不允許結婚,只有表親才會發生這種事
在古代為了保持血統的純正,很喜歡這種親上加親的"近親婚",只是這種都發生在母系一支,也就是表親之間,父系這支的堂兄妹是極少有這種事的。不過父系不是只有堂親,也有表親,表親分為"姨表""舅表""姑表",而"姑表"就是父系一支的,是可以成親的。
所以基於倫理和生理兩方面的原因。早在西周時期,婚姻制度就有"同姓不婚"的規定。在老祖宗看來,同姓本家的近親身上流的血液是一樣的,兩人要是結婚,種族的繁衍和後代的質量都會受到影響,這可是大逆不道的事情,絕對不允許發生的。這也是《左傳》裡說的"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要是有人不聽話,違反了規定,不僅會遭受路人的謾罵,同時還有法律要對他們做出嚴厲的懲罰。在唐代要是同姓結婚,按照律法是要判處兩年牢刑的。而到了明清時期,則改為了雙方各杖責六十,並且還要雙方還要離異。
所以堂哥堂妹在"同姓不婚"的規定下,基本上就沒有在一起的機會。根本就沒有在一起的機會。但是表哥表妹就不一樣了,他們同姓的可能性很小,所以上述的道德和法律就約束不到他們。
另外古代的未婚姑娘大多都受禮教的束縛很少出門,大部分時間都被迫宅在家中,特別是一些世家的千金小姐,更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
每天的時間大多都在無聊中度過,就算有機會出去,不是拜佛就算去親戚家。所以古代的年輕女孩的社交基本上為零,就連與表兄弟接觸的次數也不多。
而且在古代,有不少的家族都聚居在一起生活,所以很多的表兄妹從小就在一起玩,也就是所謂的青梅竹馬。有研究顯示,人與人之間見面次數越多,產生好感的機率越大。作為從小玩到大的表兄表妹,自然就比旁人更投緣一些。
再加上古代講究門當戶對,表哥表妹由於是近親,家族自然相差不大,所以兩人的三觀會比較一致,也有共同的話題聊。所以古代的很多世家大族為了增加家族的實力,往往採用近親結婚的方式,來達到擴張的目的。
就連皇室也不乏近親聯姻的現象,而且還比較普遍。比如康熙大帝,他后妃中的四對姐妹花就有一對是他的親表妹。
二、近親結婚容易生下有缺陷的孩子
古代有一妻多妾制度,父親的所有孩子都和他有血緣關係,而母親有一部分孩子非自己所生,沒有血緣關係,但名義上也是自己的孩子。這也就意味著,父親的姐妹的孩子(姑表),母親的姐妹的孩子(姨表),確實存在完全沒有血緣關係的情況。這樣的近親結婚,當然不可能出現近親導致的基因缺陷。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父母有一人屬於二婚,帶過來的子女,和配偶那邊的親屬當然也就沒有血緣關係。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是堂親結婚,也不存在近親基因缺陷。
另外2002年發表在《遺傳諮詢期刊》的一組大數據調查結果顯示,不是堂表親夫妻生下有先天缺陷孩子的概率約為3%,而第一代堂表親結合後生下有缺陷孩子的概率高出1.1到2.0個百分點而已,和40歲以上產婦生下有缺陷孩子的概率基本相同。所以概率還是很小的。
而且也不會因為表親結婚,就導致明顯高出普通人不能生育的情況。李嘉誠兩個兒子就是他和表妹生的,一樣健康智商正常。
三、古代的宗族允許處理掉先天不足的孩童
古代的家族對名聲特別重視,要是家族中出現了先天不足的孩童,有好心的父母會把孩子送走,要是狠心的直接就處死了。所以宗族處理掉先天缺陷的孩子,以及拆散不能生育的夫妻等是被允許的。
況且古代的醫療條件很不好,幼兒夭折的概率極高。不說普通人,就連皇帝夭折了多少皇子皇女史載都語焉不詳,何況平常人家,夭折了你也不知道。而且夭折的意思不只是剛出生,五六歲、七八歲都是夭折,嚴格來說未成年兒童都是夭折。
由於古代具備如此"優越"的條件,即使近親結婚,血緣關係的影響也比現在小。再加上只能說表兄妹結婚生下的孩子有缺陷的機率比較大,並不是一定有缺陷,而且也沒有這方面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