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勞榮枝被捕之初,曾拒絕與家屬見面,拒絕家屬聘請的律師,大有一付贖罪赴死的決絕,可在關押一年期間,在和辯護律師見了16面之後,她的心態發生了轉變,強烈的求生欲望再次燃起。
12月22日庭審時,為了逃過死刑的判罰,勞榮枝首先示弱賣慘,說自己當年如何受到法子英身心上的雙重迫害,配合法子英誘殺受害人,也是被脅迫不敢不從,以博取同情;接著她又否認公訴人的故意殺人指控,以及搶劫和綁架致人死亡的從重情節,推翻了警方的審訊口供,整個庭審現場除了流淚懺悔,就是逃避責任。
(聲淚俱下的榮榮枝)
螻蟻尚且偷生,勞榮枝試圖借博取同情,和否認犯罪來逃過死刑並不奇怪,但在大量的證據面前,她能如願以償嗎?
一、勞榮枝有沒有遭到脅迫
按照勞榮枝的說法,她之所以放棄當時令人羨慕的小學老師工作,跟隨法子英外出,是因為這個社會大哥非常兇惡,常常對她進行打罵,而當她提出分手,對方就會以殺她的家人相威脅,嚇得她只能乖乖任其擺布,跟他出逃到外地。
在她的描述中,法子英成了魔鬼,她對他是既恨又怕,極度厭惡卻不敢逃離,早在1996年到19998年期間,兩次流產當天,都遭到法子英的侵犯,而且每次的犯罪所得,法子英也看得很緊,給她的零花錢一會超過一百元。
(勞榮枝被抓捕時)
但是據勞榮枝的大哥勞聲橋透露,原本溫順的勞榮枝,在和有家室的法子英同居後,發生了巨大轉折,她不顧家人反對,和父母多次爭吵,堅持辦理停薪留職和法子英外出經商,看到妹妹如此堅決,勞聲橋還幫她勸導父母。
可以看出,勞榮枝跟隨法子英外出,是受到法子蠱惑,抱著掙大錢的心態自願放棄工作的,如果受到脅迫或是打罵,她的家人不可能不知道。
再看他們第一次犯下命案,在南昌殺害熊某一家三口時,連極力維護勞榮枝的法子英,都供述為兩人合謀,但勞榮枝卻說和熊某交往時,已和法子英分手,自己帶熊某回家,只是想讓他送自己一臺空調,是法子英以捉姦的名義,殺死熊某將其肢解,在兩人當晚攜帶屍塊前往熊某家中時,法子英用刀逼住熊的妻子和女兒,她則找到一些財物後先行離開,此後法子英才殺了母女二人。
(法子英庭審時)
但當年的屍檢報告顯示,早在勞榮枝離開熊家的前,熊某的妻女就已經被害,而法子英的供詞則顯示,當他前往出租屋搬運熊某的屍塊時,勞榮枝還置母女倆屍體在旁於不顧,在那張床上睡了一覺。
如果真是被脅迫,那麼在她獨處或是率先離開通熊家時,都有機會報警或是逃走,但她卻從來沒有這種舉動和念頭。
所以從始至終,勞榮枝都沒有想過離開法子英,雖然她對法子英的殺人手段感到恐懼,但那只是對死亡的害怕,而對於法子英,則是一種欽佩而產生的依戀。
二、勞榮枝有沒有參與殺人
勞榮枝原以為,法子英己被槍斃多年,那些死去的冤魂也沒有留下證據,自己只要咬定受到脅迫,把所有暴行往法子英身上一推,就能以受害者的身份減輕懲罰,所以對那些死無對證的案件,幾乎在庭審上全部推翻,和法子英的供詞相去甚遠。
(勞榮枝接受警方審訊)
不過常州搶劫案中的倖存者劉某,揭露了她的真實面目。1998年時,勞榮枝和法子英逃往江蘇省常州市,採用慣用手法誘騙劉某到出租屋,躲在門後的法子英用刀刺破劉某胸口後,勞榮枝用鐵絲捆住劉某,要他給妻子打電話送錢,在法子英外出拿錢時,勞榮枝拿刀威脅劉某不要亂動。不過這一次兩人拿到錢後並沒有殺人,在劉某苦苦哀求並承諾不會報警下,兩人才將其打暈後先行離開,當時他的胸口血流如注,幸虧及時醒過來才得以逃離就醫。
勞榮枝落網後,警方找到了劉某及其妻子,劉某稱,當時他和勞榮枝在KTV認識,有一天對方主動要她送其回家,色念頓生的劉某便興衝衝隨同前往,可一進門就被法子英一刀刺中胸膛不敢亂動,這時勞榮枝過來用鐵絲將他綁在椅子上,讓他給妻子打電話送錢。
隨後法子英開著車前往取錢,走之前還叮囑勞榮枝小心看管,於是勞就把刀按在劉某肚子上,警告他別動,否則就把刀捅進去。
(勞榮枝酒吧工作照)
劉某透露,在綁架他的整個過程中,法子英和勞榮枝沒有任何交流,配合非常默契,可見絕非第一次。
對於最後一名被害人殷建華被殺案,法子英供詞顯示,在去殷家拿錢時,他告誡勞榮枝一旦自己回不來,就殺了殷建華自行跑路。而勞榮枝自己的供詞也顯示,法子英臨行前,勞榮枝說「如果她不老實就擰動脖子後面的老虎鉗把他勒死」。
由此可見,在法子英出門時,殷建華顯示是活著的,只是脖子被鐵絲緊緊纏在狗籠鐵欄上,只要繼續用老虎鉗擰緊鐵絲,就能致他於死地。後來法子英在殷家被抓,等到殷建華屍體腐臭被發現時,勞榮枝早逃之夭夭,所以用老虎鉗擰緊鐵絲勒死殷建華的,應該就是勞榮枝。
(穿著時尚的勞榮枝)
三、勞榮枝能否逃過死刑判罰
通過兩天的庭審,我們可以看出,勞榮枝極具偽裝能力,在法庭上巧言善辯,心理素質超強。她知道引誘受害人前往出租屋,參與搶劫的事實無可辯駁,所以避重就輕地選擇承認,而所有的殺人重罪,則全部推給了為她極力開脫的法子英身上,只要公訴人拿不出確鑿的證據,逃過一死也不是沒有可能。
在逃亡期間,勞榮枝也具有很強的反偵查和偽裝能力,她善於揣摩男人心理,利用猶存的姿色和風韻仍然能引來瘋狂追求者,她作畫、練琴、跳舞,還養了兩條寵物狗,生活可謂多姿多彩,儼然一位優雅的高端名媛。而這一切也蒙蔽了一部分人的雙眼,認為她罪不容誅。
可以看出,勞榮枝從當初被捕時向警方和盤託出,只求速死,到開始熱愛生命害怕死亡,想用懺悔和眼淚,以及死不承認來換取自己活命的機會,甚至還想出通過眾籌來補償受害者家屬的點子,不得不說她確實不簡單,不僅心狠手辣,沉著冷靜,還十分有想法,居然要讓公眾為她的罪過買單,真是幼稚可笑。
(擅長藝術的勞榮枝)
在庭審現場,受害人遺屬表示,勞榮枝多次表白自己是善良的,那麼如果她有心,為何二十年來從來沒有暗中給過分文賠償,而是心安理得過著優裕的生活,所以希望嚴懲勞榮枝,判決她賠償受害人損失一百三十多萬元,以告慰死者。
但是我要說的是,無論是哪個國家和時代,如果用賠償來代替或減輕刑罰,無疑是對死者的不公平,和對法律威嚴的踐踏。
所以勞榮枝是否會被判處死刑,關鍵還是要看公訴人提交的證據,是否能證明她曾親自動手參與殺人,或是她在整個案件中起的作用來認定她的罪行,相信公正的法律,會給七條人命和勞榮枝一個公平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