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號,渭南市臨渭區故市鎮牛家村一村民在田間焚燒秸稈時,被正在巡查的渭南市生態環境局臨渭分局執法人員發現。當事人撲滅焚燒的秸稈,被民警訓誡教育,還受到當地農村綜合執法中隊1000元的經濟處罰和宣傳教育。這是臨渭區實施《關於進一步加強露天禁燒管控的通告》以來,首個露天焚燒者被查處的案例。
據了解,12月17號開始實施的《關於進一步加強露天禁燒管控的通告》提出:露天禁燒物包括:農作物秸稈、枯枝、落葉、雜草及生活垃圾等各類汙染物質,凡露天焚燒均屬違法行為。凡違反本通告進行露天焚燒的,一經發現,依法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對不聽勸阻、妨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分局依法處以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以五百元以下罰款。
(陝視記者:杜鵬 孫挺 通聯編輯:劉妞 陝視編輯:安安)
【來源:陝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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