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法治國家禁止私人復仇,但血親復仇,是人類社會一個永恆的主題之一。近年來,報紙上也報導了不少復仇的案例。但看社會輿論對這些案例事實的評論,對量刑程度的評論,往往偏離經緯,讓人感嘆,我們對於倫常,實在是疏離太久了。
伍子胥的故事,是中國人熟知的故事。然而人們往往讚嘆伍子胥的謀略智慧,並惋惜他不能功成身退,最後死於暴君夫差之手,但對故事中有關復仇的合法性,以及對於其德性的評析,討論極少。今天散人就為諸看官講講這個故事,評評其中的禮義。
魯昭公二十年(西元前521年),楚國奸臣費無極為了爭權,陷害楚國重臣伍奢叛亂。楚平王逮捕了伍奢。
當時伍奢的兒子伍尚和伍子胥都不在都城。伍尚和伍子胥都極有才能,在楚國也有人望,費無極擔心伍家兄弟回來報仇,便設計想要斬草除根。費無極對楚平王說:「伍奢的兒子有才幹,如果他們跑到吳國,幫助吳國對付楚國,楚國一定很危險。您如果召他們回來,許諾只要他們回來,就放了他們父親,他們仁義,一定會回來。」
楚平王派人召回伍尚兄弟。伍尚對弟弟伍子胥說:「你到吳國去,我回去受死。我知道回去沒用,但是我能夠視死如歸,而你有能力報仇。聽說回去就可以保留父親的性命,我們不能不回去。而親人被殺,也不能不報仇。為了救父親而回去受死,這是孝;根據所能達到的效果分別行動,這是仁;選擇能做的事情分別去做,是智;知道會死而不躲避,是勇。父親不可以拋棄,而有仇必報的名聲也不可以敗壞。你努力吧。我們相跟著赴死,就太過分了。」
伍尚回到了都城。楚平王把伍奢和伍尚殺了。
伍奢死前聽說伍子胥沒回來,就說:「楚王和大夫們恐怕沒腦袋吃飯了!」
伍子胥來到吳國,想辦法接近有才能的吳國公子光,為公子光取得吳王之位,又輔佐吳王闔閭大敗楚國,攻進楚國都城,幾乎滅亡楚國。此時,楚平王已經死了,伍子胥意氣難平,便將楚平王的屍體從墳墓中挖出來,打了三百鞭,以報殺父殺兄之仇。
茅邊散人說
血親之仇若不思報復,則人就沒有了血性。人若沒了血性,自然就沒有了人格尊嚴。人不在意人格尊嚴,就跟行屍走肉一樣了。殺父之仇不共戴天,兄弟之仇不反兵(等不得回去取武器),這是禮經所提倡的父子兄弟互助守望之義。所以,如何在法律框架下報仇,報仇報到什麼程度,是一個問題;想不想報仇,是另一個問題。
伍尚自己救難赴死,安排弟弟逃命報仇,完美地體現了孝、仁、智、勇四種德性,是家人的好榜樣。
伍子胥孝、智、勇俱全,然而欠在一個仁字上——人亡仇息,這也是禮義。為了報仇,就傾覆母國,至吳楚兩國多少無辜的家庭陪葬,就是不仁了;楚平王已經死了,還要掘墓鞭屍,這就不是報仇,而是殘暴了。不仁而殘暴,就不是人,是豺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