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歐各國的巴洛克藝術在18世紀達到後期巴洛克藝術的發展階段,通常有一個專門名稱——洛可可(Rococo)藝術。這個詞不像巴洛克那樣來源不明,以致今天還有爭論。據考證,它是在18世紀後期巴洛克的洛可可風格廣泛流行的時候,法國的室內裝修和家具製造行業使用的行話。
它半開玩笑半生搬硬套地把裝修中流行樣式的3個詞湊在一起,第一個洛字是指巖石式(Rocailles),第二個可字是指羽毛式(Caquilles),第三個可字則是巴洛克的諧音。實際上是以洛可可3個音節作為有聯想和詼諧作用的暗語,意味著這是一種帶有巖石式和羽毛式特徵的巴洛克風格,也就是後期巴洛克藝術。
一般而言,後期巴洛克就是以其纖秀靈巧與17世紀的浩大繁複相區別的。羽毛裝修自然是與纖秀靈巧具有密切聯繫的,但巖石式表面看來卻是風馬牛不相及,這裡面就大有文章了。原來,古羅馬的尼祿王宮曾有一些細巧離奇的裝修圖案。
此宮部分廢墟在文藝復興時被發現,但已埋於地下,挖出來時類似當時羅馬人在地下巖層挖的地窖,所以這類細巧離奇的圖案便被稱為巖窖式或石窟式,以後又演變為巖石式。它的特點是靈巧而變化多端,不講究對稱穩定。這樣,巖石式的圖案自然也與後期巴洛克的纖秀靈巧沾親帶故了。
所以行家用巖石式的洛字之音,羽毛式的可字之音,與巴洛克的可音相配,三音合一,便形成了這個音調好聽、含義講究的名詞。
自從它在裝修和家具行業用起來後,藝術界人士也紛紛仿效,用它來指稱法國的後期巴洛克藝術,並且推而廣之,從室內裝修到整個建築、雕刻和繪畫都可用洛可可稱之。於是洛可可就成為專指18世紀藝術的名詞了。
嚴格地說,洛可可的時代範圍是18世紀的初期和中期。到18世紀的七八十年代,法國大革命風暴的醞釀已日趨成熟,歐洲藝術就轉入新古典主義的時代了。
如果就18世紀的初期和中期而言,那麼可以說社會狀態與17世紀沒有根本變化,所以在藝術上基本是同一種風格——巴洛克風格,洛可可就是後期巴洛克。當時西歐各國新教和舊教都在君主統治之下,只是這時的專制君主已外強中乾,而文化知識界的啟蒙運動則方興未艾,啟蒙思想家提倡理智、科學、人道和民主,為即將到來的法國大革命鳴鑼吶喊。
不過,在藝術領域內,洛可可風格由於主要是為宮廷和貴族服務,它更多地反映了已近黃昏的這些統治階級的心態和意境。正如黃昏也可能有其美景那樣,洛可可的纖巧靈秀也很有其迷人之處,以其夕陽無限好的意境在世界藝術的發展過程中作出了特殊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