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近日,有市民通過齊魯晚報·齊魯壹點情報站向記者反映「泰安市東嶽大街御碑樓小學南側有一回收禮品店,無證經營,專門回收菸酒。」
店內人員表示可以回收菸酒
7月13日下午,記者來到市民反映的地方暗訪了解,回收店門口有LED牌匾,屋內設施很簡陋,東側牆邊有一張床,有孩子在床上玩耍,南側牆邊有一木質貨架,擺著各種酒瓶、包裝。記者注意到, 店內並沒有懸掛營業執照。店裡一位女士向記者介紹,「店裡 可以回收菸酒,五糧液每瓶820元,成箱可以按照每瓶850元,軟中華每條500元左右,硬中華每條350元左右,玉溪每條180元,泰山儒風350元一條,山東的煙不好賣,所以收的價格不高。」
該店是否可以回收香菸?
對於該回收禮品店是否可以回收香菸,13日,記者聯繫到 泰安市菸草專賣局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對於該情況請撥打12313進行諮詢了解」。記者聯繫到 12313,接聽電話工作人員稱「對於反映情況已經記錄,會安排相關工作人員現場查看,看是否屬實,之後會給予回復。」
隨後,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來到 泰山區菸草專賣局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會到現場核實情況,看是否有違規違法情況,核實後會第一時間答覆。」
對於該回收禮品店是否具有相關營業許可,是否具備回收禮品、酒資質,相關部門在禮品、酒回收流通關節,如何監管?記者聯繫到 泰安市市場監管局、泰山區市場監管局、泰山區泰前街道辦事處迎勝市場監督管理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諮詢相關業務科室,核實後會給予回復。」
7月14日上午,泰山區菸草專賣局相關工作人員向記者反饋,「昨天下午接到反映後,立即安排轄區中隊對反映情況進行檢查,店裡沒有發現捲菸,後期在檢查中會重點進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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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回收香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是一種未在當地菸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違法行為。《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25條第2款規定:「取得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企業或者個人,應當在當地的菸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並接受菸草專賣許可證發證機關的監督管理」。可見,「回收香菸」是一種「未在當地的菸草專賣批發企業進貨」的行為,應當被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