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於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都是嚴厲禁止的,一旦觸碰了法律的底線,也會受到法律的嚴懲。雖然說大家都知道不能做違法亂紀的事,但依舊有一些人抱有僥倖心理,甚至會為了一些利益來違反法律。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事情並不少見,不過這些違反法律的人最終也會被法律制裁。
對於涉及賣淫嫖娼這類違法犯罪行為,國家也是嚴格打擊的,而且這些年國家也成立了專門的工作人員進行掃黃打非行動。這樣的行動也確實打擊了不少賣淫窩點,但是也依舊有一些不法分子在頂風作案。這類違法犯罪行為是嚴重影響社會風氣,而且也會影響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同時也會造成一些疾病的傳播。
所以這類行為也是一經發現,嚴懲不貸,2020年12月28日,江西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檢察院就公布了一起涉嫌賣淫嫖娼的案件。在這起案件中,被告人樂某是江西省南昌人,如今已經32歲,在今年5月份因為涉嫌介紹賣淫罪被南昌市東湖分局刑事拘留。
根據警方調查,樂某從19年8月份就開始組織賣淫,最開始他只是從其他賣淫團夥中拿到客戶資源,然後再利用網絡聊天來招攬一些失足女和嫖客。通過這種方式廣泛撒網了麼?確實賺了不少錢。為了能夠有更多的利益,他還註冊了三個微信帳號,用來聯繫客戶與失足女,而他的任務就是招攬顧客,同時給顧客介紹一些失足女,自己從中拿到一些提成。
在經過警方審訊之後,得知一名失足女每次交易之後能夠拿到2000~5000元不等的收益,而樂某能夠得到大部分的提成。雖然說了沒能夠拿到其中一大半的收益,但這些失足女依舊可以拿到很高的收入,所以在樂某手底下做事,她們也很安心,而且也很願意為樂某做事。2020年5月20日一位失足女邵某經過樂某介紹一晚交易5次,而邵某總共收取嫖資14,000元了,某從中收取提成8200元。
樂某手下的賣淫團夥總共收入是31,100元,而樂某則從中獲利16,200元。這樣高昂的利潤,讓樂某沉迷其中,就是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越發囂張。最終樂某還是逃不過法律的追捕,被警方依法拘留,而其餘的涉案人員也會為自己的罪責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很多人雖然知道自己做的事是違法行為,但依舊在頂風作案,這些人就是抱有一種僥倖心理,同時無法經受住利益的誘惑,開始不斷犯罪。最後當自己被警方抓住,先要接受法律制裁時才知後悔,這樣的事也在不斷警告大家,千萬不要他讀法律的紅線,一旦觸犯法律後悔也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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