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成立的韓國女團sister組合中的成員孝琳目前被曝光曾經有參與過校園暴力事件,並且有長達三年的時間。舞臺上像小野貓一樣的女星,處處展示著自己閃耀的魅力,在千呼萬喚中受人膜拜,被人追捧,殊不知,曾經做過的事多過分。也應該沒有想到過那樣的事會被曝光,更不會知道那樣的事將會給她的事業帶去怎樣的影響。
校園暴力問題是個讓人心痛的社會問題,有人的地方就有暴力,有校園的地方,也大部分都會存在不同程度的校園暴力。總有一些人利用自己比別人強的社交能力,呼朋喚友一大幫,從而形成一個互相牽扯互相慫恿的小團體。在那樣的小團體的「撐腰」下,任何原始的收斂都蕩然無存,所剩下的就是為所欲為的使壞。
國內藝人林允出道不久就受著校園暴力的壞名聲旁敲側擊著,那段過去的醜聞雖然沒有影響到她目前在娛樂圈裡的位置,那也只是因為沒有實質的證據去證明她曾經做了什麼。但是那樣一種流傳甚廣的說法,還是讓林允在稍微有什麼負面新聞的時候被不明真相又自以為是有「伸張正義」心思的人狠狠對她踩上一腳。
校園暴力的主導者在後來遭遇到的暴力,跟曾經他們自己的行為對比而言性質上還是不同的。被暴力的一方,除了身心上的痛楚,更深的還是心靈和精神上遭遇的痛苦。曾經有一段時間,關於校園暴力的視頻在網絡上大行其道,甚至成為一種「畸形」的流行視頻。一群人為了博人眼球,用各種怪誕的理由去找別人麻煩。
觸目驚心的是,鏡頭下被圍毆的人那種弱小和無從反抗的樣子,實在不像該被那樣對待的人。如果那些壞團隊想圍毆一個人,甚至囂張到都不會認認真真找一個像樣的理由。就像sister團隊中的孝琳,被當事人曝光被校園暴力的理由竟然是自己的男朋友和孝琳的男朋友名字「撞款」了!
多麼怪誕的理由,不是搶了她的東西,不是碰壞了她什麼東西,甚至都不是因為被看不順眼?僅僅只是自己的男朋友和她的男朋友名字同名就要被進行長達三年的校園暴力,這樣看起來,校園暴力是不需要任何理由就會存在的。只要施暴的人有足夠多的「狐朋狗友」,有足夠的力量去圍攻和搶別人的東西,她就可以那樣做。
當事人要求孝琳道歉,卻一直沒有得到過回應,該經紀公司稱會進行核實竭盡解決。也許校園暴力多發的情況是因為打人事件容易操作並且受到的懲罰力度都太低。未成年人均在被保護的範圍內,在那樣的範圍內一方打了另外一方,施暴者也享受著被保護的權利。因此,校園暴力事件屢見不鮮,並且不分國界。應該修訂的,應該給那些老師也管不住的傢伙一點苦頭吃的,不然被施暴的一方多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