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納雍縣人民政府下發關於陳棪等同志任免職的通知,通知主要內容如下:
縣人民政府決定:
陳棪任納雍縣能源局副局長,不再擔任納雍縣應急管理局副局長、納雍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羅健任納雍縣公安局居仁派出所所長,不再擔任納雍縣公安局曙光派出所所長職務;
楊東任納雍縣公安局曙光派出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胡永江任納雍縣公安局昆寨派出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陳智任納雍縣公安局姑開派出所所長;
郭志宇任納雍縣公安局雍熙派出所所長,不再擔任納雍縣公安局張家灣派出所所長職務;
朱永貴任納雍縣公安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大隊大隊長(試用期一年);
莫君任納雍縣第一中學校長;
熊奇峰任納雍縣第一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吳玉彬任納雍縣第一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石文勇任納雍縣第一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靳鐳任納雍縣第二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陳芸磊任納雍縣第三中學校長,不再擔任納雍縣第二中學副校長職務;
姜超任納雍縣第四中學校長,不再擔任納雍縣第一中學副校長職務;
楊熙任納雍縣第四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郭正魁任納雍縣第五中學校長,不再擔任納雍縣第一中學副校長職務;
嶽世軍任納雍縣第五中學副校長(試用期一年);
蔣堃任納雍縣第六中學副校長(機構升格後),不再擔任納雍縣第六中學校長職務(機構升格前);
趙傲任納雍縣第六中學副校長;
陳軍任納雍縣思源實驗學校校長(機構升格);
李春翔不再擔任納雍縣能源局副局長職務;
何勇不再擔任納雍縣第四中學校長職務;
陳盛府不再擔任納雍縣第三中學校長職務。
來源:雲上畢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