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凌晨3時許,城東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因超市的收銀員態度太差,倆人發生爭吵。
民警趕到現場,收銀員陳先生對民警說道:「我在這裡幹收銀,就因為沒有把煙遞給他,這個人就動手打我!」
民警查看店內監控了解到當時的情況。錢先生來到店內買煙,但是陳先生並非是將煙放到櫃檯上而是隨手丟在了櫃檯上,這時錢先生就不樂意了,便質問陳先生:「你什麼態度?」陳先生立刻回應道:「我就這樣態度!」「你作為一個收銀員應該是這個態度嗎?」說完,錢先生就將手中的飲料瓶砸向了陳先生,兩人推搡了起來,過程中損壞了陳先生的眼鏡。在雙方稍微冷靜下來後,而錢先生還是覺得不服氣,於是就報了警。
(圖為陳先生向民警指出錢先生砸自己的飲料瓶)
民警觀察陳先生並沒有發現明顯的外傷,眼鏡確實損壞了。「我身上沒有什麼傷口,但這件事情總不能就這麼算了吧!」陳先生表示希望得到一些賠償。
民警和錢先生說道:「這件事情總歸是你先動手的,現在對方要求你賠償,你願意嗎?」錢先生表示自己願意賠償對方,但是對方的態度也確實惡劣,自己也需要對方的道歉。
民警向陳先生轉達了錢先生的要求:「你先前的態度的確不是很好,對方提出這個要求也情有可原。」
(圖為錢先生賠償陳先生)
「行,我願意道歉。」
最後,雙方互相道歉,錢先生也向陳先生賠償了眼鏡的損失。
事後,民警還教育錢先生說:「你要是覺得收銀員態度不好,你可以向店老闆投訴他,而不是自己動手。」
錢先生表示自己以後遇事不會再這麼衝動了。
來源|城東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