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廈門日報】
違法車輛是白色豐田轎車,車牌號跟張女士的車牌號相似。
11日,市民張女士的車輛被送去年檢,張女士被告知還有罰單沒有處理,無法繼續年檢,但張女士發現,違法車輛車牌號和她的不一致。針對張女士的反映,記者多方聯繫,相關部門回應稱,已撤銷該違法記錄,並向張女士做好解釋工作。
上周六,張女士託父親將自己的車送去年檢,但工作人員發現有罰單沒有處理。得到消息後,張女士納悶了,因為她沒有收到相關通知。
張女士打開「交管12123」App查詢,發現違法處理上的顯示時間是2019年10月19日,在金尚路呂嶺路路口至祥嶺路路口0米處,違法行為是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張女士發現,圖片顯示的是一輛白色豐田轎車,車牌號是「閩DDN***」,而下方違法車輛卻顯示的是張女士的車牌號「閩DDK***」,兩輛車的車牌號只差一個字母。張女士的車是一輛紅色大眾polo,無論車牌號、品牌、顏色,都和圖片上的車不一致。
12日,記者從警方得到回覆稱,上周六中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接到張女士的反映後,由於系統原因,沒能查到違停圖片信息,當天下午核對到圖片信息後,就通知有關交警中隊撤銷該違法記錄,就該事要求有關部門再次聯繫張女士做好解釋工作。
昨晚7時左右,記者與張女士聯繫時,獲知違法記錄已撤銷。
廈門日報記者 盧劍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