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六屆)第44號
2020年10月28日銅川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一) 任命:
黃曉信為銅川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
白 鈺為銅川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免去:
屈宜生的銅川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職務。
(二)決定任命:
潘旭輝為銅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王 昕為銅川市司法局局長;
張俊民為銅川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
決定免去:
劉雲釗的銅川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職務;
崔天太的銅川市司法局局長職務;
黃曉信的銅川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職務。
(三)任命:
王曉亮為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韓永樂為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免去:
孫蒲葉的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梁軍龍的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審委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韓永樂的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特此公告
銅川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0年10月28日
安康市人大常委會決定任免人員名單(2020年10月27日安康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免去
宋之友、楊小明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王保康的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何波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王祖長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張忠全的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
王橋花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劉效梅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左小寧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張教輝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方仁和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王佳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李丹的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職務。
帥文婷的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羅偉、程和新、鞏偉軍、潘傑的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李軍的市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周孝斌的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任命
陳斌、陳宇蕾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王橋花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程及海為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劉效梅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審判庭庭長。
劉春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黃俠為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張教輝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方仁和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王權為市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決定免去
凌壽斌的市應急管理局局長職務。
趙敏書的市醫療保障局局長職務。
決定任命
向德剛為市應急管理局局長。
鄺賢君為市醫療保障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