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麻城市法院執行局順利執結一起執行標的700多萬元的買賣合同糾紛案,既保障了申請人的權益,同時也為企業的「復活」發展留出時間、留出資金。
4月14日,麻城市法院立案執行某建材有限公司與某置業投資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執行標的700多萬元。申請執行人是麻城招商引資的一家較大建材企業,被執行人某置業投資有限公司是麻城招商引資的一家較大的房產開發企業,執行不好會引起房產市場的穩定,影響麻城的營商環境。為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防止產生新的社會矛盾,麻城市法院執行局接手該案執行後,及時向某置業投資有限公司送達執行通知書,責令其儘快履行義務。某置業投資有限公司以疫情影響房產銷售不暢,現金流不充足,資金周轉困難為由,拖延履行給付義務。
為深入貫徹落實湖北省委省政府《關於更大力度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的若干措施》的要求以及湖北省高院《關於發揮審判執行職能優化營商環境指導意見》精神,考慮到強制執行會影響到企業信用和正常經營,不利於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執行法官認為雙方當事人能夠達成執行和解,更有利於矛盾解決。
鑑於該案件審理是調解結案,執行法官鄭勁松、王凱秉承善意執行理念,多次聯繫雙方當事人曉之以法,動之以情,反覆釋明,並制定了靈活的執行方案。一方面要求被執行人某置業投資有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要考慮強制執行帶來的法律後果;另一方面積極與申請執行人某建材有限公司做工作,建議其考慮雙方生意合作多年和疫情影響房產銷售因素,說服申請執行人除得到部分現金外,還要考慮接受被執行人以房產、商鋪等固定資產抵償。執行法官通過多次協商,反覆調解,與當事人會面協商10餘次,其中雙方面對面協商6次,確保雙方訴求明確。在執行法官努力下,雙方多次達成口頭協議,但事後雙方又多次反悔。執行法官不輕言放棄,始終堅信功夫不負有心人,只要真心為雙方當事人著想,就一定能啃下這塊硬骨頭。
2020年11月23日,麻城市法院執行局再次召開該案的協調會,執行局長朱超升將涉案雙方當事人約在一張圓桌上,當面縷清各方當事人糾紛事由及相應訴求後,最終商定執行和解方案,獲得了雙方當事人的理解、支持。雙方當事人終於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並籤訂書面協議書,約定申請執行人接受被執行人開發的一棟樓王別墅作價抵償500萬元,被執行人另給付申請執行人現金160萬元,該案執行完畢。
運用司法手段保護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是法院執行工作的出發點和著力點。今年以來,麻城市法院執行局高度重視涉營商環境案件的執行,始終把工作重點放在如何保障債權人利益、如何保障企業正常經營、如何維護社會穩定等問題上,同時,牢固樹立善意文明執行的理念,依法審慎適用強制措施,著力減小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全力營創良好法治營商環境。
【來源: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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