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和下西洋,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大規模的海上探險,在古代航海史、科技史、經貿史、外交史上,都具有開創性的重要歷史意義。
不過,到了近代,有一些人在反思中國之所以在近代落後於西方時,認為就是源於中國錯失了「大航海時代」的機遇,沒有像西班牙、葡萄牙、英國、荷蘭那樣致力於海外殖民擴張。
這些學者認為,以當時明朝的國力,以及鄭和艦隊的實力,完全可以一路橫掃途經的蘇門達臘、錫蘭等島嶼國家,甚至可以徵服許多陸地國家,完全可以先於西方航海家之前徵服這些地區。
那麼,我們就來假設一下:如果鄭和艦隊的使命不是和平友好地促進西洋(南海、印度洋)諸國與明朝的友好關係,而是武力侵略徵服,是否真的有能力徵服這些國家?
鄭和下西洋的時代,正是大明國力最鼎盛的永樂王朝時期,好大喜功的永樂皇帝朱棣急欲在周邊國家宣示「天朝國威」,建立代表宗主與藩屬國關係的「朝貢體系」,同時還有一個隱秘的動機,就是在海外追查失蹤的建文帝的下落,因此,必須進行一系列聲勢浩大的「航海外交」活動,由此開啟了鄭和七次下西洋的序幕。
由於明朝初建,海外充滿了各種敵對勢力,鄭和的艦隊實際上可以算是一支古代史上最大規模的「特混艦隊」,每一次都有200多艘各類船隻,除去鄭和的旗艦以及一些載滿貨物及物資給養的「寶船」(貨船)外,其餘艦支幾乎都是明朝的戰船,艦隊人員更是幾乎就是一支遠徵軍的規模,人數多達兩三萬,而且九成都是由明朝水師官兵直接充當,平時是水手、使團成員,一旦遇到威脅,立即就會頂盔貫甲,成為殺氣騰騰的大明武士!
明朝艦船不僅體積龐大無比,而且裝備有各種當時領先世界的冷熱兵器,尤其裝載有門類齊全的火炮、火瓶、火銃等等,海戰自不必言,在亞洲根本沒有對手,就是許多年後的歐洲遠洋船舶,也根本不在同一級別。
要知道,400年後,英國僅僅派出47艘軍艦,5000多士兵,就擊敗了大清王朝,而當時南海諸島許多地區實際上還處於非常原始的部落狀態,僅有主要島嶼受益於貿易帶來的局部繁榮和進步,這些落後的小島國家,別說無力抵抗鄭和艦隊的進攻,甚至就連從中國流落於此的海盜勢力,都能將他們徵服,最後還是有賴於鄭和的助剿,才掃除了阻礙南海諸國前往中國「朝貢」的海路隱患。
實際上,鄭和的艦隊也是有武力任務的,鄭和曾經明確受命:「及臨外邦,番王之不恭者,生擒之;蠻寇之侵掠者,剿滅之。」因此,鄭和的艦隊的確發生過一些戰爭,比如剿滅阻礙南海海路交通的最大海盜集團——陳祖義海盜集團、幫助蘇門答臘國平息內亂、生擒襲擊明朝艦隊的錫蘭山國國王等等,讓南海及印度洋沿岸各國無不震恐敬服!
由此可以證明,鄭和的艦隊如果真的是侵略性質的大明海軍,南海諸國的確不是對手。
不過,儘管鄭和艦隊具有掃平諸國的能力,但中國封建制度的制約,鄭和是不可能這麼做的,即便是傲世天下的朱棣皇帝,也不能有此「非分之想」。
為什麼呢?因為中國自秦漢進入大一統的封建模式後,就註定了它必須聚集所有能量致力於國家的穩定,甚至不惜採用一些「愚民」的手段,以扼殺底層百姓的創造力。因此,這種統治思想極大地阻礙了中國社會的繁榮發展,阻礙了科學文化的進步,使中國社會不具備歐洲社會那種生機勃勃的「中底層自律、自治精神」。
所以,中國的皇帝們只求管理好中國的老百姓就夠了,很難有野心再去徵服極其遙遠的海外之地,即使徵服了,也不可能進行有效的管理,因為中國的封建體制根本就不具備這種能力。
西方國家則不然,王權極為有限,社會各階層,尤其迅猛發展的資產階級,有足夠強大的活力,自行組建具備四處擴張能力的「股份貿易公司」,比如英法荷蘭等都建立的「東印度公司」,西方早期對世界的侵略瓜分,其實並不是國家所為,而是這些國家的「貿易公司」所為。
這一切,在為了防止百姓追求貿易利潤而強行實施「鎖國封海」的明清王朝來說,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鄭和的艦隊即便有實力這麼做,大明王朝也沒有實力去建立有效的管理,因此朱元璋早早就下達了一個頗有自知之明的「不徵之國」名單,幾乎把所有海外鄰邦都列入了名單之中。
這就註定了鄭和的大航海只會是一場耗費巨大、賠本賺吆喝的作秀活動,根本不可能為國家帶來多少實際利益,那些表示要向大明宣示效忠的國家,無不在與大明的「朝貢貿易」中賺得盆滿缽滿,而大明皇帝們要的就是這種「萬國來朝」的面子,花點錢又何樂而不為呢?
用現在的話來說,就是:「既然能用錢來解決的事,為什麼還要動用武力呢?」
所以,鄭和下西洋即使是憑藉武力徵服了那些國家,也根本不會像後來的西方國家那樣,在當地攫取巨額的利益,只會增加大明王朝的經濟負擔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