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公司給員工的福利和待遇越來越好,從來不要求996加班,五險一金也都能到位,逢年過節還會給員工贈送一些小福利。公司對員工越來越好,是為了留住員工,讓員工長期為公司帶來更大的利益。有些公司財大氣粗,老闆還會送給員工一些大獎品。
廣東一家科技公司的老闆非常有錢,為了獎勵優秀員工,他花上百萬買了50輛奧迪SUV獎勵給優秀的員工。聽說老闆要獎勵優秀員工豪車,很多員工都非常激動。本以為老闆贈送豪車是為了獎勵優秀員工的突出貢獻,沒想到領豪車的時候還要籤一張協議。
拿到車鑰匙後,很多員工都被迫籤訂了一個霸王條款,這些員工領了車之後必須在公司幹滿10年,10年期間不允許辭職。如果員工在10年工作期間因為個人原因離職,需要支付車輛的折舊費用以及違約金共計30萬元。
雖然這些豪車是老闆獎勵優秀員工的獎品,但是員工只有使用權沒有售賣權。員工只能使用這些汽車,不能進行變賣,或者將汽車轉讓給他人。一旦被公司老闆發現這些汽車被員工拿來牟利,還會讓員工賠償違約金,並且收回汽車。看到這份協議後很多員工都非常惱火,甚至想辭職。
員工本以為老闆獎勵自己奧迪豪車是為了鼓勵自己的突出貢獻,沒想到名義上是送豪車,實際上所有權還在老闆的手裡,員工只有使用權。很多員工都認為自己被玩了一場文字遊戲,老闆的做法非常不人性化,大家願意接受這樣的奧迪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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