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職守罪的19種特殊行為類型

2020-12-27 澎湃新聞

玩忽職守罪的特殊行為類型

1.海關、外匯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大量外匯被騙購或者逃匯,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2.公證人員玩忽職守,在公證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包括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對明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或嚴重損害國家、集體利益或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文書予以公證的;嚴重違反辦證程序,對應當審查的材料不予審查,應當調查核實的事實不予調查核實,應當報送領導審批的事項不報送審批,對不真實、不合法並嚴重損害國家、集體利益或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事實或文書予以公證的。

3.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或者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致使贓車入戶、過戶、驗證的,給予行政處分;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處罰。

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疏於審查或者審查不嚴,致使盜竊、搶劫、詐騙、搶奪的機動車被辦理登記手續,數量達到5輛以上或者價值總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以玩忽職守罪論處。

5.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切實糾防超期羈押的通知》的規定,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羈押的,對於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行政或者紀律處分;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期羈押,情節嚴重的,對於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以玩忽職守罪或者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6.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實施下列行為之一,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以濫用職權罪或者玩忽職守罪定罪處罰:(1)超越職權範圍,批准發放石油、天然氣勘查、開採、加工、經營等許可證的;(2)違反國家規定,給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單位、個人發放石油、天然氣勘查、開採、加工、經營等許可證的;(3)違反《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等國家規定,在油氣設備安全保護範圍內批准建設項目的;(4)對發現或者經舉報查實的未經依法批准、許可擅自從事石油、天然氣勘查、開採、加工、經營等違法活動不予查封、取締的。

7.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四百零二條的規定,以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定罪處罰。

8.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危害礦山生產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定罪處罰:(1)對不符合礦山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事項予以批准或者驗收通過的;(2)對於未依法取得批准、驗收的礦山生產經營單位擅自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依法予以處理的;(3)對於已經依法取得批准的礦山生產經營單位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而不撤銷原批准或者發現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不予查處的;(4)強令審核、驗收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實施第一項行為,或者實施其他阻礙下級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礦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行為的;(5)在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的;(6)其他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的行為。

9.林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致使森林遭受嚴重破壞的,依照刑法第四百零七條的規定,以違法發放林木採伐許可證罪追究刑事責任;以其他方式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森林遭受嚴重破壞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以濫用職權罪或者玩忽職守罪追究刑事責任,立案標準依照《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以下簡稱《立案標準》)第一部分瀆職犯罪案件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執行。

10.林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之外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森林法的規定,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林木被濫伐4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被濫伐2000株以上,或者致使防護林、特種用途林被濫伐1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被濫伐400株以上,或者致使珍貴樹木被採伐、毀壞4立方米或者4株以上,或者致使國家重點保護的其他植物被採伐、毀壞後果嚴重的,或者致使國家嚴禁採伐的林木被採伐、毀壞情節惡劣的,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以濫用職權罪或者玩忽職守罪追究刑事責任。

11.負有土地資源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中的實施人員、監管人員明知決策者決策錯誤,而不提出反對意見,或者不進行糾正、制止、查處,造成國家土地資源被嚴重破壞的,應當視其情節追究責任。

12.負有無線電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以濫用職權罪或者玩忽職守罪追究刑事責任。

13.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工作中,負有組織、協調、指揮、災害調查、控制、醫療救治、信息傳遞、交通運輸、物資保障等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以濫用職權罪或者玩忽職守罪定罪處罰。

14.對非法製造、買賣、運輸、儲存毒鼠強等禁用劇毒化學品行為負有查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的規定,以濫用職權罪或者玩忽職守罪追究刑事責任。

15.對藥品、醫療器械註冊申請負有核查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導致使用虛假證明材料的藥品、醫療器械獲得註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規定,以濫用職權罪或者玩忽職守罪追究刑事責任。

16.城建委主要領導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對工程違規發包、接收、結算;在工程施工中長期不派員進行質量監督;不督促落實荷載試驗工作;在建築市場整頓中,對問題工程不提出整頓查處意見,放棄對問題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同時,徇私舞弊,在問題工程中放任他人降低工程質量,對問題工程造成的嚴重後果負有重要的直接責任和主要的領導責任,其行為構成玩忽職守罪。

17.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在對申請貸款公司的資信狀況、經營能力不進行調查了解,且明知國家禁止行政機關為企事業單位間的經濟活動提供擔保的情況下,未經批准,為他人的商業貸款提供擔保,他人在無力償還貸款時,由貸款銀行從擔保貸款的存款中直接扣劃資金以歸還欠款,給國家機關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構成玩忽職守罪。

18.國家藥品監管局主要領導,明知專項工作涉及對全國範圍內藥品標準的審查,與人民群眾生命健康關係密切、關乎民生和社會穩定及政府管理能力,應當將專項工作列為國家藥監局的一項重要工作,應當預見一旦專項工作處置失當將會造成嚴重後果,但其僅將這一重要工作當作常規工作對待,沒有向國務院請示,沒有召開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研究,沒有調研、沒有聽取有關部門和地方的意見,草率籤發相關文件,啟動了專項工作,並將這一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交由某個部門來承擔,僅指定一名副司長擔任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負責此項工作,具體成員大多臨時抽調,更換頻繁。致使投入的人員嚴重不足,無法在既定時間內完成工作。行為人本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及時向國務院匯報情況,但卻不正確履行職責,削弱了國家藥監局的監管力度,由此降低了對藥品的審核標準,致使大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藥品通過原始資料造假等方式獲得了批准文號,其行為構成玩忽職守罪。

19.具有犯罪主體資格的主體,擅自決定本單位經營、購買國家不允許經營、購買的物資,受到沒收、罰款處理的數額,屬於行為人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數額。若該數額達到一定限度,行為人構成玩忽職守罪。如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雅安分院訴王文強玩忽職守一案,行為人決定本單位購買、經銷的「五糧液」麯酒不屬於國家不允許經營、購買的物資,其行為只是違反規定,沒有從正當渠道進貨。對於此種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規定,擅自決定從非正當渠道購買假冒「五糧液」麯酒,予以經銷,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具有一定的瀆職行為,但尚未達到對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的程度,因此不構成玩忽職守罪。

來源:中國方正出版社

喜歡此內容的人還喜歡

原標題:《玩忽職守罪的19種特殊行為類型》

閱讀原文

相關焦點

  • 玩忽職守罪辯護律師:從21個無罪判例看玩忽職守罪無罪裁判要旨及20...
    因此陳華強不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符合玩忽職守罪的主體條件。二、客觀方面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一)如何認定行為是否屬於玩忽職守行為?,但卻是根據省財政廳文件的明確要求去做的,是否構成玩忽職守罪?【案例要旨及無罪辯點】本案上訴人(原審被告人)楊小勇是否構成玩忽職守罪從以下兩個方面分析:一是上訴人楊小勇是否有玩忽職守的行為?被告人對城中村巡查不到位,未及時發現並制止違法建房,但這與玩忽職守罪中違反工作紀律和規章,對工作極端不負責任有著本質的區別。因此,被告人的行為應屬於一般工作失誤。
  • 【玩忽職守罪】無罪裁判要旨全面整理
    因此陳華強不屬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符合玩忽職守罪的主體條件。 二、客觀方面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  (一)如何認定行為是否屬於玩忽職守行為?,其審查行為與造成的損害結果之間並沒有因果關係,故不構成玩忽職守罪。
  • 嫌疑人病重被認為裝病,最終死於看守所,法院:負責人犯玩忽職守罪...
    12月3日,瀟湘晨報記者獲悉,湖北省房縣人民法院對董某超涉嫌玩忽職守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董某超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在押人員管理職責中,嚴重不負責任,導致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
  • 澄邁交警副隊長犯玩忽職守罪卻免於處罰
    受害人親屬不知多少次在法院門口無助張望(南海網記者楊振東攝)  南海網4月11日消息(南海網記者楊振東)在審理一起致兩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案件中,澄邁縣人民法院認定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在處理事故中犯玩忽職守罪,免於刑事處罰,當受害人請求玩忽職守交警共同承擔賠償責任時
  • 女子深夜報警未獲處警,致兩死一傷後接警員被判玩忽職守罪
    梁某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人民利益遭重大損失是指「兩死一傷」案,案件的始作俑者是漯河市當地男子曹某。相關判決書顯示,2015年4月1日晚,時年25歲的曹某和妻子董某發生爭吵。4月2日0時30分,董某撥打110報警,多次稱:「要出人命了」。接警員梁某卻沒有處警。隨後,曹某先用刀劃,再用手掐,導致董某死亡。直到4月2日早上,董某母親才發現女兒已經死亡。
  • 派出所所長及民警,因刑事案件久拖未辦,被判處玩忽職守罪
    ,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為了維護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打擊刑事犯罪,亦本著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七十二條之規定,判決:一、被告人金某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九個月。二、被告人耿某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被告人金某上訴的主要理由:上訴人不構成玩忽職守罪,應依法改判上訴人無罪。
  • 北京檢方公布雷洋屍檢結果 兩人涉嫌玩忽職守罪被逮捕!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中同時表示,涉案警務人員在執法中存在不當行為,昌平公安分局東小口派出所副所長邢某某、輔警周某起主要作用,且在案發後有妨礙偵查的行為。6月30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向雷洋死亡案件涉案警務人員及其家屬、雷洋家屬及雙方聘請的律師依法告知了雷洋屍檢鑑定意見。
  • 原大連體育局三官員玩忽職守獲刑 草率籤約馬拉松賽沒上央視直播
    法院因此認定,單某、寇某、範某的行為,即不符合體育局籤訂合同的規定,也有悖於籤訂合同的基本常識,其將直播協議委託律師事務所審核,聽取匯報等,不能代替或說明其履行職責,被騙也不能成為不履行職責的理由,其行為造成公共財產重大損失,符合玩忽職守犯罪的構成要件。3被告人利用職務便利受賄除了玩忽職守,3名被告人還被法院認定犯受賄罪。
  • 龍港市資規局前期審批組原主要負責人林志耀因犯受賄罪、玩忽職守...
    龍港市資規局前期審批組原主要負責人林志耀因犯受賄罪、玩忽職守罪被依法判刑 2020-11-16 17:5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銀行職員的此種行為構成何罪
    分歧意見:第一種觀點認為,趙某構成吸收客戶資金不入帳罪,因數額未達到立案標準,不構成犯罪。第二種觀點認為,趙某構成職務侵佔罪,其利用工作便利非法將小王的44萬元轉入個人帳戶。第三種觀點認為,趙某構成詐騙罪。筆者認為趙某構成詐騙罪。
  • 受賄、玩忽職守 江西一公職人員站上被告席
    人民網南昌12月10日電(時雨)近日,江西省信豐縣人民法院對贛州蓉江新區某城管中隊中隊長陳某明涉嫌受賄罪、玩忽職守罪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合議庭將根據案件事實,量刑情節以及被告人的認罪態度等對該案擇期宣判。
  • 山東任城監獄原監獄長涉玩忽職守罪被立案,曾戰前動員:克服麻痺懈怠
    檢察機關對劉葆善等3名司法工作人員涉嫌玩忽職守罪等罪名立案偵查。 任城監獄原監獄長劉葆善涉嫌玩忽職守罪被立案偵查 據央視3月4日消息,經前期對任城監獄發生新冠肺炎疫情問題調查,山東省紀檢監察機關已對省司法廳原黨委書記、廳長,省監獄管理局原黨委書記、第一政委解維俊,省監獄管理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姜運華,省監獄管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王文杰,任城監獄原黨委書記、
  • 海華法務參考:挪用公款罪中「挪用」行為的實務把握
    根據該條規定,挪用公款行為分三種類型,分別是進行非法活動、進行營利活動以及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為。但無論哪一種類型,其前提均是「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根據《刑法》規定,挪用公款罪中「挪用」行為的本質,指的是將公款由公用轉為私用。
  • ...所被批是「新冠培養皿」,市民團體以「玩忽職守」罪起訴韓法務...
    韓國在野黨重量級人物近日接連發聲,要求總統文在寅就「防疫失利」道歉,多個市民團體更是以「玩忽職守」罪起訴法務部長官秋美愛。「東部拘留所出現超1000名確診患者,政府難辭其咎」,韓國News1新聞網5日以此為題報導稱,韓國各界批評和問責政府的呼聲不斷。
  • 湖北鄖縣交通局長玩忽職守被公訴
    中新湖北網1月17日消息:近日,湖北省鄖縣人民檢察院對鄖縣交通局原局長詹興有、副局長魯天虎以玩忽職守罪提起公訴。詹、魯二人作為工程建設單位的第一、第二責任人,不正確、認真履行職責,致使正在建設中的鄖縣滔河大橋拱架於1999年10月25日晚突然垮塌,造成施工人員5死1傷的嚴重後果。
  • 在押人員超四成被感染 首爾市民以「玩忽職守」罪起訴韓法務部長
    韓國在野黨重量級人物近日接連發聲,要求總統文在寅就「防疫失利」道歉,多個市民團體更是以「玩忽職守」罪起訴法務部長官秋美愛。 「東部拘留所出現超1000名確診患者,政府難辭其咎」,韓國News1新聞網5日以此為題報導稱,韓國各界批評和問責政府的呼聲不斷。
  • 公職人員玩忽職守將被政務處分!明天起,這些新規將影響你的生活!
    明天起,又有一批新規將正式實施:公職人員玩忽職守將被政務處分,國六排放標準落地實施,植樹節正式寫入法律…… 這些新規與你有關,點擊圖片還能看到更多!公職人員玩忽職守將被政務處分☝點我試試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7月1日起施行。
  • 「律師視界」法官大人,副院長有疏忽但不構罪!
    本文作者:明紅律師近日,有法律微信公眾號爆出消息:有個基層法院副院長審核刑事判決書,因辦案法官將被告人職業供電局職工職工錯誤為「無業」就被法院判決玩忽職守罪。【本院認為】本院認為,被告人李某作為人民法院分管刑事審判工作的院長,在履行籤發法律文書職責時,未認真審核把關,致使烏蘭察布電業局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公訴機關指控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確認。
  • 大連三官員辦馬拉松玩忽職守獲刑:草籤致「大馬賽」沒上央視直播
    玩忽職守,致「大馬賽」沒上央視直播大連市人民政府定於2018年5月13日舉辦大連國際馬拉松賽(以下簡稱大馬賽),為此而於2018年3月19日由中國田徑協會、大連市體育局、大連市人民政府三方籤訂協議。2012年12月26日,大連市體育局下發關於《大連市體育局合同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在正式籤訂合同前,要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資產、資質、信用、履約能力等情況,同時充分考慮自身履約能力,杜絕不從實際出發,急於求成,草率訂立合同的行為。2016年起大連市體育局負責央視體育頻道直播工作。
  • 下屬鯨吞近2億公款,官員被判玩忽職守
    (原標題:下屬鯨吞近2億公款,官員被判玩忽職守) 一名出納自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