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人們的人權意識得到了極大的覺醒,伴隨著勞動法的訂立之前那種用人單位隨意差遣的時代已經過去了,承諾書是承諾人對要約人的要約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書面形式。那麼,承諾的內容需要符合的條件有哪些?接下來由小編帶您了解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承諾的內容需要符合的條件有哪些
任何有效的承諾,都必須具備以下條能視為是一項要約。原來的要約人不再受原要約的拘束,他可以不答應受要約人,當然也可以答應,如果答應,是作為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的要約。
1、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要約和承諾是一種相對人的行為。因此,承諾必須由被要約人作出。被要約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約的內容並對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認為是承諾。被要約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約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權的代理人。無論是前者還是後者,其承諾都具有同等效力。
2、承諾必須是在有效時間內作出。所謂有效時間,是指要約定有答覆期限的,規定的期限內即為有效時間;要約並無答覆期限的,通常認為合理的時間(如信件、電報往來及受要約人考慮問題所需要的時間),即為有效時間。
3、承諾必須與要約的內容完全一致。即承諾必須是無條件地接受要約的所有條件。據此,凡是第三者對要約人所作的「承諾」;凡是超過規定時間的承諾, (有的也叫「遲到的承諾」);凡是內容與要約不相一致的承諾,都不是有效的承諾,而是一項新的要約或反要約,必須經原要約人承諾後才能成立合同,關於承諾有效要件,大陸法系各國要求較嚴,非具備以上三要件者則不能有效。而英美國的法律對此採取了比較靈活的態度。例如,美國《統一商法典》規定,商人之間的要約,除要約中已明確規定承諾時不得附加任何條件或所附加的條款對要約作了重大修改外,被要約人在承諾中附加某些條款,承諾仍可有效。
承諾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也可以口頭方式進行。通常,它須與要約方式相應,即要約以什麼方式進行,其承諾也應以什麼方式進行。對於口頭要約的承諾,除要約有期限外,沉默不能作為承諾的方式,承諾的效力表現為要約人收到受要約人的承諾時,合同即為成立。口頭承諾,要約人了解時即發生效力。非口頭承諾生效的時間應以承諾的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為準。一般認為,承諾和要約一樣準許在送到對方之前或同時撤回。但遲到的撤回承諾的通知,不發生撤回承諾的效力。
二、承諾生效後產生什麼法律後果
承諾效力發生之時,就是合同成立之時。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這是最大量、最普遍的。但合同成立還有其他方式。傳統上還有三種方式,一是交叉要約,二是同時表示,三是意思實現。
1、交叉要約。交叉要約是指合同當事人採取非直接對話的方式,作出了為訂立同一內容合同的要約。如甲對乙作出為訂立合同的要約,而乙對甲也作出了同樣內容的要約。此時雙方的意思表示的內容完全一致,而且雙方均有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並且發出要約的時間也幾乎在同時。既然雙方有相同的意思表示,法律即可推定其必互有承諾的結果,所以認定合同成立。合同成立的時間以後一個要約到達對方當事人時為準。
2、同時表示。同時表示與交叉要約本質上相同,交叉要約是在非直接對話的方式的情況下發生的,而同時表示是在對話方式的情況下發生的。指對話的當事人雙方毫無先後之別,同時向對方為同一內容的要約的意思表示。例如,買賣於條件適合當事人雙方之意時雙方同時拍手,或對於第三人所作成的合同方案,當事人同時表示同意。
3、意思實現。意思實現是指按照習慣或事件的性質,不需要承諾通知,或者要約人預先聲明承諾無需通知,要約人在相當時間內如有可以推斷受要約人有承諾意思的客觀事實,則可以據此成立合同。按照習慣或事件的性質不需要承諾通知的,比如訂旅館房間、訂飯店席位等,不需要表明承諾,如不承諾則需要告知。推斷受要約人有承諾的客觀事實,一般是指受要約人不進行口頭或書面承諾但按照要約人的要求履行合同義務,如受委託開始處理委託事務、發運要約人慾購貨物等。
三、個人承諾書範本
為充分發揮認證機構的作用,促進市場經濟和諧發展,自覺加強行業自律,樹立認證機構的良好形象,使本機構所從事的強制性產品認證、自願性產品認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活動有序、合法、健康,高度防範執業風險和避免責任,我們謹向社會公開承諾:
1、保證提供的全部換證材料真實、完整、準確;
2、本機構獲得批准換證後保證所從事的每項業務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3、保證按照核准的業務範圍合法、公正、公平地從事認證業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認證機構管理辦法》;
4、保證誠信執業,提供優質、專業的認證服務,保證從事的每項認證活動始終遵循客觀獨立、公開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5、保證所認證的產品、服務內容客觀公正,無虛假材料;
6、保證不承擔不能勝任或不能按約定時限完成的認證活動,不給不符合條件的產品和服務提供認證業務;
7、配齊與從事相關產品認證活動相適應的檢測、檢查等技術能力;
8、本認證機構不得與行政機關搞利益關係,保證公正無私執業;
9、建立和完善對認證活動實施有效控制的管理體系;制定有效的認證實施程序,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內容和認證實施程序提供產品、服務認證活動,健全認證管理體系和評審體系,確保認證真實、有效。
10、建立有效的專、兼職認證諮詢人員聘用、培訓、考核、使用和控制程序制度;
11、保證按政府規定的服務收費標準收費,不擅自提高收費;不索取、收受委託合同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
12、本認證機構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對認證活動的客觀公正產生影響的資助;不得從事任何可能對認證活動的客觀公正產生影響的產品開發、營銷等活動;
13、本認證機構不得與認證委託人存在資產、管理方面的利益關係。
14、本機構必須持續保持和保證始終符合法定許可條件。
我們會嚴格遵守本承諾,如有違反,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接受處罰,歡迎各界全程監督。
承諾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以上便是小編整理的關於「承諾的內容需要符合的條件有哪些」的相關內容,從上面內容我們可以知道承諾的內容應當與的內容一致。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為新要約。如果您對上述內容仍有疑問,可以在線諮詢律師。
來源: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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