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長興縣教育局發布《2020年長興縣小學招生實施辦法》,對今年小學學校招生工作作了全面布置。
指導思想
保障適齡兒童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確保招生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積極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堅持面向全體、全面發展的育人思想,全力推進素質教育。
招生對象
小學入學年齡為6周歲,即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各校嚴禁招收不足齡兒童入學。
凡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應當全部入學,依法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因身體原因不能按時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報縣教育局備案。
招生範圍
(一)城區公辦小學
長興縣第 一小學(縣前街校區):
東至護城河;南至長興港;西至水木花都路、縣前西街(含浙水陽光北區至白蓮衝)、紫金路、黨校路、回龍山路;北至長水路、畫溪大道、職教路、道園路、護城河。
長興縣第 一小學(雙擁路校區):
東至錦繡路、龍山大道以南向東至明珠路轉太湖中路、濱河大道;南至護城河、道園路、職教路;西至畫溪大道、長水路;北至合溪新港路。
長興縣第 二小學:東至長州路、解放東路、長城路、張王塘港;南至三裡橋港;西至方家港、護城河、濱河大道;北至太湖中東路。
長興縣第四小學:東至方家港;南至雉州大道;西至畫溪大道(含高家墩村、三星㘰村、上楊村);北至長興港。
長興縣第六小學:東至水木花都路(不含浙水陽光北區至白蓮衝,含五峰戶籍的);南至長興港;西至回龍山路;北至黨校路。
長興縣第七小學:東至杭寧高速(含亭子頭、祥符㘰、八字橋、官㘰、烏鴉㘰、新開河);南至雉州大道(含五裡橋);西至張王塘港、長城路、解放東路、長州路;北至太湖大道、長城路、中 央大道。
長興縣第八小學:東至杭寧高速;南至中 央大道、長城路、太湖東路;西至明珠路、龍山大道、錦繡路;北至合溪新港。
(二)非城區公辦小學
各鄉鎮、街道中 心小學:各鄉鎮、街道中 心小學的施教區。
(三)民辦學校
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基〔2020〕6號、《湖州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湖教基〔2020〕23號)文件精神,制定本校招生辦法,報縣教育局審核備案。
錄取辦法
(一)公辦學校
2020年全縣各公辦小學將繼續採取「分類分批,統籌入學」的辦法,切實做好小學適齡兒童入學工作。
1.施教區學生入學類
(1)城區公辦小學施教區學生入學
截止2020年6月30日,戶籍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的適齡兒童,按照戶籍地「就近入學」的原則,以適齡兒童戶籍所在地來確定應入學校。戶籍生錄取後,須保留其戶籍,對於戶籍遷出,戶籍地與施教區學校區域分離的,學校有權取消戶籍生資格。
戶籍在2020年6月30日以後遷入城區小學施教區的適齡兒童,到原戶籍所在地學校報名入學。
從2020年起,若施教區適齡兒童戶籍數(截止當年6月30日)超過施教區學校招生數,則按學生戶籍遷入施教區時間先後排序,視招生數確定戶籍遷入年限。未到規定年限的適齡兒童,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周邊有空餘學額的學校就讀。
(2)非城區公辦小學施教區學生入學
截止2020年6月30日,戶籍在各鄉鎮(街道、園區)轄區的適齡兒童,在戶籍所在地中 心小學報名入學。
2.統籌學生入學類
(1)城區公辦小學統籌學生入學
第 一批:按政策應安排入學的適齡兒童
按政策應安排入學類包括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關於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應急〔2019〕37號)、高層次人才(長委人領辦〔2020〕2號、長政發〔2015〕29號、長政發〔2017〕12號)、掛牌上市企業(長政發〔2016〕18號)、突出貢獻投 資企業(中共長興縣委辦公室〔2009〕1號會議紀要)、長商(長興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專題會議紀要〔2017〕56號)、 2020年抗疫援外醫護人員(關於關心關愛抗疫援外醫護人員子女的六條措施)所屬對象的子女等。此類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並經相關單位審核通過後,連同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於7月10日前到縣教育局基教科(1)登記報名,統一辦理,統籌安排,逾期不予辦理。
第 二批:在施教區內有房無戶的適齡兒童
父母已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購房(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上用途一欄為住宅)並居住穩定,戶籍不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的適齡兒童。
報名時需提供適齡兒童戶口簿(如適齡兒童戶籍與父母親戶籍不在一起,則還需提供適齡兒童出生證、父母親的結婚證)(下同)、不動產權證書原件。縣外戶籍的適齡兒童需提供:適齡兒童戶口簿;不動產權證書;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長興申領的《浙江省居住證》。
從2020年起,若施教區有房無戶適齡兒童數(截止當年6月30日)超過施教區學校招生數,則按在施教區購房年限長短進行排序,視招生數確定購房年限,未到購房年限的適齡兒童回戶籍地學校就讀,或統籌到有空餘學額的學校就讀。
《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必須是適齡兒童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包括適齡兒童)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按份共有的房產,父、母、適齡兒童所佔比例合計不少於51%。在學生就讀期間,監護人必須持有該住房,不得買賣,否則學校有權取消該生學籍,退回戶籍所在地就讀。
第三批:父母在施教區經商一年以上的適齡兒童
父母已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經商一年以上並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居住穩定,戶口不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的適齡兒童。
報名時需提供適齡兒童戶口簿、營業執照原件1份。縣外戶籍適齡兒童需提供:適齡兒童戶口簿、營業執照、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長申領的《浙江省居住證》。
從2020年起若施教區經商一年以上適齡兒童數(截止當年6月30日)超過施教區學校招生數,則按在施教區經商時間長短進行排序,視招生數確定經商時間年限,未到經商年限的適齡兒童回戶籍地學校就讀。
第四批:進城務工子女的適齡兒童
該批次有兩類:縣內進城務工子女類(太湖街道、畫溪街道、龍山街道、雉城街道戶籍的除外)和縣外戶籍新居民隨遷子女類。
①縣內進城務工子女類
該類對象指父母雙方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企事業單位上班滿一年以上並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居住穩定,戶口不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的適齡兒童。
報名時需提供適齡兒童戶口簿、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雙方與企事業單位籤訂的勞動合同、租房協議、務工企事業單位的營業執照、單位發放工資證明。
②縣外戶籍新居民隨遷子女類
該類對象指父(母)在城區小學施教區內企事業單位上班滿一年以上的縣外戶籍進城務工人員子女。
報名時需提供適齡兒童戶口簿、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長申領的《浙江省居住證》(截止當年6月30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雙方或一方與企事業單位籤訂的勞動合同。縣外戶籍新居民隨遷子女類招生,以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雙方或一方在當年6月30日前連續在長購買社會養老保險時間長短和單、雙方購買社保情況進行綜合排序,依次予以優先統籌安排。
(2)非城區公辦小學統籌學生入學
鄉鎮(街道、園區)公辦中 心小學統籌批次按照城區公辦小學統籌批次執行。在鄉鎮公辦小學施教區購房、經商、務工的隨遷外來務工人員且符合要求的,在購房、經商、務工地施教區小學就近報名入學,逾期不予辦理。
(二)民辦學校
根據各校招生辦法,採取學生自願報名方式,若適齡兒童報名人數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將採取「現場隨機抽籤」的辦法進行錄取;若適齡兒童報名人數未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時,將採取一次性全部錄取的辦法進行錄取。
招生程序
2020年開始,全面實行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即同步報名、同步招錄、同步註冊。民辦小學招生納入教育局統一管理,公辦學校和民辦學校在統一平臺報名,不能同時兼報。
(一)同步報名
1.報名方式:通過「浙裡辦」APP長興縣中小學招生平臺實行網上統一報名(也可以在微信公眾號「長興教育」報名埠進行報名)。
手機報名方法。下載安裝「浙裡辦」APP,實名註冊並登錄,首頁定位「湖州市長興縣」——直接搜索「長興入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在線辦理——進入「湖州市長興縣招生報名系統」報名。
電腦報名方法。百度搜索「浙江政務服務網」,實名註冊並登錄,首頁定位「湖州市長興縣」——直接搜索「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在線辦理——進入「湖州市長興縣招生報名系統」報名。
2.線上報名時間: 7月23日—7月27日
3.填報信息:根據系統設置要求填寫學生姓名、監護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基本信息,上傳出生證或戶口本、居住證等相關材料。
4.填報學校:
(1)新生報名時可選擇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不得同時兼報。
(2)民辦學校華盛達睿達和實驗小學可以兼報,華盛達睿達和實驗二小可以兼報,實驗小學和實驗二小不能兼報。
(二) 同步招錄
1.線上審核時間
7月28日--8月10日。
2.審核要求
戶籍遷入、不動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父母的社會養老保險和浙江省居住證,辦理等時間統一截止為2020年6月30日。
3.審核形式
戶籍信息、住房信息、社保信息分別與公安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資料庫比對。
4.錄取程序
1.政策類適齡兒童由教育局統一安排入學。
2. 長興縣實驗小學、長興縣第 二實驗小學、華盛達睿達實驗學校三所民辦學校招生報名數未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時,一次性全部錄取;民辦學校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實行現場隨機抽籤錄取,現場隨機抽籤錄取須有公證處參加,全程接收社會的監督,抽籤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對於未錄取民辦小學的學生,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納入公辦小學按照施教區進行分批分類錄取。為了維持正常的招生秩序,對於已經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學生不能再次參加新生報名,若放棄已被民辦小學錄取就讀資格的,將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到周邊有空餘學位的公辦小學就讀。
3. 公辦學校學區內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未超過計劃招生數時,一次性全部錄取。公辦學校學區內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招生數時,根據適齡兒童戶籍、住房、經商等情況分類分批進行招錄,8月15日左右完成招錄工作。
(三)同步註冊
各校招生名單確定後,全縣統一於9月30日前在長興縣學籍管理平臺上註冊學籍。
報名要求時間及其它
1.線上報名時間: 7月23日—7月27日
2.各校保障殘疾兒童入學工作,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信息對接,根據分類安置原則,落實「一人一案」入學工作要求,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適齡輕度殘疾兒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學校隨班就讀,中、重度殘疾兒童可申請至特殊教育學校或衛星班就讀,對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殘疾兒童實施送教上門服務。
3.具有長興縣戶籍的一年級適齡兒童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憑縣級(及以上)醫院證明和緩學申請向現就讀學校提出申請,經現就讀學校同意後,報教育局備案,可推遲一年入學,緩學期滿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緩學申請。聯繫電話:0572-6228121。
4.符合要求的隨遷子女需中途插班的,報名時需提供適齡兒童戶口簿、父母雙方或法定監護人在長申領的《浙江省居住證》、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雙方或一方與企事業單位籤訂的勞動合同、學籍信息等。申請城區公辦小學插班的於2020年7月24日—7月27日在開發區集中報名,並填寫願意服從統籌安排的承諾書,若居住地所在施教區學校無法全部容納該批次學生,則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周邊有空餘學額的學校就讀或回戶籍地學校就讀,逾期不予辦理;申請農村公辦小學插班的於2020年8月25日—8月31日在所在地學區學校登記報名,學校在不突破班額的前提下,審核批准後給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