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據杭州檢察消息,2020年9月22日,浙江工業大學膜分離與水科學技術中心主任助理兼辦公室主任陳賢鴻貪汙、受賄一案,由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檢察院向拱墅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賢鴻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起訴書指控:2015年至2019年,陳賢鴻利用擔任浙江工業大學膜分離與水科學技術中心主任助理兼辦公室主任等職務便利,以給學生、父母等人虛假髮放勞務費,給自己虛假髮放獎勵費、違規報銷差旅費,通過相關公司虛開發票等方式套取浙江工業大學公款,數額巨大。利用職權為他人在相關儀器設備市場調研、採購招投標、合同籤訂、貨款支付等過程中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數額巨大。被告人陳賢鴻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汙、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瀟湘晨報記者 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