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中院審理的一起賠償糾紛案引起網友的關注。遊客馬女士在上海迪士尼小鎮星願公園租賃自行車遊玩,不慎摔倒受傷,於是一紙訴狀將迪士尼告上法庭,索賠3.8萬餘元。
上海一中院經歷了一審二審,均認定原告敗訴,迪士尼方面無需向馬某承擔賠償責任。
2017年10月,馬某與男朋友到星願公園遊玩,在自行車租賃處租賃了一輛三輪自行車在公園內騎行,在下坡時因剎車不及時發生側翻摔倒,馬女士摔得很慘,當時她是臉著地,導致頜部裂傷,左上後兩顆牙齒被摔掉,為此支付醫療費13262.60元,交通費263元。
馬某在法庭上陳述稱,她之所以摔倒,公園有三大過錯:一,當時天色較暗,路面照明不足,讓她無法看清周邊路面情況。二,坡陡無明顯指示牌以及車上缺乏輔助剎車系統,路面無減速帶。下坡設計的過於陡峭,車道過於狹窄,而且有急轉彎。三,公園未在坡道拐彎處設置圍欄、地面也不乾淨,草叢中有碎木等具有鋒利切口的雜物未清理乾淨。
原告要求賠償醫療費、交通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費用共計3.8萬餘元。
法院經過調查發現,公園在即將下坡處懸掛有「慢」字樣的標誌提示。而且自行車租賃地點都有詳細的安全須知,公園已盡到合理限度內的安全保障義務。
而馬某的自行車騎行技術有限,在下坡時亦未下車推行,或提前採取剎車等減速措施,反而放任自行車自動下滑。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馬某未盡到注意義務,對本案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
對於這起賠償糾紛,不少網友支持法院的判決。
」這是典型的又一起哪兒摔倒就在哪兒訛錢的案例「。
」這次訛的是迪士尼,輸了吧?「
尤其是原告提出的這兩點,簡直是無理取鬧。一個是她嫌」下坡設計的過於陡峭「,這個要求有點強人所難了吧?
最奇葩的是原告埋怨」三輪車沒有輔助剎車系統「,這個實在是讓人」蒙圈「,三輪車不就是一個剎車杆嗎,輔助剎車系統是個啥東西?難道不是自己的「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