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AutoRegs|GB/T 38775.5 英文版/English/翻譯/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統 第5部分: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
Electric vehicle wireless power transfer—Part 5: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1 範圍
本文件規定了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統的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
本文件適用於符合GB/T 38775規定的電動汽車用無線充電系統。
本文件適用於地面設備與車載設備、地面設備與電動汽車所組成的無線充電系統,以及無線充電系統中的地面設備、車載設備和電動汽車(或簡稱車輛)。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範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於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於本文件。
GB 4824—2019 工業、科學和醫療設備 射頻騷擾特性 限值和測量方法
GB 17625.1 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 A)
GB/T 17625.2 電磁兼容 限值 對每相額定電流≤16 A且無條件接入的設備在公用低壓供電系統中產生的電壓變化、電壓波動和閃爍的限制
GB/T 17625.7 電磁兼容 限值 對額定電流≤75 A且有條件接入的設備在公用低壓供電系統中產生的電壓變化、電壓波動和閃爍的限制
GB/T 17625.8 電磁兼容 限值 每相輸入電流大於16 A小於等於75 A連接到公用低壓系統的設備產生的諧波電流限值
GB/T 17626.2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3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4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電快速瞬變脈衝群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5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浪湧(衝擊)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6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射頻場感應的傳導騷擾抗擾度
GB/T 17626.8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工頻磁場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11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電壓暫降、短時中斷和電壓變化的抗擾度試驗
GB/T 17626.34 電磁兼容 試驗和測量技術 主電源每相電流大於16A的設備的電壓暫降、短時中斷和電壓變化抗擾度試驗
GB/T 18655 車輛、船和內燃機 無線電騷擾特性 用於保護車載接收機的限值和測量方法
GB/T 19596 電動汽車術語
GB/T 29259 道路車輛 電磁兼容術語
GB/T 33014.2 道路車輛 電氣/電子部件對窄帶輻射電磁能的抗擾性試驗方法 第2部分:電波暗室法
GB/T 33014.4 道路車輛 電氣/電子部件對窄帶輻射電磁能的抗擾性試驗方法 第4部分:大電流注入(BCI)法
GB 34660 道路車輛 電磁兼容性要求和試驗方法
GB/T 38775.1—2020 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統 第1部分:通用要求
IEC 61000-4-3 電磁兼容(EMC) 第4-3部分:試驗和測量技術 射頻電磁場輻射抗擾度試驗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Part 4-3: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techniques —Radiated, radio-frequency, electromagnetic field immunity test)
CISPR 32:2015 多媒體設備的電磁兼容 發射要求(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of multimedia equipment — Emission requirements)
3 術語和定義
GB/T 18655、GB/T 19596、GB/T 29259和GB/T 38775.1—2020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文件。
3.1
原邊設備 primary device
能量的發射端,與副邊設備耦合,將電能轉化成交變電磁場並定向發射的裝置。
[來源:GB/T 38775.1—2020,3.1]
3.2
副邊設備 secondary device
能量的接收端,與原邊設備耦合,接收交變電磁場並轉化成電能裝置。
[來源:GB/T 38775.1—2020,3.2]
3.3
地面設備 off-board supply device
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統的地面側設備的統稱。
[來源:GB/T 38775.1—2020,3.7]
3.4
車載設備 on-board supply device
電動汽車無線充電系統的車輛側設備的統稱。
[來源:GB/T 38775.1—2020,3.8]
3.5
非車載功率組件 off-board power components
將電網的電能轉換成原邊設備所需電能的功率變換單元。
[來源:GB/T 38775.1—2020,3.5]
3.6
機械氣隙 mechanical air gap
原邊設備上表面與副邊設備下表面最短的間距。
[來源:GB/T 38775.1—2020,3.10]
4 通用要求
4.1 地面設備和車載設備
4.1.1 由地面設備和車載設備組成的無線充電系統,應滿足7.1 的發射要求。
4.1.2 地面設備應滿足6.1 的抗擾度和7.2 的發射要求。
4.1.3 車載設備應滿足6.2 的抗擾度和7.3 的發射要求。
4.2 地面設備和車輛
4.2.1 由地面設備和車輛組成的無線充電系統,應滿足7.4 的發射要求。
4.2.2 車輛應滿足6.3 的抗擾度和7.5 的發射要求。
5 試驗方案
5.1 一般規定
5.1.1 試驗前應制定試驗計劃,計劃至少包括運行狀態、激勵功能、監控功能、判定準則以及有意發射等情況。
5.1.2 試驗時,試驗方案應根據無線充電系統的實際方案進行設置,可按製造廠的規定進行調整,除非另有規定。
5.1.3 基於埠給出的抗擾度和發射試驗項目,可按照任意順序進行。
5.1.4 應在試驗報告中詳細記錄測試布置、機械氣隙、尺寸偏移量和傾斜角度、電源和設備參數配置、電纜連接等試驗條件。
5.1.5 進行輻射發射試驗時,應根據地面設備產品實際安裝方案,調整無線充電系統的機械氣隙,並在無線充電系統產品規格書參數範圍內,模擬原邊設備與副邊設備之間的X、Y 和Z 方向偏移量,以及沿X 軸、Y 軸和Z 軸的傾斜角度,確定無線充電系統的最大發射條件。
註:X軸、Y軸和Z軸的定義見GB/T 38775.1—2020的5.3。
5.1.6 應在試驗報告中詳細記錄抗擾度試驗過程中和試驗後的設備功能與性能判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