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明清之際,黃宗羲從政治思想上針對唯心主義理學的「君為臣綱」這一核心,進行了尖銳的批判,表現了強烈的反對君主專制的思想,把反理學鬥爭推向新的高潮。
黃宗羲(公元1610-1695年)字太衝,號南雷,又號梨洲,浙江餘姚人,是明末清初重要的思想家和哲學史家。他在青年時期,參加過反對當時統治階級內部最腐朽的勢力-閹黨的鬥爭。1644年明王朝覆亡後,他曾參加熊雨軒領導的抗清鬥爭,一直至南明政權徹底垮臺為止。此後黃宗羲一再拒絕清王朝「博學鴻儒科」的籠絡,又拒絕詔修明史,富有民族氣節。
黃宗羲從自身的經歷、以及總結明亡的教訓,於1644年寫成了著名的《明夷待訪錄》,在對唯心主義理學的批判鬥爭中,提出反對君主專制的思想,在政治上表現了進步的傾向。他在編撰《明儒學案》和《宋元學案》這兩部斷代哲學史著作的過程中,開始擺脫王學的唯心主義束縛,提出一些具有唯物論傾向的觀點,但他的哲學思想體系是很不完整的,還未徹底擺脫唯心主義心學的影響,具有不少唯心主義因素。
他的主要著作有:《明夷待訪錄》、《南雷文集》、《宋元學案》和《明儒學案》等。他的反對君主專制的思想,對我國近代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產生過一定的積極的影響;戊戌變法的資產階級改良主義運動,也利用了他這一思想,當時的維新派曾印刻《明夷待訪錄》,作為宣傳的工具。黃宗羲思想的傑出貢獻在於他對君主專制的批判。首先,他揭露和痛斥君主專制制度已成為「天下之大害」。他說:「以君為主,天下為客,凡天下之無地而得安寧者,為君也。」
天下之所以不安寧,是因為封建皇帝的專制統治和壓迫的結果。他指出,封建皇帝在奪取政權的過程中,任意「屠毒天下之肝腦,離散天下之子女」,來博取他一個人的產業,樹立一個人的統治;封建皇帝在奪取政權以後,又為了鞏固其子孫基業,肆無忌憚地榮剝天下之骨髓,離散天下之子女,以奉為一人之淫樂」,還十分無恥地聲稱:這是「我產業之花息」(《明夷待訪錄·原君》)。在當時極端殘酷的封建專制統治下,黃宗羲敢於這樣大膽地揭露封建專制主義,表現了他追求真理和憎恨邪惡的精神。
黃宗羲還揭發封建專制制度在社會經濟上、特別在賦稅方面造成嚴重的危害,他指出「三害」:第一,「積累莫返之害」明代賦稅雜役十分沉重,迫使人民「得有其生」,「亦無幾矣」。能夠生活下去的人,變得寥寥無幾了。第二,「所稅非所出之害」-明代納稅,須以糧、布易銀,由於銀貴,所以農民「豐年田之所出足以上供,折而為銀,則仍不足以上供」,「兇年田之所出更不足上供」,這樣,造成了「歲歲兇年」,使天下的農民階級與封建統治「為仇」了。第三,「田土無等第之害」。
明代徵稅,不區別土地的好壞,使有些不毛之地,即使年年耕作,連租牛的利息也償付不起。(《明夷待訪錄·田制》)他揭露明代末年社會上的「三害」,實際上宣布了封建制度面臨崩潰的前夜。因此,在他看來,既然君主「不以天下萬民為事」,作臣的就沒有必要「殺身以事君」,即是說,沒有無條件為君主效勞、效死的必要。至於象桀、紂那樣無道的君主,他們既不以「萬民之憂樂」為憂樂,他們的興亡,只能說是「一姓之興亡」。這裡,他把至高無上的所謂「天子」降低到「一姓」的地位;這一點同韓愈所謂「民不出粟米麻絲,作器皿,通貨財以事上則誅」的觀點不同,韓愈是為了鞏固封建專制統治而說這些話,黃宗義則把「一姓之興亡」和「萬民之憂樂」相對待,對「天子」公開予以藐視,這也反映了他對封建專制制度的不滿和對人民疾苦的同情。
黃宗羲又指出,當時天下的人都怨恨皇帝,把皇帝看成「寇讎」、「獨夫」,但是還有那麼一些「小儒」卻胡說什麼「君臣之義無所逃於天地之間」,即是說君臣關係是天經地義、誰也不能違反的。黃宗羲所反對的這些「小儒」,顯然是指那維護君主專制制度的程朱學派。他認為:「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為是非,而公其是非於學校。」(《明夷待訪錄·學校》)
這就是說,人民不能以天子(皇帝)的是非為是非,而要把學校作為評議是非的場所。黃宗羲強烈地批判封建君主專制制度,也是對唯心主義理學的政治理論基礎的批判,因為理學家把君臣關係視為不可違抗的先驗的真理,他的批判也就從譴責君主專制制度而深入到打破這種先驗論。其次,黃宗羲提出「有治法而後有治人」的主張,反對「有治人而後有治法」的提法。(《明夷待訪錄·原法》)這是企圖以「天下之法」代替「一家之法」的市民利益的理論反映。
在他看來,封建專制制度行的是「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封建君主把天下作為一己的私物和當然的產業,傳之子孫,受享無窮,從而導致「四方之勞擾,民生之憔悴」;而為人臣者,則參與這種「敲剝」,這都是「後之人主,既得天下,唯恐其祚命不長,子孫不能保有也,思患於未然以為之法」(同上)。這種「一家之法」是違背「天下之法」的。在他心目中的「天下之法」,是指「貴不在朝廷,賤不在草莽」,「各得其私,各得其利」的市民理想。黃宗羲認為,君主以「利慾之私」破壞這種「天下之法」,從而把主(民)客(君)關係搞顛倒了。這裡,黃宗羲強調以「天下之法」代替「一家之法」的所謂「法治」思想,反映了資本主義萌芽時期工商業者的利益和要求,帶著若干近代民主思想的色彩。
他的所謂「法治」,一方面是作為唯心主義理學所主張的「聖道之德」的反命題,另一方面仍然是承認封建統治階級對農民階級的統治的合法性,這和農民階級以革命行動來推翻封建專制制度而倡導的「均貧富,等貴賤」,從根本上否定剝削者的「法治」,則有本質的差別。第三,黃宗羲從「一代有一代之法」的觀點出發,論述了他的「工商皆本」的主張,反對傳統的「農本商末」的觀點。他說:「世儒不察,以工商為末,妄議抑之。····蓋皆本也。」(《財計》)黃宗羲的「工商皆本」主張的提出,不是偶然的,這正反映了他當日所處的江浙地區資本主義工商業萌芽的客觀要求。
同時,他以「一代有一代之法」為立論的前提,也說明他不泥古不化,隨著社會發展而提出新的見解,這是符合樸素唯物論反映論的要求的。綜上所述,黃宗羲反對君主專制的言論和主張,是處於明末清初「天崩地解」這一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產物。清代理學統治思想確立後,黃宗羲樹起反對理學的旗幟,他一方面揭露批判理學的煩瑣哲學的方法,指出理學家「所讀之書,不過經生之章句」,「所窮之理,不過字義之從違」,這批「小儒」從青年到頭髮發白,「封已守殘,摘索不出一卷之內」,即是說,這些人所謂做學問,不過是對儒書中的章句字義進行一些解釋和爭論。
一輩子關起門來守著這些破紙堆,東抄西弄也離不開這些書本,只能「逃之者之愈巧」(《留別海昌同學序》)離開實際更遠。但一朝到了 「當報國之日,則蒙然張口,如坐雲霧」(《弁玉吳君墓志銘》)。等到國家有事要他們出力時,則茫然張口結舌,好象坐在雲霧裡糊糊塗塗,變成不知所措了。這方面主要是揭露了理學的流毒。另一方面,他著重從制度的根本上開刀,對理學的理論核心-維護封建專制的綱常倫理,特別是對君主專制進行了大膽的抨擊,給予唯心主義理學以有力的打擊,多少帶著民主思想的色彩。
他的著作《明夷待訪錄》,在我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時期被大量刊印,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成為反對封建專制主義的思想武器。但是,必須指出,黃宗羲的政治思想,歸根到底仍然是「賢人」之治。他主張設置宰相,實行傳賢;開設學校,作為清議機關,監督政府。他批判「科舉抄撮之學」,即反對八股科舉考試制度,認為這使得大批人專門從事經書的摘抄,從經書的條文到條文,完全不結合實際。他提倡「公其是非於學校」,這是他在明末反對閹黨政治鬥爭的總結,雖然帶有一點民主色彩,但從本質來說,基本上還是屬於剝削階級內部的鬥爭。
結語
黃宗羲的哲學思想,雖然受過「王學」的影響,但他並沒有沿著王學的主觀唯心主義路線走下去。他通過了批判,特別是通過編撰《宋元學案》、《明儒學案》時對歷史上思想家的評述工作,使他的思想傾向於唯物主義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