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獅子聯會雲南代表處2020-2021年度各專委會、分區、服務隊日常工作專門機構、
服務隊組織建設工作規定
雲獅[2020]13號
各專委會主席、分區主席、服務隊隊長:
雲南代表處2020-2021年度工作已經開始進行,根據中國獅子聯會清理整頓的規範化建設要求,貫徹落實《中國獅子聯會專門工作機構管理規定》,為了促進中國獅子聯會雲南代表處健康有序地持續發展,加強組織制度建設,依據《中國獅子聯會工作規則》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管理規定。結合往年度雲南代表處工作情況,現將「雲南代表處日常工作管理規定」通知如下:
一、業務主管單位雲南省殘聯指導意見
根據云南代表處業務主管單位雲南省殘聯領導指導意見:加強黨的建設、加強服務隊規範建設、廣泛加強思想教育、加強學習法律法規、加強獅務培訓,規範獅務、規範服務;提升獅友素質品質,做合格會員、優秀會員。
二、組織架構及任命
(一)GLT、GMT、GST組織架構由主任團隊依據職能設定。
(二)雲南代表處各專委會最多可設立副主席2名、秘書1名、委員1名,組成人員為單數。副主席可在服務隊畢業隊長、前隊長中產生,專門委員會可在健康服務隊現任隊長中產生一名副主席,委員、秘書在服務隊隊長團隊中產生。
(三)講師團和導獅團不受任職限制。
(四)同一專委會不能有同一服務隊兩人以上任職人員,同一會員只能在一個專委會任職。
(五)服務隊要積極推薦骨幹會員到區會各部門任職,如部門成員任職後以部門工作為由不參加服務隊活動,所在服務隊可通過隊長團隊決議要求該部門撤銷對該會員的任命。
(六)分區不設組織架構,所屬各隊長為分區工作成員,分區主席可在各服務隊設立1名聯絡員。
(七)各專委會需填寫《中國獅子聯會雲南代表處XX委員會組織架構備案表》提交至代表處秘書處。(備案表詳見附件)
三、名譽職務
各專委會如因工作需要經主管主任同意可聘請1-2名資深會員擔任顧問,但不進入組織架構。
四、活動開展
本年度各專委會、分區、服務隊所舉辦的各項活動需經秘書處備案,活動宣傳均以「中國獅子聯會雲南代表處」字樣出現,標誌統一使用中國獅子聯會標誌,服務隊換屆、專委會、分區活動時統一使用年度口號「善與人同 正氣清風」。要求:會議、服務活動必須奏唱國歌,會議必須鳴鐘。隊長或者是秘書拍照存檔備查。履職承諾是莊嚴的,務必牢記就職承諾。
五、冠名
專委會、分區、服務隊組織活動使用的服飾、宣傳用品均冠以中國獅子聯會標誌,未經雲南代表處許可不得私自為企業或產品冠名。
六、儀式
專委會、分區如有工作事宜需要辦理交接可自行移交,有重要資料和物資的由內部人員或主管領導見證並書寫移交清單。服務隊換屆由分區送GMT審查報主任團隊審批後按批准流程舉行換屆儀式。
七、籌款
各專委會、分區、服務隊所感召的所有捐贈物資及現金須進入代表處帳戶,再按程序進行申領,不得設立「小金庫」。服務隊利用換屆典禮以認籌、義賣、拍賣方式籌款用於專項服務的,需報GST審批。
八、宣傳
(一)各專委會、分區、服務隊宣傳通稿經公宣委審核發布,代表處大型活動有媒體參會宣傳的由公宣委負責對接並提供宣傳通稿。
(二)各專委會、分區不得製作徽章、服裝、視頻等進行宣傳。
(三)在抖音、映客等自媒體平臺直播時需報備,按要求與規定,規範直播、文明直播。
(四)公宣委(含和平海報)等特殊部門如因宣傳需要製作徽章、服裝、旗幟、視頻等進行宣傳須經代表處授權,圖樣經主任團隊審核通過後方可使用。
(五)服務隊當屆隊長可製作徽章,服務隊歷屆隊長徽章再版用於服務隊宣傳的需經當屆隊長批准。
(六)嚴格落實微信群管理制度,新成員入會加入正式會員群時必須發布正式群規(群規詳見雲南代表處獅務手冊),由糾察長負責落實。
九、課件
所有專委會自製課件須經GLT審核,形成標準課件後方可使用。
十、專門工作機構的基本工作職責:
(一)完成與職能相關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統籌、協調、指導、監督各服務隊開展相關的職能工作;
(三)制定與其職能相關的工作標準或工作指南;
(四)制定本專門工作機構的工作制度,並提交常務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五)辦公會議成員會議和常務委員會與其職能相關的各項決議。
十一、專門工作機構每年按代表處規定的時間提交年度工作計劃和經費預算方案,報辦公會議成員會議批准後組織實施;年度結束前向辦公會議成員會議提交年度工作總結。
十二、為確定年度工作計劃、經費預算方案、年度工作總結等重大事項或問題,專門工作機構可召開主席(團長)、執行主席(副團長)、委員、秘書等成員參加的專門工作會議。
十三、專門工作機構主席(團長)的工作職責:
(一)協助主任領導本專門工作機構制定並實現年度工作目標;
(二)組織本專門工作機構相關的會議和活動;
(三)制定本專門工作機構年度工作計劃,指導代表處各相關活動小組及服務隊的活動;
(四)收集整理本專門工作機構職責範圍內的相關信息和資源,並提供給有需要的服務隊;
(五)做好本專門工作機構的基礎建設和工作延續性向下一屆交接;
(六)定期向代表處主任、分管副主任匯報工作。
十四、專門工作機構執行主席(副團長)的工作職責
(一)協助專門工作機構主席(或團長)開展工作。
(二)積極參加本專門工作機構召開的各種會議和活動;
(三)完成本專門工作機構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四)做好專門工作機構的工作溝通聯絡,辦理相關公文和事宜,處理會議文案工作等。
十五、本工作規定經2020年6月22日雲南代表處2020-2021年度第一次主任辦公會議通過。
十六、2020-2021年度各專委會、分區、服務隊日常工作專門機構、服務隊參照《關於推進中國獅子聯會雲南代表處獅務建設健康發展的意見》執行。
十七、本工作規定的解釋權歸雲南代表處所有。
中國獅子聯會雲南代表處
2020年6月28日